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 持续削减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 2017年,市编办提请市政府完成2批次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工作,承接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或委托实施行政权力事项75项,削减市级行政权力事项88项,调整市级涉行政审批及相关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10项。
编制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服务指南 组织60个市直部门、单位编制公布715项市级公共服务事项,对427项依申请服务事项逐项编制服务指南,至5月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通过政府和部门网站、政务服务网和政务服务大厅公开,服务指南在政务服务大厅摆放,方便基层群众办事。
组织编制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 组织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梳理镇(街道)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72个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全部编制公开,覆盖市县镇三级的行政权力清单体系于5月底全面建立。
组织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 深入镇(街道)、村(社区)、企业摸清证明盖章类材料底数。5月,审核形成《威海市取消调整的证明和盖章类材料目录》,涉及19个部门、单位46个事项的59项证明和盖章类材料。9月,公布《威海市政务服务事项需村(社区)开具证明材料清单》,保留涉及29个事项需村(社区)开具的12项证明材料,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威海市简政放权改革有关经验做法在全省机构编制部门放管服改革研讨推进会议上发言交流。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开 6月,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减少执法层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范行政执法主体、优化执法力量配置等为重点,确定具体改革任务12项。确定在市县镇三个层级同步推进的改革推进机制:市级改革,以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为主,改革后保留17支执法队伍。县级改革,两区两市实行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和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相结合,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形成“1+7”为主的改革模式,即除1支综合执法队伍外,保留市场监管、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等7支专业执法队伍。国家级开发区整合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推动一个区域一支执法队伍。镇级改革,实行县级派驻执法中队与镇(街道)设立综合执法办公室相结合,构建“镇街主导、部门参与、资源统筹、联合执法”的镇(街道)综合执法工作格局,解决了基层执法力量薄弱与县级执法下沉难问题。
大部制改革持续发力 按照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在有关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深化大部门制改革。住建领域,撤销正处级的市房管局,有关行政管理职责并入市住建局,将市住建局和原市房管局及其所属9个单位,整合调整为住建局所属4个单位;农业领域,将工作相对独立的市农机局、市畜牧局调整为市农业局所属二级事业单位,由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统一行使农业领域执法职责;文化领域,将工作相对独立的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调整为市文广新局所属二级事业单位,同时将环翠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并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减少执法层级;交通领域,设立交通工委,作为市委派出机构,与市交通运输局合署,统筹协调全市交通运输工作。撤销市会展办公室(市政府直属正处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全市会展行业管理等职责并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威海市委员会。
做好重点领域和行业体制改革 配合市纪委在全省率先完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市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会同市经信委启动实施盐业体制改革,研究印发《威海市食盐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由经信部门负责盐业行业管理职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管。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 2014年威海市报省备案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26家,至2017年9月,改革任务在全省率先全部完成。其中,撤销11家,实行扎口管理6家,转企改制9家,收回事业编制496名。
集中清理僵尸事业单位 确定“僵尸”事业单位46个,至5月,清理处级事业单位6个,科级以下事业单位40个,收回事业编制115名。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 召开全市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制定《威海市市属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协同推进方案》,出台《威海市市属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威海市市属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配套出台《威海市市属实行法人治理事业单位外部理事(董事)管理办法(试行)》《威海市市属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监事管理办法(试行)》《威海市市属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理事外部监事报酬管理暂行办法》,形成了“1+2+3”的政策框架体系,全市21家公立医院和2家科研院所新的法人治理结构入轨运行。
创新公益服务 探索对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非营利性组织可依照规定按事业单位进行登记,设立威海东部滨海新城建设咨询院、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威海市京剧团等单位,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节约机构编制资源。
【保障全市中心工作大局】 开展理论性前瞻性对策性研究 围绕激发重点领域生机活力,组织开展住建、交通、农业、文化等领域专题调查研究,提出深化大部门制的思路建议。围绕“推进开发区二次创业”,召开国家级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座谈会,从优化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管理体系、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营模式等方面入手,会同研究提出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具体意见,吸收进《关于进一步推动开发区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围绕基层政府组织体系和服务能力创新,重点了解镇街行政管理体制、职责关系、事权划分、管理权限、干部队伍等基本情况,为推进镇街管理体制创新积累一手资料。
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机构编制支持力度 适应威海市国有资本规模扩大、国有资产监管范围拓宽等实际,撤销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设立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实现国有资产精准有效监管提供体制机制保障。支持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将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管理局更名为威海综合保税区北区管理局,理顺管理体制。强化人才在“全域城市化、市域一体化”重大战略的引领支撑作用,设立市人才开发中心、市人才创新发展院,负责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和服务,同时作为综合经济部门的优秀人才储备平台。为加强党政专用通信服务保障能力,设立市专用通信局,规范县级专用通信管理机构。加强重点领域安全保障,设立副处级规格的市公安局石岛湾核电分局,将市森林公安局(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机构规格调整为副处级。立足于推进常态化制度化的党员干部教育,设立正处级规格的胶东(威海)党性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理顺县级党性教育基地管理机构的隶属关系。
全力保障民生事业及一线用编需求 配合解决“大班额”问题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2017年,全市批准中小学编制使用计划604名、公办幼儿园用编计划82名,占事业单位用编计划的39%。在编制2018年用编进人建议计划时,又向省编办申报381名计划用于中小学教师招聘。为党委巡察、扶贫开发、东部滨海新城建设、环境宣教和疾病预防控制等重点领域工作增编227名。
(宋泽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