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韩冬威绑架杀人案 资料库:威海市情年鉴库 章节:威海年鉴(1999)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a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a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a0/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a0/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a0/section/2/article/7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a0/section/2/article/7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韩冬威绑架杀人案】韩冬威,男,22岁,汉族,黑龙江省伊春市人,南开大学自
费生,住威海市环翠区。1998年5月14日,被告人韩冬威窜至威海市环翠区长征路
小学,以欺骗手段,将放学回家的二年级男生王玉平骗至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华
田开发生活小区7号楼401室,从王玉平口中得知王家的电话号码后,即采取掐脖子
等手段,致王玉平窒息死亡。之后,被告人韩冬威多次打匿名电话,要王玉平家人
送4万元人民币到指定地点。5月16日12时许,被告人取款时,被公安干警当场抓获。
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韩冬威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其
行为构成绑架罪,应依法严惩,决定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韩冬威死刑、剥夺政治权
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2000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建军(王玉平之父)经济
损失3988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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