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3.0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5%,比上年增长9.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地方政府债券收入、返还性收入、转移支付收入和上年结转结余等129.27亿元,收入共计402.3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9.56亿元,完成预算的109.6%,增长6.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省级支出和结转下年支出等42.78亿元,支出共计402.35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5%,增长8.9%。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地方政府债券收入、返还性收入、转移支付收入、各区市上解收入和上年结转结余收入等143.80亿元,收入共计153.55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1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增长7.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省级支出、返还性支出、补助各区市支出和结转下年支出等81.42亿元,支出共计153.55亿元。
【培育发展新动能】 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出台促进工业企业提质增效、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统筹整合资金1.5亿元,对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发展智能制造、推进“两化”融合等给予支持。落实重点产业园区奖励政策,支持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综合服务配套,增强园区载体功能。
鼓励企业创新研发 出台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政策,对99家企业给予研发费用补助。支持产学研合作,鼓励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人才团队建设,对95家企业购买科技服务和3家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给予支持。完善科技支行试点政策,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支持,发放贷款9.5亿元。
打造创新载体 整合重大科技计划等资金1亿元,支持国家区域创新中心重点项目22个,通过资金补助、财政贴息、优化政策等方式,加快“一中心三平台”[国家威海创新中心和工信部电子信息技术综合研究中心、哈工大创新创业园、制造业(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中心]建设步伐。推进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支持搭建军民融合科技评估平台等重大科技创新载体。出台《关于加强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激发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创新活力。
加大融资扶持力度 完善小微企业风险补偿、“政银保”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大补贴力度,放宽贷款条件,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搭建绿色通道。对家家悦、荣鑫科技等37家上市融资企业给予奖励,鼓励企业积极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优化发展环境 落实“营改增”及国家促进创新创业、小微企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保障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减半征收水利建设基金,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取消或停征1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1.6亿元。
【助推城市建设发展】 集中财力投入 推进东部滨海新城开发建设,市委党校新校、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廉政教育基地投入使用,推进五渚河山体公园、盘鼎河河道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支持环山快速路、地下综合管廊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机场搬迁、轨道交通等项目开展前期规划论证,开展市区公园海绵生态改造和城市小游园建设,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多方落实资金 落实地方政府债券94.02亿元,新增债券数量比上年增长70%;落实政策性贷款融资82.2亿元,为棚户区改造提供支持;助推威海市入选国家“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亿元;落实“蓝色海湾”整治行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亿元;助推乳山市列入全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县,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000万元。
面向社会引资 加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广应用,全市PPP项目入库总数达33个,概算总投资716亿元,可带动社会资本投入572亿元。推进政府引导基金规范管理和有效整合,撬动社会资本投向重点产业项目,累计对26个项目完成投资11.9亿元。
【财政保障改善民生】 推动三农发展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落实惠农补贴政策,通过“一本通”系统发放13项补贴资金3.92亿元。制定市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意见,将39项省级专项资金、52项市级专项资金纳入整合范围。整合各类扶贫资金4.97亿元,180个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全部脱贫。打造美丽乡村,支持建设16个省级示范村和20个市级精品示范村;按村均1.8万元的标准,将全市村庄纳入农村环境长效管护范围;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全市村均保障标准达10万元。
助力教育事业发展 提高农村规模较小学校的经费保障水平,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标准达1.2万元。加大困难学生救助力度,按在校寄宿生30%的比例,对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新建、改扩建学校18所,增加学位2万个,在全省率先彻底消除中小学超大班额、全面消除起始年级大班额。支持实施小学生课后免费托管,在全省率先完成小学生课后托管市域全覆盖、财政全保障。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政策的财政补助标准,救助困难群众3.65万名。支持开发公益性岗位,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推进38个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20幢住宅开展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完成632户农村危房改造。建立公安民警抚恤优待基金,保障推进“平安威海”建设。出台政府救助保险政策,为全市居民购买意外保险。
改善医疗卫生服务 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完善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健全医疗救助制度,扩大救助对象范围,提高救助标准,保障困难群体就医需求。支持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扩面升级,完善产前免费筛查体系,实现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城乡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启动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试点,强化居民医疗保障。
助推公共事业发展 建成启用11个城市书房,发放2.8万张文化消费券,鼓励市民文化消费。支持2017年威海长距离铁人三项世界系列赛、威海市第五届运动会等赛事活动,推动群众体育事业健康发展。购置更新100辆节能环保公交车,发展低碳、高效、绿色公共交通。提高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标准,保障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以及工业污染治理、扬尘治理、农村环境治理等工作开展。
【改革管理规范】 强化收入管理 出台《威海市税收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税收保障联席会议制度,搭建财政大数据平台,实现23个部门、单位数据的整合共享,完成与省财税库银联网系统、非税收入系统的对接,归集各类数据9800多万条,建立26个分析模型,对房地产、工商业用地等领域开展大数据分析,发现全市税款疑似差异额22.3亿元,成为全省首个财政大数据成功应用案例。
调整支出管理 出台《威海市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财政支出管理重心转向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大绩效管理培训力度、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监督,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
推进政策实施 对上级资金实行限时下达,对市本级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梳理,采取固定扶持资金一次性拨付、据实结算资金先行预拨、切块资金加快分配等措施,提高支出效率,保障各项政策落实。
完善体制机制 制定《关于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施意见》,理顺市与区市之间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均衡公共资源配置,形成有利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制定《威海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和《威海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完善政府性债务监督管理制度框架和风险防控体系,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张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