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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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2年,全市民政系统全力打造“亲情民政”服务品牌、建设服务型
民政,深入推进“转作风、重规范、提效能”活动,坚持“用心服务、公平服务、
依法服务、 创新服务”,相继在惠民保障、社会养老、社会管理、自身建设4个
方面出台30个政策性文件,让群众实实在在地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发挥民生兜底作用 一是大幅度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将城乡
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和每人每年2400元; 农村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
“五保” 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000元和每人每年2500元。 二是在全市建立城市
“三无” 人员政府供养保障机制。按集中供养每人每月84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
月500元的标准由政府予以保障。 三是医疗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取消医疗救助
起付线,将救助对象扣除政策规定的各类报销费用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报销比例由
30%提高到50%,在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开展“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拓展社会福利保障范围 一是开展脑瘫患儿康复代养工作。 在全市开展7周岁以
下社区家庭脑瘫患儿免费康复及代养工作,针对患儿不同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康
复计划, 接收脑瘫儿童58名。二是全面实施福利化殡葬。对全市居民免除764元
基本殡葬服务费。积极倡导绿色、文明的丧葬方式,为全市居民提供骨灰免费海
葬服务。三是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创建“威海市居家服务呼叫中心”平台,
开通民政便民服务热线“12349” ,建立起覆盖市(区)所有镇(街道办),集
老年人紧急救助系统、居家养老服务系统和弱势群体帮扶系统于一体的综合服务
网络,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种无偿的信息服务和有效的信息对接。
健全双拥优抚安置服务网络 一是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实行城乡一体化。按照不低
于各市(区)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发放优待金,实现“城乡一体、同役
同酬”。二是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稳妥高效推进。采取特事特办、先期垫付等有效
措施,在全省率先完成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发放工作,发放退役士兵
补助金1937万元。三是现代军休服务管理模式全国领先。成功承办全国军休干部
服务管理工作座谈会,改革经验得到与会各方充分肯定。大力推进军休工作信息
化建设,在全国率先打造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激发社会发展活力 一是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居
民自治组织为主体、社区工作站和社区综合办为依托的“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社
区管理组织体系。创建社区网格化管理体制,把社区划为若干网格单元,由网格
管理员进行分片管理,把工作触角延伸到社区每个角落。二是完善社会组织服务
机制。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部分公共服务交给社会组织、中介机构
承担,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效。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园,重点培育和优
先发展公益类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反映利益诉求、规范社
会行为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三是优化公益事业发展模式。通过公益宣传与市场
营销相结合、规范管理与创新服务相结合、部门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有力调
动公众参与热情。 福彩年销售额达4.94亿元, 比上年增长12.4%; 慈善募捐
5812.11万元,人均捐款额位列全省第二。

【双拥优抚安置】 年内,开展节日文艺慰问、立功送喜报、组织观摩座谈等系
列“爱心献功臣”活动。先后为驻军赠送价值300多万元的计算机、图书等物品,
为广大官兵健康普查5000多人次,投入1000余万元,对基础薄弱的部队进行帮扶,
投入50余万元救助120户特困官兵家庭。3月21日,全市隆重召开双拥创城总结表
彰大会,成为山东省第二个召开表彰会的地级市。会议对38个双拥模范单位和24
名个人进行表彰。出台《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双拥工作的意见》。对做好新形势下
双拥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军民双拥国防意识进行阐述,并对做好新形势下双拥
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6月15日,组织召开军地联席办公会议。军地38个成员单位
参加,军地双方对呈报的29个具体事项进行磋商,24个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占议
题总数的82.8%。深入开展科技进军营、教育进军营、法律进军营、卫生进军营、
文化进军营,千方百计为驻威海部队办实事、解难事。军地双方投入80多万元,
对驻军基础薄弱的连队、驻地帮扶村、贫困户进行结对扶助活动。驻威海部队积
极开展“学雷锋奉献月”“便民利民服务”“金盾帮扶”等社会公益活动。部队
官兵与驻地困难户、贫困学生、孤寡老人结成帮扶对子300余对,开展义务诊治、
法律咨询活动700多次。
全年发放抚恤补助资金1.8亿元、 优待款8219万元。提高义务兵优待标准,发放
总额达3125.7万元。完成60岁以上烈士子女普查登记,全市2438人享受此项待遇。
组织完成500名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和2000名优抚对象健康查体工作。 与市财政、
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优抚医疗保障工作的
通知》 ,全市为优抚对象补助、补贴医疗费用2578万元。全市投入245万元,为
优抚对象维修改造住房385户,有效维护优抚对象的居住权。
年内,全市接收退伍士兵1004名,自主就业864名,需安排工作140名。新的《退
役士兵安置条例》出台后,结合国家政策调整,及时出台《威海市关于做好自主
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工作的通知》,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不分城乡,
按照每服役1年4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补助金1936.65万元,在
全省率先完成发放任务。需政府安置的140名退役士兵中109名城镇退伍士兵选择
自谋职业安置方式, 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424万元。落实以扶持就业为主
的新型退役士兵安置政策,通过加强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举办就业洽谈会等方
式,为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搭建有效平台,分别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
联合举办2次“威海市退役士兵就业洽谈会” ,86家企业提供工作岗位3256个,
420多名退役士兵参加求职洽谈,173人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全年新接收军
休干部、无军籍职工42名,完成上级下达的安置任务。军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
得到全面落实,发放军休干部人员经费1.1亿元,机构经费377万元。依政策规定,
对470名符合政策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实行货币补差和现有住房补贴, 兑现补
助金4762万元。加强军休干部服务设施建设,各军休机构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实
施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墙体保暖工程, 为486户军休干部完成外墙保暖工程7.57万
平米,投入68.7万元;投入109万元,改善军休干部休养环境;为631户军休干部
引进“12349”热线电话,提供养老、维修、法律等16大类200多项日常所需服务,
全面提升军休干部幸福生活指数。继续加强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推动全市军休
工作的全面发展,在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活动中,乳山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
养所被民政部授予“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称号。
(陈平 齐磊 孙益民)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制定出台《威海市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案处理规定》,
对可以提出罢免案的事由、提出方式、罢免程序、罢免通过条件等进行了规定,
进一步规范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案的处理行为。推进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健全完善村务公开目录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各项制度,文登市获“全国村务公
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称号,威海市在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上作典型
发言。大力加强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委会工作用房等服务设施建设,全市
建有街道级社区服务中心74个, 城市社区服务站338个。对全市农村社区布局进
行进一步调整优化,在原有基础上新规划农村社区114个,总数达756个,全部建
设综合性服务中心,覆盖2543个村,146万名农村居民从中受益。
(刘朋日)

【社会救助】 自1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月360元提高到400元
(其中荣成市、 环翠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提高到42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
每人每年1650元提高到2400元(其中荣成市提高到2500元) ,分别增长11.1%、
45.5%; 农村“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由每人每年3600元、1800元提高
到4000元、 2500元,分别增长11.1%、38.9 %,是全市低保、“五保”制度建立
以来提标幅度最大的一次。年内,全市保障城乡低保对象3.71万人,发放低保金
7824.8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3063人、1401.1万元;农村低保对象3.40万人、
6423.7万元。保障农村“五保”对象9672人,发放供养金3741.4万元。其中,集
中供养对象6839人、 2863万元,分散供养2833人、878.4万元。春节前为城乡低
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5.8万人,发放资金1203.5万元。
全年安排救灾资金997万元,救灾物资折款545万元,帮助受灾群众恢复重建倒塌
房屋8户、 14间;维修加固损坏房屋1934户、5160间;紧急转移安置和救助受灾
群众14.3万人次。全年投入3035.6万元,救助城乡大病患者5905人。其中,城市
医疗救助支出587.6万元, 救助1111人,农村医疗救助支出2448万元,救助4794
人。支出178.5万元,资助38572名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支
出82.6万元,救助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468人。
(姜春丽)

【社会福利】 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城市“三无”人员政府供养保障机制的意见》,
将城市“三无”人员自城市低保中脱离出来,单独予以保障。自1月1日起,集中
供养的城市“三无”人员按每人每月840元的标准、分散供养的按每人每月500元
的标准进行政府供养。将福利机构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
高至每人每月1200元, 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每
人每月720元。全市投入供养资金408.68万元,保障城乡孤残儿童371人。全市62
家福利企业安置3289名残疾人就业,安置率40.4%,残疾职工人均月工资1245元。
全市福利彩票年销量达5.2亿元,比上增长13.3%,为全市福利事业发展提供重要
的资金支持。
(刘蓁清)

【民间组织管理】 2012年, 全市新成立社会组织105个, 社会组织总数突破
2000个。 为规范对社区社会组织的管理,9月份出台《威海市社区社会组织登记
管理工作规范》,首次将社区社会组织正式纳入依法管理范围,对促进社区社会
组织的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为社区服务,提供制度保障。为推动基层组织建设
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根据市“两新”组织党工委的部署,10月印发《关于在市
管社会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分级评估考核的通知》,对社会组织的党组织按照1A
~5A五个等级进行评估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社会组织评估考核体系中,此项工作
为全省首创。
(张玉秀)

【社会事务管理】 2012年,全市办理结婚登记2.04万对,其中涉外婚姻111对,
结婚合格率100%。办理离婚登记4029对,其中涉外婚姻22对。火化尸体2.20万具,
火化率达100%。办理收养登记33件次。市救助管理站全年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
浪乞讨人员2975人次, 护送返乡168人,行程达28.5万公里。对市区规划区域内
的72条街道进行命名,对10条街道的起止点进行调整,对25个住宅小区进行命名。
对环翠—荣成线、文登—乳山线两条行政区域界线进行检查。出台《关于在全市
实行基本殡葬服务福利化的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对无丧葬补助的全市居
民及部分群体免除基本的殡葬服务费用,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印发《关于在
全市开展骨灰免费海葬活动的通知》,对具有威海市常住户籍人员开展骨灰免费
海葬工作,并于9月1日在金线顶码头组织开展首次海葬活动启动仪式,将20名逝
者骨灰撒入大海。开展威海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全市完成居民地、建筑物等
10大类47小类地名信息采集1.67万条,绘制出版《地名图集》《城区地图》《行
政地图》等地名普查成果资料。组织开展政区大典词条编纂工作,全市编纂完成
市、市(区)、镇三级词条28万字。
(王书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