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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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审查】 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出台了《威海市人民政
府2011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威政办发〔2011〕15号),积极做好了计划的
督促和落实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认真做好
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工作,起草了《威海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经市政府
第7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发文,审查《威海市实施文化市场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
罚权规定》 等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涉法性文件107件,提出审查意见1600多条,召
开协调会、论证会40多次,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
委会分别报备规范性文件7件, 对各市(区)和市政府部门报备的42件规范性文
件予以备案登记。编印了《威海市人民政府现行规范性文件汇编(2010)》,已
发放到市领导和市直各部门, 促进了制度的执行。督促有关部门对实施满1年的
16件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实施情况评估,进一步改善制度建设质
量。围绕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组织对有关征地拆迁的
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 审核清理规范性文件3259件,保留3251件,废止7
件,修改1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要求,对全市424件规范性
文件进行清理, 保留349件,废止65件,修改10件。同时,对行政强制主体进行
了清理, 确认市级行政强制实施主体 54个,其中行政机关34个,法律、行政法
规授权的组织20个。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商务部开展了《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的立法调研,促进了行政立法的科学化。

【行政复议应诉】 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办案程序,
畅通复议渠道,切实提高了行政复议的办案效率和质量,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在
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开展了行政复议委员会的调研工作,组织人员到济宁市等地,就行政复议委员会
试点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进行了调研,为威海市的行政复议制度建设提供
了经验。继续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加强了对行政机关负
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监督,做好与各级司法机关的联系和情况交流,促进《威海
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
批示,开展了对复杂信访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及时为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依法解
决的建议。全年办理复议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48件。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3件,不
予受理5件,受理18件。其中,未结2件,已结16件(已结案件中维持9件,终止6
件, 驳回申请1件)。办理行政赔偿案件1件,不予赔偿1件。办理省政府受理的
行政复议案件16件, 全部维持。办理行政应诉案件8件,未结1件,已结7件,全
部胜诉。

【行政执法监督指导】 组织筹备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四五”
普法期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表彰了40个先进单位和48名先进个人。起草了《威
海市贯彻〈山东省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的实施意见》,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及时解决行政执法中发生
的争议,指导市直部门和各市(区)行政执法工作15次。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
严格办证条件, 依法办证300余个,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对市直行
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培
训,举办培训班12期,培训人员3000余人。与市监察局、市编办联合印发了《行
政权力事项清理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威政法办〔2011〕14号),积极开展了行
政权力清理审核工作,完成了对各部门和单位行政权力清理结果的审核确认,为
科技防腐系统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与市档案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1年度
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对市直各部门的行政处罚案卷、
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复议案卷进行了全面评查,评查60多个行政执法部门1.32万
份案卷,抽查了215份案卷,提出意见500多条,促进了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
的规范化。向市委考核办提出依法行政专项考核意见被采纳,依法行政考核在目
标绩效管理考核中的赋分比重得以提高,对各市(区)的考核赋分由10分提高到
15分,对市直部门的考核赋分由1分提高到2分,提高了各级各部门对依法行政工
作的重视程度。

【涉法案件处理】 牵头或参与处理威海港投资合作、刘公岛空中快车、烟海高
速施工、 威海泰和投资土地使用权纠纷、威海市中医院对外合作8份合同争议等
10余件重大涉法案件,组织骨干力量深入调研论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
解决问题的法律意见,依法解决经济纠纷,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参与市政府
重大合作项目,审查或起草涉及蓝区建设、双岛湾区域开发、北洋集团股权问题
处理、市(区)综合综治等协议文书30余份,为政府重大经济活动提供了可靠的
法律保障。全年完成承办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件或交办件10件。

【政府法制宣传培训】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有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一法一规定”)的
文件精神,制定了宣传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宣传工作进行部署,组织开展了多
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切实扩大了“一法一规定”的社会知晓度,为“一法一规定”
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积极组织征订国务院法制办编辑的《新法规汇编》
和省政府法制办编辑的《法律法规规章汇编》,不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促进了
依法行政意识的提高。市政府法制办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宣传先进集体、全市依
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
(徐新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