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5年,全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73.88亿元,比上年增长8.5%,占地
方生产总值的比重达2.5%。全市社会融资总量381.65亿元。企业融资需求满足率
排名山东省第一,省级备案的拟上市公司数居全省首位。年末,全市有银行业金
融机构26家; 银行业本外币存款余额2790.42亿元,比年初增加174.05亿元,增
长6.7%; 本外币贷款余额1842.25亿元,增加106.97亿元,增长6.2%。全市在境
内外直接上市14家公司, 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间接上市12家公司,融资181.1亿
元。全市实现场外市场挂牌38家中小企业,累计74家。全市保险机构46家,实现
保费收入73.10亿元,比上年增长16.0%。全市有证券分支机构19家,全年各类证
券交易额达5710亿元。全市有小额贷款公司24家,注册资本29.4亿元,贷款余额
30.62亿元,营业收入4.09亿元。全市有融资性担保公司16家,其中6家为国有控
(参)股,2家为国有独资。在保责任余额40.63亿元,实现担保业务收入7936万
元, 担保业务利润5766万元,上缴税金929万元。融资性担保放大倍数1.66倍,
累计发生代偿资金1.26亿元。有民间融资机构36家,其中民间资本管理公司29家,
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公司7家,注册资本15.25亿元,实现各区市全覆盖。
【民间融资机构发展】 2015年,市金融办扎实推进民间资本规范引导试点,稳
步发展民间融资机构。全年评估设立民间融资机构8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6家、
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公司2家),累计36家,总注册资本15.25亿元,实现两类机构
区市全覆盖。印发《威海市民间融资机构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加强民
间融资机构变更等事项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等,督导民间融资机构规范运营和
发展。 现场检查2次,对上年开业的23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进行分类评级,评为
三级(良好) 以上的20家,良好率87%;一级(优秀)的7家,优秀率31%。依据
《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选择4家银行作为民间融资机构主
办银行。制定《民间融资机构主办银行三方协议》,防范资金业务的操作风险;
成立行业协会办事处,督导民间融资机构统一门头、LOGO等行业标识;组织近40
名负责人参加省民间融资机构协会举办的培训,培训全市民间融资机构从业人员
100余名。
【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召开全市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会议,调整各成员单位职责
分工, 进一步明确责任。开展2次以非融资性担保、投融资中介、农民专业合作
社等行业为重点排查对象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排查各类机构3995家,
发现各类问题170余个, 及时督导相关区市进行应对处置。开展以案件高发行业
为重点排查对象的专项整治, 发现涉嫌非法集资公司4家,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 全市派出工作人员860余人次,
检查各类企业700余家,监测各类广告信息8万条次。在主流街道、中心广场等场
所开展“3·15”和“5·15”打击非法集资现场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电视台、报
纸等媒体对群众提示风险;组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融
资机构等通过电子屏幕播放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提示风险,宣传防范非
法集资知识。
(窦永刚)
综 述
视图
【概况】 2015年,全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73.88亿元,比上年增长8.5%,占地
方生产总值的比重达2.5%。全市社会融资总量381.65亿元。企业融资需求满足率
排名山东省第一,省级备案的拟上市公司数居全省首位。年末,全市有银行业金
融机构26家; 银行业本外币存款余额2790.42亿元,比年初增加174.05亿元,增
长6.7%; 本外币贷款余额1842.25亿元,增加106.97亿元,增长6.2%。全市在境
内外直接上市14家公司, 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间接上市12家公司,融资181.1亿
元。全市实现场外市场挂牌38家中小企业,累计74家。全市保险机构46家,实现
保费收入73.10亿元,比上年增长16.0%。全市有证券分支机构19家,全年各类证
券交易额达5710亿元。全市有小额贷款公司24家,注册资本29.4亿元,贷款余额
30.62亿元,营业收入4.09亿元。全市有融资性担保公司16家,其中6家为国有控
(参)股,2家为国有独资。在保责任余额40.63亿元,实现担保业务收入7936万
元, 担保业务利润5766万元,上缴税金929万元。融资性担保放大倍数1.66倍,
累计发生代偿资金1.26亿元。有民间融资机构36家,其中民间资本管理公司29家,
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公司7家,注册资本15.25亿元,实现各区市全覆盖。
【民间融资机构发展】 2015年,市金融办扎实推进民间资本规范引导试点,稳
步发展民间融资机构。全年评估设立民间融资机构8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6家、
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公司2家),累计36家,总注册资本15.25亿元,实现两类机构
区市全覆盖。印发《威海市民间融资机构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加强民
间融资机构变更等事项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等,督导民间融资机构规范运营和
发展。 现场检查2次,对上年开业的23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进行分类评级,评为
三级(良好) 以上的20家,良好率87%;一级(优秀)的7家,优秀率31%。依据
《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选择4家银行作为民间融资机构主
办银行。制定《民间融资机构主办银行三方协议》,防范资金业务的操作风险;
成立行业协会办事处,督导民间融资机构统一门头、LOGO等行业标识;组织近40
名负责人参加省民间融资机构协会举办的培训,培训全市民间融资机构从业人员
100余名。
【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召开全市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会议,调整各成员单位职责
分工, 进一步明确责任。开展2次以非融资性担保、投融资中介、农民专业合作
社等行业为重点排查对象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排查各类机构3995家,
发现各类问题170余个, 及时督导相关区市进行应对处置。开展以案件高发行业
为重点排查对象的专项整治, 发现涉嫌非法集资公司4家,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 全市派出工作人员860余人次,
检查各类企业700余家,监测各类广告信息8万条次。在主流街道、中心广场等场
所开展“3·15”和“5·15”打击非法集资现场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电视台、报
纸等媒体对群众提示风险;组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融
资机构等通过电子屏幕播放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提示风险,宣传防范非
法集资知识。
(窦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