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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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1998年,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各项业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在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工作中全年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74件,“
侵权”、渎职案件5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600万元。在依法严厉打击严
重刑事犯罪活动中批准逮捕1203人,提起公诉1285人。加大执法监督工作力度,对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坚决予以纠正。
  从3月份到年底,全市检察机关围绕提高干警素质,加强队伍管理,解决突出
问题,深入开展了集中教育整顿。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政治思想教育、学历教育和
业务培训,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全市442
名检察干警具有法律大专以上学历的达到87.6%。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收支两条线”
和政法机关禁止经商的规定,对办案中暂扣的款物进行全面清理,应上交财政的
162万元全部上交,应返还企业和当事人的79万元全部返还。

【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年内,全市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74件,
同类案件数比上年增长13.8%,其中,贪污案26件,贿赂案20件,挪用公款案28件。
立案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权”、渎职案件5件,是上年的2.5倍,其中玩忽职
守案2件,非法拘禁案3件。
  查办数额大、影响大的职务罪案多。全市立查大案要案70件,占94.6%,增长
15%。其中,贪污贿赂案件数额在5~10万元的11件,10~20万元的6件,20~50万
元的1件,50万元以上的3件;挪用公款10~20万元的6件,20~50万元的6件,50万
元以上的3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00万元。查办领导干部犯罪要案
有新突破。共立案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要案6件,其中,厅级干部2人,县
处级干部4人。
  对重点、敏感部门案件查处力度加大。共查办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
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职务罪案10件10人,占立案总数的13.9%,其中,党政
机关2件2人,司法机关2件2人,经济管理部门6件6人。立查金融系统职务罪案22件
24人,占立案数的31.1%,比上年增长91.7%。查办农村基层干部经济犯罪案件10件
11人,缓解了基层干群矛盾,维护了农村稳定。
  办案质量大幅度提高。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
的原则,强化证据观念和办案质量意识,严把立案、侦查、审查等关口,使所办案
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全市侦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
60件,占立案总数的81.1%,已结案件移送起诉率达到86.7%,高出上年22个百分点。

【刑事检察】全市检察机关全年受理提请逮捕957案1407人,比上年分别上升25.4%
和34.8%,经审查批准逮捕1203人,上升22.6%。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043案1563人,
比上年分别上升12.6%和16.7%,经审查提起公诉1285人,上升20.6%。工作中坚持
突出打击重点,积极参加集中统一行动,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杀人、抢劫、绑架等严
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走私犯罪、金融诈骗以及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全年
批捕重特大犯罪嫌疑人648人,提起公诉重特大案犯689人,分别上升18.7%和28.5%,
严惩了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加大侦查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力度,在审查批捕、
审查起诉和接受公民申诉中,注意发现并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裁判不公等问
题。共追捕漏犯5人,追诉6人,改变案件定性31件,对不构成犯罪或不需要逮捕的
186人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对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5件。加强了重大刑事案件的
出庭公诉工作,成功地起诉了威海市最大的一起涉外金融诈骗案。认真落实检察环
节上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巩固和扩大了“严打”成果。

【民事行政检察】全市检察机关受理不服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和行政
判决、裁定的申诉110件,比上年增长56%,立案39件,增长30%,向法院提起抗诉
13件,提请山东省检察院抗诉32件,增长61%,法院已改判4件。结合办案,做好息
诉工作,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控告申诉检察】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49件次,其中,举报经济犯罪线索652
件次,处理集体上访5起,奖励了3名举报有功人员。办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58件,
复查申诉案件13件,受理刑事赔偿案件2件,其中复议1件。建立检察长接待日制度,
每月15日、28日由检察长亲自接访,共接访175人次。坚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
的精神,运用检察职权,把功夫下在切实解决问题上,所有的信访、申诉都做出妥
善处理。

【监所检察】重点纠正违法保外就医、减刑、假释和监管场所违法违纪管理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刑罚执行中的问题,全市检察机关对所有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
了考察,建议监管部门对26名脱管漏管的监外执行罪犯遣回原籍监管,对23名抗拒
监管、情节恶劣的外执犯和6名失去保外就医条件的罪犯收监执行。对监管场所的
违纪行为提出纠正意见31次,全部得到改正。

【加强犯罪预防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正确处理打击与防
范的关系。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348条,帮助发案单位堵漏建制,提高依法管
理水平,搞好个案预防。配合重点工程建设,在大型在建项目的投标、采购、结算
等环节上加强管理,开展同步预防。到发案多的行业、系统上法制课,有针对性地
以案释法,开展法制宣传,做好行业预防。实行类案预防,对一个时期的突出犯罪
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总结犯罪活动的特点和规律,为有关部门当好参谋,也提高了
群众的防范意识。

【推行“检务公开”活动】全市检察机关结合检察制度改革,大力推行“检务公开”
活动。在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20周年和举报中心成立10周年活动中,加大公开宣
传力度,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街宣传、上法制课等形式,发放宣传材料1万多
份,印发《“检务公开”手册》2000份,在《威海日报》设专栏介绍“检务公开”
内容,让群众了解检察机关的性质、任务和职权,了解检察机关的活动原则、工作
制度、工作规程和纪律要求,破除检察工作中的神秘主义,切实公开检察活动,真
诚欢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收到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明的效果。

【实行人事制度改革】1998年,全市检察机关成功实行人事制度改革,有效地激发
了队伍活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面推行了竞争上岗、优
化组合和岗位轮换制度。通过竞争上岗,市检察院有14名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走上
了中层领导岗位,中层干部平均年龄由47.2岁下降为42.7岁,11名具有大本学历的
普通干部进入科级干部行列,使科级以上干部的文化层次和专业水平大大提高。14
名中层正职有12名轮换了工作岗位,轮岗率达到85.7%。通过优化组合,人才资源
得到了优化配置,调动了广大干警爱岗敬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