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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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审查】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做好规范性文
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出台了《威海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制定了《威海市
人民政府2012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对部门出台的13件规范性文件按照“三
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要求予以登记编号,审查以市政府
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涉法性文件95件,提出审查意见1000多条,确保规
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努力在制度建设中寻求突破点,针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合同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起草了《威海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管理办法》,
文件的实施将有效防范合同签订的法律风险和国有资产的流失。围绕完善制度保
障体系,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最大限度的清理规范。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
务院、省政府最新文件精神,组织专门力量对1987年建市以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
全面清理,并坚持做到逐一对照,逐一审核,逐一征询,逐一提醒,废止了85件
不符合现行经济社会管理要求的规范性文件, 对保留的317件进行了集中汇编,
形成具权威性的规范性文件汇编《威海市人民政府现行规范性文件汇编(1987~
2011)》,下发到各级各部门遵照执行。围绕促进法制统一,认真做好规范性文
件备案工作。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分别报备规范性文件15件,对各市(区)
报送备案的3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和登记,定期对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进
行通报,有效促进了法制的统一。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围绕提速增效,全面精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结合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对照国务院、省政
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组织对全市现有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一次
最大规模的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市政府发文公布(威政发〔2012〕38号)。将市
直部门原有的460项行政许可事项精简至177项,减少283项,占总数的61.5%;市
直部门现有的16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压缩至73项,减少87项,占总数的54.4%。
及时把握上级决策动向,有效实施了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加强对上级行政审
批制度改革动向的跟踪, 根据国务院最新的第六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积
极与有关部门沟通衔接,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调整,新增从上级下放市级事项14
项,取消9项,下放县级2项,总计25项。

【行政复议应诉】 围绕增强行政复议工作对化解社会矛盾的实效性,深入推进
行政复议机制创新。积极在市县两级全面推行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和相对
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研究制定了《威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实
施方案》,组织筹建了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已获得
省政府批复。围绕发挥行政复议作用,不断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方法。坚持“以人
为本、复议为民”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办案程序,畅通复议渠道,切实提高了行
政复议的办案效率和质量。注重将行政调解和解手段引入行政复议工作,解决了
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征收、海域使用权调整等方面的问题。全年收到行政复
议申请30件, 其中,受理26件,不予受理4件。受理的复议案件中已办结22件,
未结4件, 其中,维持2件,确认违法6件,驳回申请9件,终止5件。办理行政赔
偿案件4件,赔偿2件,不予赔偿1件,未结1件。

【行政执法监督指导】 围绕规范行政程序,切实抓好“行政程序年”活动的开
展。认真落实全省统一开展的“行政程序年”活动,着力规范行政程序,以“行
政程序年”活动工作方案为工作指南,认真做好活动的调度和检查工作,切实促
进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行政程序,不断完善制度保障,促进了《山东省行政程序
规定》落实到位。围绕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指导三
个县级市和环翠区开展了文化市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严格审查有关报批
材料,有力地推动了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指导乳山市根据城市规
划区扩大和有关法律法规变化的情况,规范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确保
了行政处罚权力的依法行使。围绕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的管理工作,组
织开展了行政强制实施主体的清理规范工作,以市政府文件公布了52个市级行政
强制实施主体,保障了行政强制实施主体的合法。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指导工作,
指导市直部门和各市(区)行政执法工作21次,及时解决行政执法中发生的争议,
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 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 严格办证条件,依法办证
500余个,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法律参谋助手】 围绕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的制度
保障。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当中,以市政府文件出台了《威海
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增强了行政决
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围绕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参与重大涉法案件处理。发挥法
律咨询委员会的专家在重大涉法案件处理中的作用,先后牵头或参与处理威海经
济技术开发区泰和投资土地使用权纠纷、威海市中医院对外合作合同争议、山东
鹏程乳业借款纠纷、刘公岛空中快车合作纠纷等重大涉法案件,及时向市委、市
政府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法律意见,依法解决经济纠纷,维护了国有资产的安全,
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围绕防范法律风险,严格审查或者起草各类合同。认真审
查或起草涉及双岛湾土地回收、国家海产品质检中心建设、哈尔滨工业大学(威
海)共建等协议20多份,不断提高合同审查工作的效率,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
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徐新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