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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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审查】 围绕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中心崛起、两轴支
撑、环海发展、一体化布局”的城市空间格局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市域
一体化、工业兴市等重点工作,科学制定市政府2013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确定2013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41件。 对2013年确定的计划项目和
2012年未完成的9个项目, 逐个部门落实责任,每月调度工作进展,审查规范性
文件制定项目50件,市政府发文38件,审查《关于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管理措施
的通知》等涉法性文件58件。改进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机制,着力扩大制度建
设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所有规范性文件草案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召开
座谈会、发送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有关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先后召开座谈会20余次,发送征求意见函1100余件,
收到反馈意见300多条,采纳120多条。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
统一公布制度,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报送登记规范性文件49件,经审查予以登
记44件,5件因违反上位法规定不予登记并向有关单位提出了纠正意见;对3件未
经统一登记的规范性文件,责令发布部门限期撤销。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
查工作,市政府分别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38件,均符合
备案要求;各市(区)政府(管委)向市政府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45件,经审查
均予以备案。推进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督促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对
11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实施情况评估。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审核和复核2012年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对年
检、备案、审批权限在省级以上的审查转报事项进行清理。印发《关于对市政府
威政发〔2012〕38号文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组织有关部门对公布
取消、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是否按要求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印
发《威海市市级行政审批流程清理规范实施方案》(威政法办〔2013〕18号),
对2012年清理保留事项的审批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审
核,精简审批条件、材料、环节900多个,压缩办理时限730多个工作日。所有许
可审批事项都要编制详细、直观的办理流程图,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采取“整
合流程、一门受理、联审联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等方式,对建设工程项目
审批流程实施模块化再造,把建设工程项目联审时限压缩到28个工作日。开展行
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 取消65项、降低标准46项、免征2项,转为经营服务性
收费7项; 优化企业注册流程,申请人能一次性领取涉及注册登记的有关文件、
证照和章。

【行政执法监督协调】 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威政
法办〔2013〕31号),组织市直执法部门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自查,发现的
问题自我纠正。组织市委党校、市档案局的有关专家,评查20个重点执法部门的
60份案卷,发现的问题逐一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反馈,帮助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
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全面征求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对培训内容的意见,
结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有关专家研究确定了2013年度行政执
法人员培训内容,对市直部门2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轮训,切实提高行政执
法队伍素质。根据省法制办要求,印发《关于做好2013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
作的通知》 ,组织各市(区)和市直部门对2013年6月30日前到期的行政执法证
进行年检,完成全市行政执法证的审验工作,对已离职、离岗人员的行政执法证
件全部按规定收回和注销,规范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主体。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要求各级行
政处罚实施机关要根据法律法规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新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权指导性标准,并报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和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完善行政处罚先例制度、行政处罚说明理由制度和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促进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规范行政强制实施工作,印发《关
于规范行政强制实施工作的意见》,规范行政强制的实施主体、实施程序和法律
文书,强化行政强制的环节管理、合法性审查、重大疑难案件集体决策和工作程
序公开4项制度, 加强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工作的监督。做好行政违法预防工作,
提出从事前预防、 事中监督和事后补救3个环节入手防止行政违法行为, 起草
《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违法预防工作的意见》,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行政复议应诉】 2013年4月1日起,正式启动市级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和市级
行政复议职权集中工作, 督导4个县级政府同步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和集中
行政复议职权工作,使威海市成为全省首批试点工作整体推进的地市之一。行政
复议职权集中后,市以下各级政府部门不再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案件根
据集中后的管辖规定分别由市、县两级政府集中办理,统一了受案标准,行政复
议案件数量显著增加,发挥了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改进案
件审理机制,重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和兼职复议员的专业特长,积极引入专家、
学者参与案件审理;通过举行听证会、案件审理会等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解决重大疑难案件,有效地提升了办案质量。出台《威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
员会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为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奠定了制度基础。研
究制定行政复议立案规定、审理规定、档案管理规定和案件材料查阅规定等内部
工作制度,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印发《关于做好修改行政执法文书中行政
复议权利告知格式工作的通知》,组织各级各部门做好行政执法文书中行政复议
权利告知格式的修改工作,保障了行政复议救济权利的及时行使。2013年,威海
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8起,其中不予受理11起,受理57
起。受理的案件中,审结49起,依法转入下一年度8起。市政府行政应诉5起,其
中已结3起,全部胜诉;未结2起。

【机关事业单位合同管理】 根据《威海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管理办法》
开展合同管理工作。起草并提请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开展市级机关事业
单位合同审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细化了合同送审工作需要报送的材料,送
审程序和工作要求。制定《合同管理内部工作规程》,使合同的接收、分办、审
查、送达、备案等各个环节实现了无缝连接和规范运行。加大了合同审查力度,
从形式和内容两方面对送审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等方面的合
同条款进行修改,将防范法律风险的关口前移到合同订立过程中。全年收到报送
审查的合同694份, 依法审查691份, 涉及合同标的金额53亿元,提出修改意见
4125条。组织对市级机关事业单位2012年年底前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进行了全面梳理, 梳理各类在履行合同711份,涉及28个部门、单位,其中存在
争议的合同14份,均已协调有关单位依法处理,并收回欠款1000万元,及时化解
机关事业单位民事活动的法律风险。 对市级机关事业单位100多名合同管理人员
进行培训,提高有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实务操作技能。

【法律服务】 参与处理40余件重大涉法案件,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化解了社会
矛盾,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保障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积极利用市委、市政府搭
建的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等平台,全年组织专家论证和征求专
家意见9次, 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涉法案
件处理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有效防范重大决策和民事活动的法律风险,为市委、
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徐新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