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收入增长】 2017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8万元,比上年增长9.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7万元,增长8.5%,增幅居全省第3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0万元,增长7.9%。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增速明显低于全市及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速,主要是由于近年威海市城镇化率显著提升,一部分在农村地区属于较高收入人群人口从收入较低的农村地区向收入较高的城镇地区流动。
威海市围绕提高城乡就业质量,实施积极的就业促进、培训和援助政策,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失业人员等城乡各类群体实现充分稳定就业。2017年,人均工资性收入1.97万元,增长9.0%,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8.2%,拉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3个百分点,是居民收入增长的主力。其中,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2.55万元,增长8.0%;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9890元,增长8.6%。最低工资标准再次上调,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调整、警衔津贴审核发放以及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等,促进工资性收入增长。2017年,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户数和实缴税金分别增长14.7%和25.8%,保持较快增长。全市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6763元,增长7.5%,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0%,其中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7545元,增长8.4%;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5462元,增长4.5%。随着金融投资品种不断增加,住房、商铺等房屋租赁市场日趋扩大,居民财产性收入来源日益丰富,城乡居民财产净收入保持较快增速。全市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2297元,增长10.9%。其中,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3468元,增长8.7%;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349元,增长17.8%。
【社会保障系统完善】 2017年,全市继续围绕“市域一体化”和“同城同待遇”目标,不断完善覆盖城乡、市域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连续第13次调增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惠及全市37.1万名退休人员;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120元。社保制度不断优化,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推动城乡居民转移性收入以较快速度增长。全市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5061元,比上年增长11.4%。其中,城镇居民转移净收入6142元,增长10.6%;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3262元,增长10.9%。
【居民生活品质提升】 2017年,全市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18万元,比上年增长9.7%。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79万元,增长8.8%;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7万元,增长8.8%。从构成看,八大类消费支出均有增长。其中,食品烟酒支出6133元,增长2.7%;衣着支出2335元,增长2.9%;居住支出3551元,增长10.7%;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1575元,增长9.6%;交通通信支出3442元,增长18.0%;教育文化娱乐支出2062元,增长15.3%;医疗保健支出1951元,增长18.9%;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776元,增长18.6%。
(于 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