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籍跨界作业渔船专项整治】 根据《威海市外省籍海洋捕捞渔船管理办法》,
自4月开始,以捕捞许可证件和渔船标识检查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查获、
处罚并驱离外省籍跨界作业渔船30余艘,维护了当地渔民的合法权益。
【非法定置网具和取缔渔具整治“百日行动”】 7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启动非
法定置网具和取缔渔具整治“百日行动”。全市各级渔业部门按照“市区海域排
查巩固,其他海域加紧清理,不同区域协调推进”的整治策略,加强领导,严管
细查。出动执法车177辆次、执法船101艘次、执法人员1065人次,查获违规作业
渔船17艘,清理“地笼网”等违禁渔具2.26万套,清理浮漂4000余个,有效净化
近海渔业生产环境,保护渔业资源,维护守法渔民的切身利益。
【伏季休渔管理】 继续实施精细化管理,全市6199艘应休渔渔船全面落实船籍
港停靠制度,逐港绘制并在渔港显要位置张贴《渔港伏季休渔渔船泊位示意图》,
接受渔民监督。实施规范化管理,下大力气抓好“三无”(无船员名号、无船籍
港、无船舶证书)渔船审验发证和船名牌定制安装工作。对查获的涉嫌违规渔船
集中扣押,执行“海查陆处”有关规定,并按照省海洋与渔业厅《伏季休渔罚款
标准》进行处罚。实施科学化管理,利用省海洋与渔业厅开发的执法软件和伏休
管理软件做好渔船停港登记、装港坞修、伏休周报工作,利用渔船定位系统、射
频系统,加强了渔船动态管控。伏休期间,出动执法人员5535人次,检查渔港、
码头3033个次, 检查渔船5.56万艘次。 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被授予
“2013年度全省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涉外渔业管理】 2013年,按照涉韩入渔申请渔船范围和条件,获得在中韩渔
业协定水域作业渔船指标249艘,其中,拖网作业232艘,渔获物配额1.16万吨;
流网渔船2艘, 渔获物配额22.8吨;围网渔船1组,渔获物配额466吨;按照涉日
入渔申请渔船范围和条件,获得在日本管辖水域作业双拖网渔船指标40艘,渔获
物配额863吨;在中日暂定措施水域作业双拖网渔船指标554艘,渔获物配额5.20
万吨。
涉外渔船管控 健全“不愿违规”的自律机制,将渔船有无违规记录与涉外入渔
资格获取相挂钩, 对全市2446艘73.5千瓦以上渔船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强化
“不易违规”的防范机制,以44.1千瓦以上渔船包保责任制和渔船船位监控平台
为手段,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抓好船位实时管控,开展专属经济区巡航。落
实“不敢违规”的惩处机制,被通报“无证作业、进入领海、暴力抗法”的重大
违规渔船,除予以处罚外,一律列入渔船管理“黑名单”,取消当年度燃油补贴、
船长职务船员从业资格、渔船所属企业远洋渔业代理资格,提高涉外违规的成本。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与经营利用管理】 与工商、林业公安联合执法,开展水生
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执法检查行动。全年检查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单位140余家,
年审经营利用证件16本,换发到期特许证件8本,为2家驯养展演单位办理进口海
豹、水獭、海豚等6尾(头)。 对威海神游海洋文化馆水生野生动物展演馆项目
开展上门服务,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帮助企业办理水生野生动物进口相关手续,
保证了项目如期投入运营。
·渔政管理·
视图
【外省籍跨界作业渔船专项整治】 根据《威海市外省籍海洋捕捞渔船管理办法》,
自4月开始,以捕捞许可证件和渔船标识检查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查获、
处罚并驱离外省籍跨界作业渔船30余艘,维护了当地渔民的合法权益。
【非法定置网具和取缔渔具整治“百日行动”】 7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启动非
法定置网具和取缔渔具整治“百日行动”。全市各级渔业部门按照“市区海域排
查巩固,其他海域加紧清理,不同区域协调推进”的整治策略,加强领导,严管
细查。出动执法车177辆次、执法船101艘次、执法人员1065人次,查获违规作业
渔船17艘,清理“地笼网”等违禁渔具2.26万套,清理浮漂4000余个,有效净化
近海渔业生产环境,保护渔业资源,维护守法渔民的切身利益。
【伏季休渔管理】 继续实施精细化管理,全市6199艘应休渔渔船全面落实船籍
港停靠制度,逐港绘制并在渔港显要位置张贴《渔港伏季休渔渔船泊位示意图》,
接受渔民监督。实施规范化管理,下大力气抓好“三无”(无船员名号、无船籍
港、无船舶证书)渔船审验发证和船名牌定制安装工作。对查获的涉嫌违规渔船
集中扣押,执行“海查陆处”有关规定,并按照省海洋与渔业厅《伏季休渔罚款
标准》进行处罚。实施科学化管理,利用省海洋与渔业厅开发的执法软件和伏休
管理软件做好渔船停港登记、装港坞修、伏休周报工作,利用渔船定位系统、射
频系统,加强了渔船动态管控。伏休期间,出动执法人员5535人次,检查渔港、
码头3033个次, 检查渔船5.56万艘次。 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被授予
“2013年度全省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涉外渔业管理】 2013年,按照涉韩入渔申请渔船范围和条件,获得在中韩渔
业协定水域作业渔船指标249艘,其中,拖网作业232艘,渔获物配额1.16万吨;
流网渔船2艘, 渔获物配额22.8吨;围网渔船1组,渔获物配额466吨;按照涉日
入渔申请渔船范围和条件,获得在日本管辖水域作业双拖网渔船指标40艘,渔获
物配额863吨;在中日暂定措施水域作业双拖网渔船指标554艘,渔获物配额5.20
万吨。
涉外渔船管控 健全“不愿违规”的自律机制,将渔船有无违规记录与涉外入渔
资格获取相挂钩, 对全市2446艘73.5千瓦以上渔船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强化
“不易违规”的防范机制,以44.1千瓦以上渔船包保责任制和渔船船位监控平台
为手段,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抓好船位实时管控,开展专属经济区巡航。落
实“不敢违规”的惩处机制,被通报“无证作业、进入领海、暴力抗法”的重大
违规渔船,除予以处罚外,一律列入渔船管理“黑名单”,取消当年度燃油补贴、
船长职务船员从业资格、渔船所属企业远洋渔业代理资格,提高涉外违规的成本。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与经营利用管理】 与工商、林业公安联合执法,开展水生
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执法检查行动。全年检查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单位140余家,
年审经营利用证件16本,换发到期特许证件8本,为2家驯养展演单位办理进口海
豹、水獭、海豚等6尾(头)。 对威海神游海洋文化馆水生野生动物展演馆项目
开展上门服务,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帮助企业办理水生野生动物进口相关手续,
保证了项目如期投入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