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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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1年,全市民政系统以“服务基本民生、服务中心大局、服务民政
事业”为落脚点,树立“让受困之人心中有温暖,让受灾之人心中有希望,让每
一个人心中有阳光”的服务理念,切实有效地发挥了“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
务社会”的核心功能。在全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威海市民政工作的群众满意度比
上年增加0.3分。
创建1个信息系统 以强化兜底功能、 提高救助效能为出发点,深入开展“大走
访” 活动,摸清全市困难群众底数。投资240万元建立市、市(区)、镇(街道
办)、村(居委会)四级联网的“威海市阳光民生综合救助系统”,为占全市人
口7%的困难群众建档立案,实行动态管理。该系统同时具备困难群众信息查询和
统计分析、低保网上审批、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及困难家庭收入核对等多项
功能,为社会救助动态运作、分类施救、科学评估、高效联动搭建基础平台。
创制2项惠民政策 一是出台惠民殡葬政策。按照弱势群体优先、逐步覆盖全体、
由点到面、 2年实现福利化殡葬的基本思路,首先免除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
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逐步推进基本殡葬服务均
等化。二是建立在乡残疾军人和复员军人遗属生活救助机制。自2012年起,按照
每人每月120元的标准, 为全市6966名遗属发放生活救助金,有效保障困难遗属
的基本生活。
实现3项重点突破 一是福彩工作全年实现销量4.5亿元,比上年增长28.57%,为
福利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二是慈善工作通过适当加大企业对内救助
力度、修订定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打造定项捐赠特色品牌等新举措,全面破解
市直企业认捐基金利息收缴难题。慈善大病救助项目被评为全省最具影响力慈善
项目, 1人获“中华慈善奖”。三是安置工作打破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
补助金标准八年未改的局面,把标准从全省最低大幅提高到全省第二。规范退役
士兵安置程序,先统一考试、再安排工作、最后自谋职业,最大程度实现公平合
理安置;贴心做好延伸服务,创新举办就业洽谈会,为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搭建有
效平台。
完成4项重大任务 依法有序完成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成功创建全省首
个“中国爱心城市”;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和全省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及时
高效完成救灾减灾任务。
(孙少虎)

【双拥优抚安置】 全年走访慰问141个部队单位,赠送慰问金936万元;走访慰
问烈军属、 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2460户,发放慰问金及困难补助540余万元;
投入127万元,对基础薄弱的基层部队进行了帮扶;投入50万元救助了120户特困
官兵家庭; 解决部队实际困难247件次。组织双拥文艺演出队深入高山海岛部队
慰问演出23场次。开展“双拥展示月”活动,发放双拥优抚安置宣传单和宣传手
册等宣传双拥国防理念。举办主题展览、文艺晚会、影视展播、演讲比赛、座谈
会等347场次。 出台了《关于推进双拥社会化的实施意见》,对建立社区双拥工
作站、健全双拥志愿者队伍、完善社会双拥活动基地和服务中心、打造部门行业
社会化拥军品牌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工作标准,为推进全市双拥工作社会化
的深入发展明确了目标方向。下发《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双拥工作目标
考核办法》,保证了各项工作高效运转。印发《威海市双拥工作联络员制度》,
在各成员单位、各市(区)双拥机构明确了联系人,组建了50人的双拥工作信息
联络员队伍,建立起了快速便捷的联系沟通机制。在《中国双拥》、《山东国防
教育报》、《威海日报》、威海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参加了“全
国双拥模范城领导话双拥”活动,全年在国家、省市级媒体发表通讯文章116篇。
全年发放抚恤补助资金1.78亿元、优待款7598万元。提高义务兵优待标准,将义
务兵家庭优待金提高到城镇每年4000元、农村每年不低于7000元。完成了退伍军
人老年生活补助普查。组织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和健康查体工作。为优抚对象补贴、
补助医疗费用8438万元。 全市投入569万元,为优抚对象新建、维修改造住房。
全市退伍军人精神病人得到全员覆盖、全过程防治、全天候服务、全方位保障。
4处光荣院实现了孤寡优抚对象“能进则进、愿进全进”的目标。
年内,全市接收退伍士兵顺利进行。部分城镇退伍士兵选择自谋职业安置方式,
自谋职业率居全省第一。 调高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金标准(其中义务兵3万元、下
士4万元、中士5万元、上士6万元、四级至一级军士长7万元),在全省率先实现
各市(区)统一补助标准,全年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1421万元。落实以扶
持就业为主的新型退役士兵安置政策,通过加强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举办就业
洽谈会等方式,为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搭建有效平台。全年新接收军休干部52名,
完成上级下达的军休安置任务。军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得到全面落实,发放军
休干部人员经费1.15亿元,机构经费233万元,退役士兵安置经费339万元。加强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市军休中心获全国“和谐军休家园”称号,
市军休所在全省开展的星级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创建活动中获“全省星级军休服务
管理机构”称号。
(齐磊 孙益民 陈平)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出台了《关于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若干问题的
意见》、《威海市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规程》,为基层开展工作提供了可
靠依据。 全市99.5%的村按时完成第十届村委会换届。城市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取
得新成果,全市有6个社区被表彰为全省城市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总数达到17个。
召开了全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对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和部署。举办了首届
“威海十佳和谐社区”评选活动,评选荣成市凤凰湖社区等10个社区为首届“威
海十佳和谐社区”。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
实施意见》,对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了总体规划。农村社区布局规划进一步完善,
全市规划农村社区642个,建成637个。
(刘朋日)

【社会救助】 自1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月345元提高到360元
(其中荣成市提高到400元) ; 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1400元提高到1650元
(其中荣成市、 文登市提高到2000元和1700元),分别增长6.7%和21.9%;农村
“五保” 集中、 分散供养标准分别由每人每年2800元和1400元提高到3600元和
1800元, 均比上年增长28.6%。 全市保障城乡低保对象4.42万人, 发放低保金
8974.6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3804人,发放低保金1701.4万元;农村低保对
象4.04万人,发放低保金7273.2万元。保障农村“五保”对象9671人,发放供养
金3454.9万元。 其中, 集中供养对象4956人,发放供养金2493万元;分散供养
4715人, 发放供养金961.9万元。为缓解物价上涨对城乡困难群众生活造成的影
响, 先后3次对城乡低保对象(含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
或继承人“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发
放生活补贴,全市发放12.6万人,发放资金1464.9万元。全年安排救灾资金6330
万元,救灾物资折款110万元,帮助受灾群众恢复重建倒塌房屋1100户、2924间;
维修加固损坏房屋2726户、 9396间;紧急转移安置、救助灾民35.76万人次。全
年投入2922.3万元, 救助城乡大病患者4.67万人。 其中, 城市医疗救助支出
674.7万元, 救助2816人;农村医疗救助支出2247.6万元,救助4.39万人。支出
182.3万元, 资助5.96万名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支出139.75万
元,救助普通高中(含职高、普通中专、技工学校)和大学(含大专、高职)在
校学生961人。其中城乡低保家庭学生873人,130.95万元;城乡边缘家庭学生88
人, 8.8万元。全市各级慈善组织共发放助学金317万元,救助893名特困高考新
生。
(姜春丽)

【社会福利】 自1月1日起,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840元提
高至每人每月1000元。全市投入供养资金326.88万元,保障城乡孤残儿童364人。
其中, 市儿童福利院集中安置135人; 分散供养229人。全市62家福利企业安置
3289名残疾人就业, 安置率为40.4%,残疾职工人均月工资1132元。市救助管理
站全年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2305人次。 全市第2个“中福在线”大
厅投入运营。福利彩票年销量达到4.5亿元,比上年增长28.6%。
(刘蓁清)

【民间组织管理】 年内,全市新成立社会组织126家,撤销34家,注销7家,社
会组织总数达1986家。 其中,社会团体51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472家。配合市
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开展了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工
作。积极指导相关单位筹备成立威海市文化产业协会、威海市现代物流行业协会、
威海市科技服务业行业协会等服务业协会。按照市委“两新组织”党工委的部署,
结合登记和年检,开展相关党建工作,建立了社会组织党建信息数据库。
(张玉秀)

【社会事务管理】 年内,对市区规划区域内的8条街道、22个住宅小区进行了
命名。 对文登—环翠线、乳山—海阳线2条边界线进行了检查。全市办理结婚登
记2.19万对, 其中涉外婚姻131对,登记合格率100%。办理离婚登记3850对,其
中涉外婚姻10对。火化尸体2.09万具,火化率达到100%。办理收养登记40件次。
(王书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