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环境保护 资料库:威海市情年鉴库 章节:威海年鉴(201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a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a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a0/section/20/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a0/section/20/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a0/section/20/article/15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a0/section/20/article/15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环境保护
【概况】 2016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幸福威海总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开展环境空气质量优化行动,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力推进总量减排,深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获环保领域最高社会奖项——“中华环境奖”。空气质量八项空气指标全省第一,其中“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为359天,环境空气优良率为89.9%,率先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填补山东省在全国无达标城市的空白。全市主要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河流、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100%,噪声功能区达标率100%,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 【威海市获“中华环境奖”】 11月15日,第九届中华宝钢环境奖颁奖典礼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威海市在城镇环境类评选中位居第一,获得“中华环境奖”。该届评选以“推进生态文明,引领绿色发展”为主题,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惠代表威海市领奖并发表获奖感言。 【大气污染治理】 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的作用,创新建立空气质量自动监控数据超标预警机制、现场巡查督导制度、日报送和旬月季排名通报制度、大气网格化监管制度,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环保监管责任,构建资源统筹、联防联控、多方发力、标本兼治的大气污染防治大格局。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建立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四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变化情况为指标,每季度考核奖惩,2016年向各区市发放补偿资金398.5万元。加强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至年底,全市53台燃煤机组中38台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建成区和集中供热范围内141台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建成区外336台锅炉完成淘汰治理。强化扬尘污染治理,以施工工地、闲置裸露土地、渣土运输、料场堆场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规范建筑工地管理,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自动监测设施。做好渣土车密闭改造工作,加大查处力度,实现散流物体全部密闭运输。加强日常洒水除尘,主次干道全部实行湿式机械化作业清扫。开展成品油市场整治行动,加强车用油品质量监管,所有车用汽油、柴油全部达到国五标准。至年底,全市330座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市、区两级财政出资552万元,全部更换市区内893台烧烤炉。完成挥发性有机物项目治理95个。建成机动车尾气检测点25个,机动车环检率100%。加强绿化造林,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6.07%,全市森林覆盖率42.2%。 【水污染治理】 印发《威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全市划分为母猪河、沽河和乳山河3个控制单元和13个子单元,明确13个市控以上重点河流考核断面和水质目标、6条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单和达标期限、1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目标清单和达标期限、23个近岸海域水质目标清单和达标期限。提出10项重点任务、42项子任务、65项具体实施任务,提交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一期行动计划项目45个,明确了牵头和参与部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圆满完成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6个地级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8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工作。开展《威海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地方立法并报送市法制办。开展“千人万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工作,指导各区市对全市22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地开展基础环境状况调查。 【污染物总量减排】 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完善环评文件批复审查程序,在纵向审查的基础上增加横向审查。强化行政审批模块化流程和网上审批工作,加强环评审批信息公开,各区市环评项目审批必须在网上进行公示。坚决杜绝“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从源头控制住污染物增量。继续组织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将55个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分类处理,其中,关停淘汰23个,限制生产停产整治3个,停止建设12个,限期补办手续17个。编制《2016年总量减排年度实施计划》,制定减排项目清单,确定重点减排项目62个,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化学需氧量、氮氧、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污染减排分别削减3.04%、4.29%、5.46%和6.04%的年度任务目标。 【环境安全隐患整治】 成立环境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和6个专项工作组,组织9次专项检查,在全市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梳理形成环境隐患问题318个,建立环境隐患“分区市现场督导、每周汇总推进”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隐患整改。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力度,市区下达行政处罚19件,处罚金额106.73万元,组织2次听证会,约谈1家企业,实施跨行政区域联动执法1起。加强环境信访工作,受理、转办信访件1597件,按时办结率100%,受理并回复网上行风问题56件,行风热线受理问题回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环境保护宣教】 加强与文明办、团市委、妇联等部门协作,形成宣传合力,构建宣传大格局。举办“小手拉大手 共筑碧水蓝天”等活动12次。指导国际生态学校普陀路小学编印《绿色与你同行》校本课程。与《中国环境报》《大众日报》和威海电视台等媒体建立合作关系,发稿178篇。召开新闻发布会,参加政务微博微访谈节目,在《中国环境报》刊发头条稿件5篇。政务微博粉丝数9万人,发布微博2541条,编辑发布微信74条。 【威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围绕进一步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8月31日,市政府印发《威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加强重点河流、重要水体治理与保护,全面深化“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着力构建党政主导、部门联动、企业施治、社会参与的水污染防治大格局,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和绿色竞争力。部署实施全过程水污染防治、促进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加强生态保护与恢复等主要任务。提出到2020年,列入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河流水质全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市控以上重点河流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三类)比例高于60%;全部消除劣五类水体和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稳中趋好。 【环境执法大练兵】 9—11月,在全市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出动执法人员2251人次,检查企业1062家次,对25家企业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对23家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1家企业下达环境违法行为告知书,对4家企业下达停产通知,对5家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对2家企业实施查封扣押。 【跨行政区域联动执法机制】 积极实施行政边界地区联动执法,协商烟台市环保局和烟台市牟平区环保局先后两次开展行政边界地区联动执法,重点对1家鱼粉生产企业异味扰民问题进行联合调查。11月,召开半岛流域地区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加强联合查处行政边界地区环境信访、污染事件的交流与合作。 (牛晓琳) 附:2016年威海市环境质量简报 2016年,全市环保工作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生态立市、环境优先的理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下降,主要环境指标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在经济稳定发展和城镇化不断推进的同时继续保持优良状态。 一、环境空气 威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在全省率先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各项指标均居全省首位,填补山东省在全国无达标城市的空白。其中,“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359天,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135天,环境空气优良率89.9%。 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值、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3项指标分别为15微克/立方米、20微克/立方米、1.1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一级标准(20微克/立方米、40微克/立方米、4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浓度值3项指标分别为63微克/立方米、35微克/立方米、137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70微克/立方米、35微克/立方米、160微克/立方米)。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76,比上年改善7.4%,六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一氧化碳分别改善11.8%、 13.0%、3.1%、7.9%、2.8%、8.3%。 全市城市降水pH年均值范围在5.87至6.51之间,未出现酸雨。 二、水环境 全市4条主要河流母猪河、乳山河、黄垒河和沽河共设15个监测断面。其中,4个断面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二类标准,7个断面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三类标准,4个断面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四类标准。所有河流水质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达标率100%。 全市主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优良状态。崮山水库、所前泊水库、郭格庄水库、冶口水库、米山水库、坤龙邢水库、后龙河水库、逍遥水库、湾头水库、八河水库、龙角山水库和武林水库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三类标准。 全市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继续处于优良状态。其中,达到国家海水水质一类标准的海域占43.5%,达到二类标准的海域占56.5%。近岸海域功能区达标率100%。 三、声环境 全市各区市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52.3~54.5分贝,均为较好等级。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66.3~67.7分贝,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均为一级,处于好的水平。 城市〇至四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夜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分别为45.9~38.4分贝、53.4~39.6分贝、 54.2~41.6分贝、62.6~46.0分贝、 66.1~51.0分贝,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 四、土壤环境 全市蔬菜种植区及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土壤环境质量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二级标准,处于清洁(安全)水平。 五、辐射环境 全市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威海市区电离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区间范围为91.8~127.6纳戈瑞/小时,处于威海市环境天然辐射水平正常范围内(小于150纳戈瑞/小时)。 电磁辐射射频电场强度和磁场强度区间范围分别为0.11~1.95伏/米 (安全值12伏/米)和0~0.005安培/米(安全值 0.032安培/米);电磁辐射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区间范围分别为7.6~1345伏/米(安全值4000伏/米)和0.059~1.27微特斯拉(安全值100微特斯拉),各项电磁辐射环境指标均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072-2014)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六、生态环境 威海市是全省唯一被省环保厅评为省级生态市的地级市,文登、荣成、乳山均获得“国家生态市”称号。全市有49个镇获得“国家级生态镇”称号。在第九届“中华环境奖”评选中,威海市获城镇环境类第一名。 (威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编辑 李洪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