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2014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总体温和平稳,
全年比上年上涨2.4%,分别高于全省、全国0.5个和0.4个百分点。从居民消费价
格上涨的构成因素来看,食品价格上涨4.4%,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37
个百分点,对CPI的影响程度为57.1%,是推动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因素。非食
品价格上涨1.5%, 7大类非食品价格6升1降。其中,衣着类价格上涨3.5%,拉动
CPI上涨0.36个百分点;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2.8%,拉动CPI上涨0.32
个百分点; 烟酒类上涨5.5%,拉动CPI上涨0.13个百分点;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
服务类上涨1.5%,拉动CPI上涨0.09个百分点;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下降0.7%,
拉动CPI下降0.07个百分点;交通和通信类上涨0.9%,拉动CPI上涨0.09个百分点;
居住类上涨0.7%,拉动CPI上涨0.14个百分点。
【清费减负】 全面落实各项涉企收费减免政策,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开
展全面摸底工作,分两批对3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取消、暂停、降低,年
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1180多万元。 建立联接国家、省、市、区(市)4级物价
部门的收费纵向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网上监管和年度审
验。组织开展对建设、交通、环保、消防、商业银行等部门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
查处价格违法案件66件,切实规范收费行为。
【价格简政放权】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放开“两碱”(烧碱、纯碱)以外工业
用盐、电信资费等27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进一步完善市场
决定价格的机制。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为核心,全面清理现行价格行
政权力,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量化价格行政
执法自由裁量权,不断提高价格依法行政水平。
【市场价格监管】 开展市场价格专项整治活动,以大型商场、超市、餐饮等行
业为重点,规范降价、打折促销行为,严厉打击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
行为。加强重大节日期间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监控,防范价格异常波动,稳定
节日市场价格。组织开展了规范商业银行、旅游市场、商业企业等价格政策提醒
会,切实规范企业价格行为。全面实行商品房价格网上备案公示,强化社会监督。
【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根据环保减排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煤汽价格联动办
法,并在密切监测煤炭价格的基础上,适时启动联动机制,调整热汽价格。同时,
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要求,完善“两部制热价”政策,调整计量热价与基本
热价的比例,取消供热“报停费”。结合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情况,适时启
动工商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合理调整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和车用
天然气销售价格。
【助推企业发展】 积极为文登热电、南郊热电、新力热电、威海垃圾焚烧发电
项目等争取有利电价政策,年可为企业增加经济效益3300多万元,为市区两级财
政减轻负担4700多万元;全市热电企业烟尘治理达标后,年可解决环保加价资金
3100多万元,有力破解企业发展瓶颈。同时,及时审核上报已投产可再生能源项
目上网电量,帮助企业落实国家、省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8400多万元。
【深化电价改革】 明确110千伏安以下的商场、超市、餐饮、宾馆、冷库等无
法避峰用电的企业不再纳入执行峰谷分时电价范围的政策,年可减少相关企业电
费支出2200多万元。对县级供电区域内大工业用户实行“两部制电价”,协调解
决荣成华力电机研发实验专用变压器用电价格问题, 年可为企业减轻电费负担
300多万元。
【医疗教育收费改革】 在全省率先开展中医单病种收费试点工作,有效促进威
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扎实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合理调整县级公立医院医疗
服务价格,在降低药品价格的同时,侧重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
费、手术费、护理费等收费。对市直高中中职学校教育收费政策进行梳理,并通
过物价网、教育网等进行公示,确保阳光收费。规范幼儿园收费项目,完善退费
政策,推动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价格惠民政策】 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使联动机制更加科学规范,进一步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生活的影响。对城
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工作场所及其非经营公益服务设施用电、用水、用气、
用暖执行居民价格政策,有效促进社区公共服务业的发展。对居民住宅小区公用
附属设施等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减轻居民的电费负担。建立居民阶梯式电价
对低收入群众的电费返还机制, 累计发放免费电量款330多万元,惠及10万余户
低收入家庭。
【价格公共服务】 深入推进价格举报系统国家、省、市、区(市)4级联网建
设,全年受理价格举报咨询1166件,其中受理价格举报案件207件,办结率达100
%。认真开展定调价成本监审,核减不合理费用1.4多亿元。健全涉案、涉纪等财
物价格认定机制,受理各类价格鉴证、认证、评估案件1430件,标的额1亿多元,
为司法机关公正办案、化解社会矛盾提供有力支持。
【完善价格监测预警体系】 加强对重要商品价格变动的监测预警,继续实行居
民生活必需品价格每日公布制度。 积极开展“价比三家”活动,将市区4家重点
商场超市32种民生商品价格通过物价网站、新闻媒体等媒介对外发布,稳定消费
心理预期。
【健全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 加大常规及特色农产品成本收益情况调查力度,
提高农产品成本收益情况调查的质量和时效,引导农民合理调整种养殖结构。完
善价格调节基金征管政策,增强政府调控市场的能力。积极发挥基金在支持发展
“菜篮子”基地和农超对接等方面的作用,促进农副产品流通,保障市场供应。
(林晓飞)
物价管理
视图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2014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总体温和平稳,
全年比上年上涨2.4%,分别高于全省、全国0.5个和0.4个百分点。从居民消费价
格上涨的构成因素来看,食品价格上涨4.4%,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37
个百分点,对CPI的影响程度为57.1%,是推动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因素。非食
品价格上涨1.5%, 7大类非食品价格6升1降。其中,衣着类价格上涨3.5%,拉动
CPI上涨0.36个百分点;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2.8%,拉动CPI上涨0.32
个百分点; 烟酒类上涨5.5%,拉动CPI上涨0.13个百分点;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
服务类上涨1.5%,拉动CPI上涨0.09个百分点;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下降0.7%,
拉动CPI下降0.07个百分点;交通和通信类上涨0.9%,拉动CPI上涨0.09个百分点;
居住类上涨0.7%,拉动CPI上涨0.14个百分点。
【清费减负】 全面落实各项涉企收费减免政策,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开
展全面摸底工作,分两批对3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取消、暂停、降低,年
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1180多万元。 建立联接国家、省、市、区(市)4级物价
部门的收费纵向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网上监管和年度审
验。组织开展对建设、交通、环保、消防、商业银行等部门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
查处价格违法案件66件,切实规范收费行为。
【价格简政放权】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放开“两碱”(烧碱、纯碱)以外工业
用盐、电信资费等27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进一步完善市场
决定价格的机制。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为核心,全面清理现行价格行
政权力,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量化价格行政
执法自由裁量权,不断提高价格依法行政水平。
【市场价格监管】 开展市场价格专项整治活动,以大型商场、超市、餐饮等行
业为重点,规范降价、打折促销行为,严厉打击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
行为。加强重大节日期间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监控,防范价格异常波动,稳定
节日市场价格。组织开展了规范商业银行、旅游市场、商业企业等价格政策提醒
会,切实规范企业价格行为。全面实行商品房价格网上备案公示,强化社会监督。
【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根据环保减排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煤汽价格联动办
法,并在密切监测煤炭价格的基础上,适时启动联动机制,调整热汽价格。同时,
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要求,完善“两部制热价”政策,调整计量热价与基本
热价的比例,取消供热“报停费”。结合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情况,适时启
动工商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合理调整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和车用
天然气销售价格。
【助推企业发展】 积极为文登热电、南郊热电、新力热电、威海垃圾焚烧发电
项目等争取有利电价政策,年可为企业增加经济效益3300多万元,为市区两级财
政减轻负担4700多万元;全市热电企业烟尘治理达标后,年可解决环保加价资金
3100多万元,有力破解企业发展瓶颈。同时,及时审核上报已投产可再生能源项
目上网电量,帮助企业落实国家、省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8400多万元。
【深化电价改革】 明确110千伏安以下的商场、超市、餐饮、宾馆、冷库等无
法避峰用电的企业不再纳入执行峰谷分时电价范围的政策,年可减少相关企业电
费支出2200多万元。对县级供电区域内大工业用户实行“两部制电价”,协调解
决荣成华力电机研发实验专用变压器用电价格问题, 年可为企业减轻电费负担
300多万元。
【医疗教育收费改革】 在全省率先开展中医单病种收费试点工作,有效促进威
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扎实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合理调整县级公立医院医疗
服务价格,在降低药品价格的同时,侧重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
费、手术费、护理费等收费。对市直高中中职学校教育收费政策进行梳理,并通
过物价网、教育网等进行公示,确保阳光收费。规范幼儿园收费项目,完善退费
政策,推动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价格惠民政策】 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使联动机制更加科学规范,进一步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生活的影响。对城
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工作场所及其非经营公益服务设施用电、用水、用气、
用暖执行居民价格政策,有效促进社区公共服务业的发展。对居民住宅小区公用
附属设施等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减轻居民的电费负担。建立居民阶梯式电价
对低收入群众的电费返还机制, 累计发放免费电量款330多万元,惠及10万余户
低收入家庭。
【价格公共服务】 深入推进价格举报系统国家、省、市、区(市)4级联网建
设,全年受理价格举报咨询1166件,其中受理价格举报案件207件,办结率达100
%。认真开展定调价成本监审,核减不合理费用1.4多亿元。健全涉案、涉纪等财
物价格认定机制,受理各类价格鉴证、认证、评估案件1430件,标的额1亿多元,
为司法机关公正办案、化解社会矛盾提供有力支持。
【完善价格监测预警体系】 加强对重要商品价格变动的监测预警,继续实行居
民生活必需品价格每日公布制度。 积极开展“价比三家”活动,将市区4家重点
商场超市32种民生商品价格通过物价网站、新闻媒体等媒介对外发布,稳定消费
心理预期。
【健全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 加大常规及特色农产品成本收益情况调查力度,
提高农产品成本收益情况调查的质量和时效,引导农民合理调整种养殖结构。完
善价格调节基金征管政策,增强政府调控市场的能力。积极发挥基金在支持发展
“菜篮子”基地和农超对接等方面的作用,促进农副产品流通,保障市场供应。
(林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