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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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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7年,全市依法治渔力度空前、卓有成效,渔船检验和渔船登记业务顺利承接,海洋涉渔“三无”(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舶等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海洋渔船管控等成果显著。威海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先后获得全国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先进集体、市级文明单位、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A级单位等荣誉。

【海洋涉渔“三无”船舶清理】 在全省率先启动清理取缔海洋涉渔“三无”船舶攻坚行动,印发《威海市清理取缔海洋涉渔“三无”船舶攻坚行动方案》,按“属地管理、党委领导、政府主抓、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原则规范有序开展。采取严格执法检查、鼓励主动上交、规范政策补助等措施,通过摸底排查、核查认定、集中拆解等阶段,全市摸排各类海洋涉渔“三无”船舶2639艘,拆解处置2293艘,威海经验先后两次在全省推广。

【渔船包保责任制】 落实《威海市渔船包保责任制实施办法》,完善全市渔船渔港包保责任体系。由区市、镇(街道)、村(社区)及基层渔业经济组织落实人员,实行三级包保,构建以“定人包船(港)”为特色的管理网格,形成齐抓共管、联防联治的有效格局。2017年,全市落实渔船(渔港)包保责任人2226人,基层监管、协管力量得到有效补充。

【渔港认定】 规范渔港经营管理,优化渔港布局,提高渔港安全保障能力,推动渔港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海洋与渔业厅渔港认定工作部署要求,制定《威海市渔港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全市69处渔港认定申报工作。

【依港管船】 制定《威海市依港管船实施办法》,在全省率先推出依港管船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辖区渔船管控工作体系,有效提升渔船、渔港管理质效。全市有69处渔港建立依港管船工作制度,5034艘渔船完成“母港制”申报。

【“智慧渔港”建设】 依托市云计算服务中心,全市所有已认定的人工渔港均安装渔港视频监控,实行公安—渔业部门共享共用,建成“监控实时、调取即时、存储长时、智能管控”的“智慧渔港”管理系统,涉渔违法行为主动防控能力显著提升,依港管船手段有效加强。

【伏季休渔管理】 严格落实新的伏季休渔制度,针对休渔期延长1个月的实际情况,坚持早谋划、早发动、早部署,以属地管理为依托,以严格执法为后盾,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抓、基层严守、上下联动、陆海联防、公众参与”的休渔管理新机制。休渔期间,全市查办违法案件344起,处罚违法渔船410艘、违法渔港2处,停产晒场310处、鱼粉厂80家,查获非法渔货销售网点4家、非法运输车辆3台。

【涉外渔业管理】 严格每日报进报出、渔船“点名”和越界提醒制度,不定期组织开展涉外渔业综合管理工作督查。对查实的涉外违规渔船,除严厉处罚外,一律在入渔资质和油价补贴申请等方面进行严格限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捕捞渔具管理】 在往年违禁渔具整治的基础上,制定专门方案,加大执法频次,以“地笼子”、非法“老牛网”等违禁渔具为重点,组织开展捕捞渔具集中整治活动。2017年,清缴违禁渔具1.05万套,取得良好的执法效果和社会影响。

【休闲海钓船管理】 对全市海钓企业及海钓船只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市海洋与渔业局联合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第二支队对海钓企业及海钓船只审批运营情况、安全设备配备情况、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017年,审核报送休闲海钓船只及平台4艘次。至年底,全市有休闲海钓企业10家、运营船只62艘。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 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行动,重点加强对靖海湾松江鲈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海陆执法检查,开展打击破坏海龟资源等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各类涉渔违法行为。威海市水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鲵、鳄龟各1只。开展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增殖放流工作,2017年11月,在靖海湾松江鲈鱼种质资源保护区放流5厘米以上的松江鲈鱼苗种2.31万尾。

【渔船检验】 严格落实渔船检验和发证程序规定,推出“预检制”等工作制度,有效提高检船效率。全年直接办理渔船营运检验260艘(其中建造检验渔船14艘、监督拆解渔船30艘),出具渔业船舶制造开工批准书32份。启动渔业船舶修造企业技术条件评价工作,全市审查企业24家,取缔非法造船点2处。威海市渔业船舶建造单位技术条件评价和海洋渔业船舶标准船型选定工作被农业部推选为典型。

【海上维权执法】 自9月1日起,威海市中国海监4067船、中国渔政37521船参加指定海域的巡航执法任务。历时3个月的行动期间,坚持每天巡航到点到位,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为维护海上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渔区环境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