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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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以法治为引领,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提升普法宣传实效性;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帮助企业索回欠款近2亿元,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近5亿元;深入构建覆盖城乡、便民利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发挥调解优势,打造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威海监狱实现连续16年安全运行无事故;不断提高法律援助为民服务水平,威海市法律援助中心获评第二届全国敬老文明号。

【普法依法治理】 在抓好“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基础上,将宣传范围扩展至车站、港口、机场、景区、商场、工地、军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6.2万份。采取集中宣传、宪法晨读宣讲、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和法治宣传月系列活动,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120余场、各类青少年主题宣讲活动160余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宣讲活动20余次、扶贫攻坚专项法治宣传活动260余次。利用“威海普法”微信、微博等发布信息1000余条,全市实现普法微信、微博“双微”全覆盖。制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对全市70个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群团组织所负责宣传普及的重点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归纳。持续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基地”和“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全市有9个基地被评为省级示范基地,20个基地被评为市级“双十佳”示范基地,4个基地申报省级示范基地。与环翠区普法办联合建设温泉法治文化公园,已投入使用。与市民政局联合评选表彰2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环翠区申报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环翠区张村镇柳沟村等7个村被表彰为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广典型经验,树立工作标杆,引领法治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法律服务】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委政法委印发《关于建立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方案》,进一步健全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完善律师执业管理制度。办理资质管理业务190多件,为80名符合条件的实习律师办理律师执业证,新设立律师事务所8个。围绕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建设和国家服务贸易创新试点工作,成立3个法律服务团,为1700多家中小微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出具法律意见书7000多份,举办法律培训200多场次。全市律师常年为1700多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提供各类诉讼及非讼类法律服务2万件,帮助企业索回欠款近2亿元,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近5亿元。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接待咨询650余人次。组织律师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在各级诉讼服务中心接待法律咨询3.5万人次,调解案件2400余件,当事人满意度100%。按照公证执业“五不准”要求(不准为未查核真实身份的公证申请人办理公证、不准办理非金融机构融资合同公证、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不准办理具有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不准未经实质审查出具公证书),规范公证执业行为,提高公证质量,确保全市公证行业健康发展。开展全市公证质量专项检查,抽查329个卷宗,均合格。印发《关于为我市金融改革创新防范金融风险提供公证法律服务指导意见》,有效发挥公证在防范金融风险、保障信贷安全方面的职能作用。加强公证机构和队伍建设,对7个公证处、37名执业公证员进行年度考核。全市办理公证5万余件。在全市司法鉴定行业深入开展“三零”创建活动(执业行为“零违规”、鉴定质量“零投诉”、服务群众“零距离”),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9家司法鉴定机构和69名司法鉴定人的诚信档案;加强执业监管,组织开展2次案卷评查活动,抽查各机构档案200多本。全市各鉴定机构办案总量8452件,办理司法鉴定援助案件23件,为群众减免费用近5万元。

【社区矫正工作】 举办全市司法行政基层暨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干部综合履职能力。对全市1694名社区服刑人员、7187名安置帮教对象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登记在册,明确专人负责、限期整改。联合威海市人民检察院对全市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提升安置帮教工作实效,全市7187名安置帮教对象中解决就业1739人、落实责任田2581人、采取其他方式安置2143人,安置率达90%。在矫人员1694人(其中管制1人、缓刑1561人、假释112人、暂予监外执行20人)。全年撤销缓刑11人、假释2人,给予警告56人次。

【监狱工作】 开展时段、部位、区域、物品重点排查,全年开展隐患排查和清监排查32次。加大安防设施投入和维护,结合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暨双体系建设,加强生产现场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注重教育改造质量,有132人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全年办理减刑假释336件,实现办案“零差错”。

【基层工作】 探索“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兼任人民调解员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优势,开展特定区域、特定行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开展“热点”“难点”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拉网式排查。开展省级明星司法所和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每个区市打造1~2个明星司法所,全市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达70%。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室人员配备和业务培训,切实打通司法行政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市组织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万件,调处成功率99%;道路交通、医患纠纷、劳动人事、金融保险等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调处纠纷450余件,接待咨询1600余人次;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3名调解员获评全国模范调解员。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科学规划指导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文登区、乳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省司法厅评为首批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全部实现网上办公、网上监督。三级实体平台接待法律咨询4万余人次,免费代写法律文书6000余份,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000多件。各区市建立“掌上法律服务大厅”等服务平台,打造各具特色的微信公众号,使公共法律服务步入“互联网+”快车道。拓展“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服务功能,形成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普法宣传、舆情分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热线平台。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司法局与财政局联合印发《“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先后两次召开工作推进调度会,实现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法律顾问遴选、培训制度,制定服务、评价标准,编制《法律顾问行为规范》等,建立长效机制。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推动法律援助向基层延伸、向部门拓展,“城镇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基本形成。取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将更多的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范畴。开展“情暖农民工 法援在行动”“军民共建 法援先行”等专项维权活动。成立威海绿洲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设立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大学生教育实践基地。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评为第二届全国敬老文明号。2017年,全市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50件,办结2392件,为当事人节省法律服务费用140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6100余万元。
(李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