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岛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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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1998年,石岛海关认真贯彻全国打击走私会议和两级关长会议精神,坚持
“依法行政,贯彻政策”的基本准则和“从严治关”方针,加强正面监管,严厉打
击走私违法活动,促进地方外向型经济发展,强化基础工作和队伍建设,较好地履
行了海关把关服务职能。全年监管进出口货物12.54万吨,货值1.37亿美元;查获
走私违规案件18起,罚没收入104.99万元;加工贸易合同备案520份,备案合同金
额6457万美元;减免关税1712万元,征收关税、代征税1367万元。先后被荣成市和
威海市人民政府授予“支持海洋与水产工作先进单位”和“涉外服务十佳窗口”荣
誉称号。

【加强监管,维护正常的贸易秩序】 一是加强物流监控。根据海关总署、青岛海
关物流监控有关规定,结合石岛口岸具体情况,制定了《石岛海关物流监控操作规
范》。同时加强各开放港口的管理,理顺港务、外轮代理、外轮理货各方面的关系,
确保进出口货物的安全合法。制定了对二类对外开放港口龙眼港的管理规定,对完
善和规范海关的监管活动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二是加大对进口货物的实际查验
力度。除一般货物实行随机查验外,对加工贸易敏感重点货物、一般贸易应证应税
货物均实行重点查验。三是加工贸易的核销、稽查工作取得进展。年内,核销加工
贸易合同612份,比上年增长11%;稽查企业25家,完成稽查补税74.5万元。其中
重点敏感商品的稽查力度得到加强,稽查重点企业8家,重点敏感商品7项。以上措
施,不仅维护了辖区正常的贸易秩序,也为石岛海关核销稽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
础。

【严厉打击走私违法活动】 石岛海关根据辖区实际,把海上走私和加工贸易渠道
走私确定为打击重点,加强海上和陆地及沿海港口的巡查,对涉及重点敏感商品的
加工贸易合同加强中期核查和下场核销。同时与地方司法、执法机关、海警、边防
等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在查获走私违规案件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1998年共立案
查获18起走私违规案件,已经处结执行14起。罚没收入104.99万元,追缴非法所得3.
7万元,暂存保证金80多万元。

【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石岛海关立足辖区实际,认真贯彻有关政策,优化通关
环境,提供优质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一是促进辖区加工贸易发展,放宽
对台账前遗留合同的核销尺度。同时,积极引导企业用足用好优惠政策,引进先进
的生产技术设备,共为三资企业进口设备物品减免税1712万元。二是支持辖区水产
品出口创汇。对来往中日、中韩间的小型国际销鲜船舶实行“不间断服务”,保证
了鲜活海产品出口的时效性。全年监管进出境船舶3323艘次,其中,小型船舶3031
艘次;监管进出境人员3.76万人次,进出口货物12.34万吨,其中海产品2.14万吨,
创汇达6259.15万美元。三是提供信息服务,为地方经济决策起到了很好的参谋作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