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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顺应人民群众 新期待,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大力推进人才库、“讲 师团” 建设, 组织选拔市级优秀人才37名,评选检察“季度之星”15人,开展 “检察讲坛” 、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30多次。2名干警在省检察院举办的竞赛中 分获“全省十佳” “优秀业务能手”称号,2名干警到青海省海北州检察机关挂 职交流,有15件案件、11篇报告和论文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评比中 获奖。在全省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威海市连续多年名列前茅。有11个集 体、44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适应新常态履职尽责】 营造法治化发展环境。制定落实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会 精神、 保护知识产权等4个工作意见,及时更新理念、统一思想。开展“百名检 察官联系百家中小微企业”、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专项活动,走访中小微 企业400多家, 帮助解决用工、用地等涉法涉诉问题32个;与威高集团、华能威 海电厂等大中型企业合作举办反对商业贿赂专题讲座50场次;对石岛湾核电站等 60个重大项目进行同步预防, 监督招投标活动183次;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行 贿犯罪档案查询3000余次; 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99件,到40多家企 业开展普法宣传,提出整治意见,促进企业依法治企、诚信经营。用心回应群众 重大关切问题。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 作。在教育系统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查办教辅资料订购、校服采购、教学设施采 购与建设等环节行贿、受贿、贪污的职务犯罪,集中立查52人。深入推进破坏生 态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和道路交 通安全法律监督专项活动,监督促进相关部门依法有效履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用心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海陆一体平安威海建设,全市批捕1533人,起 诉3215人; 当宽则宽,依法不捕、不诉689人。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建 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检察院联合“会诊”,共同释法说理。 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830件次,全市继续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依法将一 起长达15年的缠访案件导入司法程序,促使双方达成和解,为被害人争取赔偿款 50万元;加强人文关怀,为18名刑事被害人或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31.3万元。对 39所学校4.9万名师生开展法制教育,对30名涉罪未成年人跟踪帮教,对8名未成 年被害人进行帮扶。对3854名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矫正。依托20个派驻基层检察室, 走访群众1.1万人次, 开展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纠纷、受理来信来访、办理各类 案件400多件, 对镇(街道)、农村“两委”干部进行警示教育52场次,促进提 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 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立查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111 人,其中大要案84人、县处级以上11人。查处科级干部34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7人。 办理中纪委、省检察院分别交办的2件副厅级案件。总结类案规律,针对 贿赂犯罪“一对多”“多对一”特点,深挖窝案串案,查办贿赂犯罪56人,其中 行贿犯罪16人, 比上年增长45%。针对渎职侵权往往与贪贿行为交织特点,从渎 职问题及其背后原因同时入手, 查处双罪名案件12人。 坚持办案“三个效果” (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起诉75人,判决57人(含往年积存), 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6人;追回赃款1100余万元;对认罪态度好、初犯、偶犯、 涉案数额小的,依法从轻处理,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20人(含往年积存)。提升 侦查信息化水平。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发挥“大数据”整合功能。构建来信、 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举报体系,规范线索处理流程;建成侦查情报信息中 心、指挥中心、电子证据室,通过远程指挥、密码破译、数据恢复、信息关联分 析等现代技术获取证据,突破案件。组织远程指挥侦查讯问80次,定位抓捕20人, 开展电子取证27件。运行统一业务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实现办案侦捕诉各 环节全网管控、全程留痕。提升预防社会化水平。发挥专业优势,组织撰写年度 报告、专题报告15篇;向发案单位和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23件。与市法制办联 合制定宣讲计划,汇编《警示教育读本》,深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廉 政巡回讲堂”79场次,到行政执法部门和银行系统分别开展依法行政、金融领域 职务犯罪风险专题教育,先后有6000余人接受教育。对全市56名预防志愿者进行 培训,指导16人组团宣讲。与电视台、网站合作开辟专栏,播出预防职务犯罪微 电影及纪录片《检察风云》,在车站码头、社区广场播放廉政公益广告,整合各 方资源力量,在全社会弘扬清风正气。 【强化法律监督】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围绕立案、侦查、羁押、审判、执行等 刑事诉讼各环节,开展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专项监督、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交付 执行案件专项检察等一系列专项活动。 立案监督7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4 件,纠正漏捕漏诉85人,提出刑事抗诉14件;监督变更强制措施21人,纠正减刑、 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6人;纠正监管活动和社区矫正违法38件,监督收监6人。 与相关部门配合做好特赦工作,对52名服刑罪犯出具特赦检察意见书。加强民事 行政诉讼监督。举办“民事行政检察集中宣传日”活动,扩大民行工作社会影响。 受理申请监督案件157件, 依法提出抗诉5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5件,提出再审 检察建议11件。办理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件13件。对审判程序违法提出检察建议 15件。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与公安局、法院、司法局会签文件,共同维 护司法权威,监督纠正虚假诉讼案件14件。结合办案,对虚假诉讼进行调研,提 出整治意见,相关建议被纳入全市诚信体系规划。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对造 成河道、土壤污染以及销售伪劣农药等问题进行调查,办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 件27件, 2件案件分别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和典型案件。关注基 层行政执法活动,完善派驻基层检察室“信息超市”,录入基层管理、行政执法 信息10万余条。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与公安、环保等11个部门召 开联席会议4次,走访、研讨案件7次,督促移交涉嫌犯罪案件10件。 【推进检察改革】 推动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以提升案件质量为目标,以规范司 法为主线,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进一步改进案件管理模式。依托统一业务应用 系统,办理的6032件案件全部实现网上录入、网上运行、网上监督。推进规范司 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动员部署、督导检查11次,开展走访、座谈、问卷调 查等活动,汇总各方意见、建议100多条。确定2015年为“案件质量提升年”,4 月、7月、10月分三批次抽取957件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办案人 和评查人捆绑责任,跟踪整改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领导到威海 调研督导,给予充分肯定。推动检务公开机制改革。强化“阳光司法”理念,运 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落实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阳光鉴定、检察宣告、人 民监督员制度等改革任务,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法律援 助律师异地阅卷“绿色通道” ,部署应用电子卷宗系统,听取律师意见800多人 次; 发布案件信息8804件;公开审查、听证、宣告案件200多件。加强对外联系 宣传,邀请各级领导、各界代表、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观座谈、监督案件 50多次,寄送征求意见函、工作通报等资料4000余份;在市级以上媒体发布宣传 稿件1000多篇, 开通检察微博、微信19个,编发微文600多期。在人民网发布的 全国政法系统“双微”排行榜中,“威海检察”多次进入地级市人民检察院前20 名。推动“四项试点改革”配套工作先行先试。对全市检察队伍、基础设施等进 行调研,借助招录公务员、人员轮岗等手段,调整检察官比例结构。探索办案组 工作模式,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 察权运行机制。 (胡培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