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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建设】 2017年,按照省人社厅关于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建设要求,完善一体化信息便民服务机制,打造“柜台+网络+自助+手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5A”服务模式。探索在县级以上经办机构推行“综合柜员制”,完善同城“通收通办”机制,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方便群众就近、快速办理业务。推行社保业务快速办结制度,将面向社会提供的131个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快速办结范围,其中即时办结112项,即时办结率85%以上,提升办事效率。优化线上服务体系,推广手机APP,下载用户超过17万人;配合相关部门将人社自助服务终端升级并上线运行全市智慧民生“一端通”平台,整合聚集公安、民政、气象等部门的民生服务事项。全年办理社保业务1173.1万笔,其中线上渠道办理量超过87%。威海市在全省人社信息化创新应用展中获评一等奖,“互联网+社保服务”入选国家行政改革蓝皮书(2017),先后有上海、天津、吉林等80个省市人社部门900多人次到威海学习复制改革经验。

【养老保险】 2017年,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09.2万人,基金收入68.4亿元,发放养老金82.9亿元。连续第13次调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提高8.3%,惠及33.4万名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11.1万人,基金收入16.1亿元,发放养老金21.3亿元。连续第二年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同步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惠及3.7万人。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基本实现适龄参保人口应保尽保。全市参保居民90.1万人,适龄人口参保率99%;年基金收入15.2亿元,人均缴费水平名列全省全列。全市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20元,高于省定标准20元,为38.2万名居民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8.3亿元。落实社保扶贫相关政策,做好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参保缴费和民办教师等群体人员待遇发放工作,为2496名重度残疾人等代缴养老保险费46万元;为符合条件的1868名重度残疾人提前落实养老金待遇;为2.2万名民办教师、乡村医生和电影放映员代发补助资金4782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取得重大进展,逐步将多年累积的征地保障资金落实到被征地农民个人账户中,为全市56万名被征地农民落实账户资金11.9亿元,实现新征收土地“即征即保”,征地保障工作初步迈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医疗保险】 2017年,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93万人,基金收入32.6亿元,为42万名参保职工支付医疗费35.1亿元。全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59万人,参保率99%,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元480元,高于省定标准30元,基金收入10.8亿元,为25.3万名居民支付医疗飞费10.8亿元。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实现大病保险政策职工、居民全覆盖。落实基本医保政策,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将参保人员使用18种特殊药品的医疗费纳入保障范围,对参保职工和居民分别报销60%和40%,年最高补偿20万元,起付线2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设起付线。全年为1.8万人补偿大病保险医疗费1.2亿元,有效解决患重大疾病人员因病致困、因病返贫的问题。优化完善“总额预付与病种付费相结合”的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总额预付指标和定额结算病种费用实行总量控制和动态监测。将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等6种重症精神类疾病纳入基本医保定额结算病种范围,参保职工全免费、参保居民报销80%。基本医保定额结算病种数量137个,全年为10.3万人次报销医疗费7.02亿元,大幅降低群众的就医经济负担。将干燥综合征、骨关节炎等纳入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全市居民和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分别达77种和76种,全省领先。自10月1日起,全面启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全市34家医院接入结算平台,占比全省最高,实现直接结算531人次,报销医疗费717.5万元,平均每人次减少垫付1.35万元,减轻垫资压力和线下报销事务性负担。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紧密型医联体实行打包付费方式,切实减轻参保患者就医负担。

【工伤保险】 2017年,全市工伤保险参保72万人,基金收入3.8亿元,为6342名工伤职工和1063名供养亲属发放工伤保险费用3.04亿元。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全面落实建筑业“同舟计划”方案,提高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率。市人社局、卫计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威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员的通知》,重新调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连续第13次为1~4级工伤职工调增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为6342名工伤职工和1063名供养亲属发放工伤保险费用3.04亿元。加强和规范工伤康复管理,推行早期介入政策,全年组织286名工伤职工参加工伤康复筛选,为116名具有康复价值工伤职工进行工伤康复。全年认定工伤案件4890起、工伤鉴定3043人、病退鉴定986人,满意率均达100%。

【失业保险】 2017年,全市失业保险参保57.7万人,基金收入3.43亿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1000元提高到1080元,为2.5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及缴纳医疗保险费4.1亿元。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发放和扩大支出试点工作,为全市符合条件的824户化解产能严重落后、节能减排、兼并重组等五类企业和其他类企业发放稳岗补贴2801万元。在连续执行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下调50%政策基础上,将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率由1%降为0.7%,为企业减负4.3亿元。

【生育保险】 作为全省唯一、全国12个试点城市之一,7月1日,威海市启动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国家试点工作,市政府印发《威海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制定配套政策,统一参保登记、基金征缴管理、医疗服务管理、经办和信息服务,建立两险一体化管理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降低生育待遇享受门槛,提升管理综合效能,增强基金支付能力。

【社保基金监督】 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专项检查、养老保险重点指标专项核查,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组织进行整改,切实维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规范安全。开展大病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选定工作,确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为全市2017—2019年度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业务承办商业保险机构。应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开展网络监督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对2015年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和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发现的问题整改,配合审计部门、省人社厅采集相关电子数据,协调处理乳山破产企业滞纳金问题。开展全市基金监管工作人员基金监管系统应用培训,组织参加业务培训班,提高基金监督人员业务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