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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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再就业】 全市城镇新增就业6.7万人,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3万人,
“3545”等大龄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再就业3445人,就业转失业人员实现再就
业1.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792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51%,继续保持全省最低水
平。
落实就业优惠政策 2011年, 为全市502家企业吸纳的1265名就业困难群体发放
社会保险补贴727.6万元、 岗位补贴1075.4万元,为8469名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灵
活就业社保补贴2098.1万元。
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组织开展了“人力资源服务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
务周”、“春风行动”、“和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举办就业洽谈会230多场次,提供就业岗位38万个次,达成就业意向3.1万个。
破解招工难题 组织200多家企业分赴河南、 河北、重庆、四川等劳动力密集地
区,引进外来劳动力3.6万人,有效缓解全市就业结构性矛盾。
改善就业环境 组织召开了全市企业用工经验交流暨现场观摩会议,全市90家重
点企业负责人参加。组织实施“威海市关爱农民工志愿者行动”、“农民工恳谈
日”等活动,开展了“善待农民工和谐企业”和“优秀进城务工青年”评选活动。
加强农民工回乡创业引导,推荐农民工代表邓忠刚、努内夫妇通过中央电视台农
业经济频道获得创业资金30万元。
实施创业带动就业 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妇联等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了“党员创业
帮扶工程” 和“妇女创业帮扶工程”,对298名农村共产党员和妇女进行了创业
培训,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835.9万元。与团市委、山大威海分校等单位共同建设
了“联通未来青春创业孵化园”,入驻大学生创业团队20个,全市38家创业孵化
基地新进驻创业企业386家, 扶持创业人员6136人。印发了《贯彻落实加快服务
业跨越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将从事服务业个人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提高到
10万元,对符合条件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提高到300万元。
2011年,全市实现自主创业2.56万人,带动就业8.19万人,新增创业企业4683户、
个体工商户2.1万户, 为377人落实创业补贴113.7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050
万元,直接扶持765人创业,带动3893人就业。

【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 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
《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
法律。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入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全面加强学
习培训工作,先后组织14期系统内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班,培训干部职工1600多人
次,组织举办面向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劳资人员的专题培训班16期,培训企事业
单位人员3500多人次。在全市组织举办了《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活动,2000多
人参加了竞赛,有69人获奖,获奖人数位居全国地级市首位。7月4日,全市同步
举行了“《社会保险法》 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300
多名工作人员走上街头,走进广场,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通过打造窗
口、基层、特色三大宣传载体,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法》宣传影响,为法律的
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养老保险】 按照《关于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计发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
发〔2010〕 68号)要求,对全市8万多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重新进行计算,转
发了《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过渡期满后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
发〔2011〕34号),自2011年1月1日起,全市执行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并对符
合条件的人员加发一定数额补贴。提高养老待遇水平,为全市11.3万名企业退休
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月人均增加176元,为企业离休人员和新中国建立前老工
人调整了生活补贴标准并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到位。规范劳动能力鉴定、病退和特
殊工种退休的审批管理,首创了申报参考标准,对病退查体和评级实行全过程封
闭,对重大伤病、行动不便的职工,实行劳动能力鉴定入户体检服务。2011年,
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60.03万人,为12.44万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20.9
亿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年内,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7.3万人,为3.15万名离
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2.2亿元。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进一步完善新农保政策,全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不低于每
人每月55元,其中荣成、文登市提高到每人每月60元。提高服务能力,为村居安
装终端服务设备1835台,发放惠农卡47.6万张,农村居民可在家门口参保缴费和
领取社保待遇。2011年,全市农村居民参保100.2万人,适龄人口参保率达97.2%,
为38.5万农村参保居民发放养老金3.1亿元。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7月1日,威海市正式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印发了《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威政发
〔2011〕35号),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建立
了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
保险制度,将全市城镇未从业人员纳入社会养老保障范畴,实现了城乡社会养老
保险制度全覆盖。2011年,全市城镇居民参保3.2万人,为1.8万名老年居民发放
养老金650万元。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
令第226号) 要求,会同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严格审核征地保障方案,切实
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 2011年,全市6个市(区)开展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
障工作,涉及被征地农民8.2万人,为2.1万名被征地农民发放被征地养老金1700
万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率达到100%。

【医疗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提高待遇标准,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由36万元提高到40万元, 平均报销比例达到88%。创新了尿毒症门诊血液透析医
疗费用结算办法,确定市立医院威海血液净化中心、市立医院、市中医院、四○
四医院、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威海卫医院六家医院为门诊肾透析医院,患
有尿毒症的参保职工,在上述医院门诊透析发生的医疗费采用定额结算的方式由
统筹基金全额支付,实现个人费用“零负担”。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与济南市社
保局签订了服务协作协议,全市转诊、异地安置至济南市的参保人员,在济南市
联网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以通过省级平台实现即时结算。2011年,全市
职工医疗保险参保84.61万人,支付医保费用16.2亿元。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完善门诊统筹制度,门诊特定病种由4种增加到8种,门诊统
筹病种由3种增加到12种, 并取消了年龄限制。与城镇职工医保同步开展尿毒症
血液透析定额结算管理并进一步提高报销比例,患有尿毒症的参保城镇居民,个
人仅需支付20%的医疗费用。 自7月1日起,全面放开定点合同医院,参保城镇居
民可根据需要在任何定点医院就医治疗。设立了接转诊医院,在全市范围内转接
诊医院治疗的参保居民,个人不再负担转院费用,也无需垫付医疗费,发生的医
疗费用可在医院直接结算。 2011年,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43.73万人,参
保率达到99%, 2.5万人享受医保待遇,支付医保费用1.2亿元,政府对参加城镇
居民医保每人每年给予200元补助。

【工伤保险】 完善工伤认定机制,对工伤疑难案件定期组织会商研究,建立身
份核对制度,实地审查核实工伤人员身份信息,对工伤死亡案件第一时间赶赴现
场勘察,有效避免工伤骗保案件的发生。启动工伤医疗费定额结算,工伤职工在
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工伤,实现即时结算,个人费用“零负担”。规范工伤康
复工作,建立了工伤康复资格筛选确认、医疗费使用预结算、康复最终评价等制
度规定, 全年137名工伤职工接受了工伤康复治疗。2011年,全市工伤保险参保
63.83万人,认定工伤案件7011起,支付工伤费用1.3亿元,组织劳动能力鉴定11
批次,涉及职工3019人次,将全市560名国有企业1~10级工伤职工及其供养亲属、
479名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563名国有企业未达伤残等级人员等各类老工伤人员
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失业保险】 加强失业人员保障,自7月1日起,将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
每人每月510元提高至600元,保持全省最高水平。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
工基本医疗保险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纳入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需缴费,
全年1.3万名失业人员享受了医疗保险待遇。 2011年,全市参加失业保险45.9万
人, 为1.7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及支付医疗保险费8015万
元,失业保障率达到100%。

【生育保险】 简化业务流程,取消了填写生育服务备案表和用工单位盖章等环
节,参保职工在确诊怀孕后,只需携带准生证、身份证、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直
接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备案。提高待遇标准,自7月1日起,生育津贴由
按生育时上年度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计发改为按参保职工所在单位平均缴费基
数计发。 2011年,全市生育保险参保51.5万人,1.1万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支
出生育保险费6859万元。

【社保基金监督】 积极开展社保基金监管软件安装和试用工作,实现了对全市
社保基金的实时全面监督。加强基金现场监督,组织开展了对失业保险基金、新
农保基金、养老保险基金的专项审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加强整改落实。进一步创新监督形式,先后开展了社保基金专项治理问题整改、
重复领取养老金情况核查处理、社保基金收益情况调查、社保基金封闭运行情况
调查等工作,实现基金收支各环节、各岗位相互监督,层层审核把关,确保基金
安全完整。

【信息化建设】 加快业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对威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
改版升级,突出网上业务服务功能,先后启用了全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系统、市
直人事综合信息管理、社保基金财务管理系统、社保自助服务系统,进一步了提
升网上业务经办能力。完善社会保障卡系统,参保居民可运用社保卡缴纳社会保
险费、领取社会保险待遇。2011年,全市制发社会保障卡92万张,发卡量和持卡
率全省领先。

【劳动关系管理】 劳动工资 自3月1日起, 威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最低每月
920元调整为1100元, 非全日制用工由最低每小时9.6元调整为11.5元。 发布了
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督促指导企业依据效益, 合理增加职工工资。参加了
2011年全国企业薪酬调查试运行工作, 完成了全市500多家样本企业的薪酬调查
任务。
劳动合同 全面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全市已有2066户用人单位为7.81万名职
工完成了用工备案。按照《威海市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
划实施方案》(威人社办发〔2010〕77号)要求,建立了数据上报制度,继续提
高中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大力推动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全市开展
了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补签劳动合同4082份。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 劳动关系三方联合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进
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举办了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培训班, 120多名企业劳资、工会干部参加培训。年内,全市签订工资集体合同
2942份,覆盖企业3353家,涉及职工52万人。组织全市企业及工业园区开展创建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活动,市水务集团、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获“全国模
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称号。在全市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复查考核行
动,对不达标企业进行降低星级和摘牌处理。
维护职工权益 参与各类形企业改制,积极稳妥地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和兼并重组
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协助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查中水荣成钢丝绳厂企业改
制情况,按时上报落后产能企业职工安置情况。积极宣传《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
保护办法》,并组织监察部门在全市集中开展了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规定执行
情况专项检查。

【劳动保障执法监察】 案件查处 对举报投诉案件坚持“快立案、快处理、快
结案”的原则,实施阳光办案,全年受理各类举报投诉案件1372起,比上年减少
152起。
书面审查 进一步扩大书面审查覆盖面,2011年,全市书面审查用人单位5915户,
增加1693户。
专项检查 加强与公安、建设、工会、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先后联合开展了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
等3次专项检查,检查用人单位1178户,为2752名农民工追讨工资890万元,清退
中介费1.1万元。
日常巡查 扩大巡查范围,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先后对全市外商投资企业、
旅游行业、 餐饮行业进行了“拉网式” 检查,检查复查原镇办、村办改制企业
253家、幼儿园265家、外资企业317家,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145份。
监测预警 重视事前预防和调解,加大对突发性群体案件的预警和处置力度,全
年预警处置各类突发性群体案件38起,涉及劳动者2007人,追讨工资329.6万元。

【劳动人事争议处理】 2011年,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145起,其中立案受理
1394起,涉及职工3199人,当期审结1394起,按期结案率100%,为职工挽回经济
损失4970万元。在已审结的案件中,通过裁决结案的430起,调解结案的919起,
调解率65.9%,比上年提高7.2个百分点。
劳动争议预防 纠正和规范用人单位管理滞后、制度缺失现状,从源头上减少和
避免争议发生,全年举办法制培训班35期,培训企业劳资人员4000多人,完善企
业规章640余条, 落实劳动保障标准357项,纠正违法行为356起,避免劳动纠纷
321起。
仲裁机构建设 在全省率先完成市、市(区)两级仲裁实体化建设及劳动人事争
议仲裁委员会的调整设立,按照《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建设标准》要求,
设立标准化仲裁庭,将仲裁人员工资及办案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组织全市53
名劳动人事仲裁员参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业务培训,换发新仲裁员资格证,
实现了全员持证上岗。
调解组织建设 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优势,将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与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合并,确立省、市、市(区)三级预防调解示范企
业79户,提升企业自主解决劳动争议的能力。2011年,全市建立各类基层调解组
织2154个,聘请专、兼职调解员5390名,基本覆盖全市城乡社区和大型企业。各
级各类调解组织受理案件751起,调解成功646起,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劳动争议纠
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访】 2011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51件,涉及1013人,
协助有关部门接访5次。办理市长信箱信件156件,处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留
言5449条。 参加行风热线节目2次,为职工群众解答和处理各类问题32件,处结
率为100%,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为方便城乡居民就近享受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公共服务,印发《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建设实施意见》(威人社发〔2011〕67号),在全市建设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综合服务中心、镇(街道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城乡社区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服务站。2011年,全市71个镇(街道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的场所
建设、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全部达标,顺利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厅验
收,一个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规范完善的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基本形成。
(朱复刚 于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