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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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7年,全市民政系统围绕建设“现代大爱民政”的总目标,以“走前列、争一流、创品牌”为目标,抓重点、补短板、防风险。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优待抚恤工作、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等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省民政厅分别在荣成市和文登区召开标准化工作和优抚对象精细化服务现场会,推广威海市经验。在民政部主办的全国城乡社区治理创新现场会上,威海市作大会发言。获评全国殡葬改革综合试点地区,殡葬改革经验在全国殡葬会议上交流。在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中期测评中,威海市被确定为优秀等次。在省民政厅对17地市的考核中,威海市名列前茅,被确定为优秀等次。
(史明辉)

【双拥工作】 全年走访慰问驻军单位189个,二等功臣家庭16个。企业、社区及社会组织走访驻威海部队400余次,赠送慰问金、慰问品1200多万元。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举办双拥联欢会、参加全国双拥模范创建成果长城融合展等活动16场次。开展“双拥法规宣传月”活动,发放政策解答明白纸、宣传手册等,举办全市双拥国防教育专题讲座,全年开展国防教育活动21次。转发由省民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动员公园景点面向现役军人和残疾军人开展优待承诺工作的通知》,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提供优待。在驻威部队中开展专项救助困难士兵家庭活动,累计为57名困难士兵发放救助金17.1万元。市委、市政府赠送慰问金20万元,支持新组建部队建设。开展部队移防官兵在威海家庭专项帮扶活动,解决实际困难20个。市领导和驻军部队主官在部队与官兵同过“军事生活日”。组织驻威海部队团以上单位主官观摩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王 颖)

【优待抚恤】 全年发放抚恤补助金1.37亿元,调整义务兵优待金的发放标准,向全市2217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义务兵优待金4110万元。组织各区市依次开展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和健康查体,完成短期疗养300人、健康查体3000人的工作计划。创新性的开展优抚对象红色疗养工作,全年完成260名优抚对象的红色疗养任务。组织120名重点优抚对象到青州、泰安荣军医院疗养。投资70万元为优抚对象维修房屋116间。全年举行各种烈士纪念活动1300多场次,参加人数达102万人次。开展异地祭扫的核查工作联系,安排10户烈属家庭前往异地祭扫。9月30日,举办烈士公祭活动,全市有6.2万名社会各界代表参加。
(李 淦)

【退伍安置】 开展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采集1978—2014年符合政府安排条件的1.59万名退役士兵信息。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策落实工作专班,解决2258人历史遗留问题,维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联合人社部门先后举行2场全市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动员大会,62家大型企事业单位现场招聘,提供就业岗位2510个,有695名退役士兵现场与企业达成录用意向。组织全市947名退役士兵参加技能培训,推动退役士兵早日创新创业。配合省民政厅组织全省198名军休干部进行短期疗养活动。举行“军旅人生,相爱相随——威海市军休干部伉俪金婚纪念活动”,分批分期组织全市军休干部进行短期疗养,举办首届全市军休干部运动会。加快推进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率先在全省出台规范性文件,威海市的实施细则在全省转发推广。
(邹明辰)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实施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市新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65个。加强社区治理创新,印发《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威海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7—2020)》,作为中小城市代表在全国城乡社区治理创新现场会上进行典型发言。举办“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1.3万份,近600名社工、志愿者、市民参与活动。组织全市4家社工机构参加全省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大赛,2个项目获奖。启动全市村和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召开换届选举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和骨干培训会议,印发《威海市民政局关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威海市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规程》。
(刘朋日)

【社会救助】 2017年,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4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3850元,自10月1日起,再次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8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500元,城乡低保比例达1.55∶1; 将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确定为每人每月870元和每人每年5850元,城乡集中护理标准按照自理程度分别为每人每年10990元、5495元和3297元。全市城乡低保保障1.76万户2.43万人,发放低保金6819.2万元。其中,城市低保保障1510户2223人,发放低保金1081.5万元;农村低保保障1.60万户2.21万人,发放低保金5737.7万元。农村特困人员1.04万人,发放供养金6089.8万元。其中集中供养4227人,分散供养6176人。全年投入医疗救助资金1602.76万元,救助困难对象3448名,资助3.13万名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救助困难家庭学生392人,发放教育救助资金69.7万元。
(姜春丽)

【养老服务】 率先在全省养老服务领域实现地方立法,印发《威海市居民养老服务保障条例》。制定威海市“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和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等5个规范性文件,为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落实上级专项资金1.15亿元,配套市级资金3200余万元,扶持一批养老机构、日间照料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养老人才补助等项目。推进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全市民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超过80%,比例位居全省第一。投资400万元,建立全市老年人信息数据库,对全市62万名老年人逐人逐户进行普查和身体能力评估,为失智老年人免费发放黄手环1.8万个。全市新建医养结合机构16个,新增护理型床位1638张,开展医疗服务的养老机构比例达100%。新建农村幸福院100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0个,新增养老床位3508张,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41张。养老机构质量安全问题整治成效明显,累计投入消防整改资金1100余万元,全市127家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全部达标。

【社会福利】 全面落实失能老人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其中,为城乡低保家庭、特困对象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保障158人。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至100元,启用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累计录入2.90万人。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2.07万人、生活补贴8299人。
(曲桂贤)

【社会组织管理】 至年末,全市登记注册社会组织1987家。其中,社会团体64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341家,基金会5家。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市社会组织孵化园更名为市社会组织创新创业园,区市级社会组织孵化(创业)园建成并完成提档升级,镇(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每区市建成不少于1处。开展第五批市管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11个社会组织获得AAA以上等级并获资金奖励。配合市发改委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依据《威海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50多个市管行业协会商会在机构、职能、财产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11个社会组织获得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13个社会组织被认定为慈善组织,8个社会组织获得公开募捐资格。首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对60个社会组织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结果在“威海社会组织”网公开发布。市社会组织孵化园、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被省民政厅确定为全省社会组织创新示范点。《中小城市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机制创新研究》获民政部“2017年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三等奖。
(房振华)

【社会事务】 婚姻家庭 2017年,全市各婚姻收养登记机关依法登记,规范管理,办理结婚登记1.67万对、离婚登记5768对、补发婚姻登记证7494对,收养登记23件,登记合格率、群众满意度均为100%,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对在救助管理机构超过3个月以上无法查询核实身份的滞留人员,明确移交单位和接收安置单位的职责、任务及费用承担,为62名受助人员办理落户手续,纳入保障范围;开展专项救助行动,建立健全四级救助网络,发布寻亲信息102条,救助1639人次,其中跨省救助810人,护送返乡177人。
殡葬管理 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全市殡仪馆火化尸体2.45万具,火化率达100%。清明节期间,联合11部门发出“平安清明”倡议书,建立应急保障机制,接待14.95万人祭扫,车辆总数2.5万辆,做到零投诉、零事故、零警情。督导各区市建成树葬区、改建骨灰堂,举办树葬、海葬等活动,中央电视台、《中国社会报》等媒体进行报道。全市有1390例选择生态安葬,比上年提高近30%。2012—2017年,全市举行8次海葬活动,543名逝者骨灰撒入大海。在全国率先试点运行信息化管理系统,完成全市所有公益性公墓的基本数据测量和电子地图绘制及全市殡葬机构网络线路升级和信息化设备改造工作。完成殡葬学会换届,举办第三届骨灰盒招标活动。8月,威海市殡葬改革做法在全国殡葬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11月,威海市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殡葬改革综合试点城市。
儿童基本生活保障 按照集中和分散供养每人每月1200元、720元的标准,保障孤儿185人。按照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540元标准,保障困境儿童202人。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将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标准由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1500元,社会散居的孤儿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720元提高到1000元,位居全省前列。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专项行动,全市202名留守儿童全部落实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委托监护责任书,在全省率先实现留守儿童监护全覆盖。
(王华东)

【区划地名】 2017年,完成威海市第二次全国地名补查工作,通过省民政厅检查验收。收集各类地名1.39万条,文件资料590份。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工作。与烟台市民政局签订《2017年度两市共创平安边界协议书》。指导两区两市签订《行政区域界限管理责任书》。对环翠—文登线、乳山—海阳线2条行政区域界线进行联合检查。对市区内的35条道路进行命名,对5条道路进行更名,对6条道路的起止点进行调整,对2条道路进行注销。对市区规划区域内的12个住宅小区进行命名。
(王书清)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建立困难群众信息数据库,录入困难群众基础信息7.2万条,约占全市人口3%,为社会救助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同时录入4.9万名扶贫对象基础信息,助推社会救助与精准扶贫有效衔接。开发三级联网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与“威海市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完成对接,实现信息数据资源共享。2017年,全市核对社会救助家庭1.77万户、2.32万人。通过比对,取消495户1035人的低保、临时救助、住房保障低收入家庭申请资格;终止302户864人低保待遇,确保社会救助公平公正。
(吴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