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威海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额为338名,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时实有代表334名。市十七届人大设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7个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下设办公室、研究室、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挂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牌子)、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
【威海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3月21日—24日,威海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会议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书面印发并审议《关于威海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2016年威海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威海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6年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收支执行情况与2017年财政收支(草案)的报告》《关于2016年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收支执行情况与2017年财政收支(草案)的报告》《关于2016年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收支执行情况与2017年财政收支(草案)的报告》,分别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威海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及组成人员人选名单,选举王学文为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毕礼伟、丛培卿、张竞、李文基、于东海为副主任,王炳刚为秘书长,常委会委员29人;张惠为市人民政府市长,王亮、杨丽、叶立耘、张伟、高书良、周永迪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向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锡友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常委会会议】 第1次会议 4月19日举行。会议审议通过《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补选王学文为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表决通过市十七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人选,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并组织相关人员向宪法宣誓。
第2次会议 5月23日举行。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及《威海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威海市节约用水条例(草案)》。
第3次会议 6月28日举行。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对《威海市节约用水条例(草案)》进行统一审议情况的汇报,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并组织相关人员向宪法宣誓。
第4次会议 7月14日举行。会议表决任命张海波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同时接受张惠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经过审议,投票决定张海波为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第5次会议 8月24日举行。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对《威海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进行统一审议情况的汇报、2017年国民经济和预算上半年执行、2016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等工作情况,审查并批准2016年市级决算、2017年威海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会议审议通过《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守则》,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并组织相关人员向宪法宣誓。
第6次会议 10月23日举行。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域旅游、人才工作、现代农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关于2017年威海环保世纪行活动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威海市和市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办法》,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并组织相关人员向宪法宣誓。
第7次会议 12月20日举行。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物业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体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威海市2017年下半年地方政府债券分配使用意见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威海市海岸带保护条例(草案)》以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报告,作出关于批准威海市2017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决议。会议讨论市人大常委会拟提请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工作报告,讨论通过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议程、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决定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并组织相关人员向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