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威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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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威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的通知
        (1998年12月31日威政发[1998]65号发布)

  按照国家公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威海市环境空气质量
功能区为二类区,覆盖本市整个行政区域,执行国家标准中的二类区二级标准。各
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