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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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内,以海岸带综合协调管理、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保护等为重
点,贯彻执行基本管理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力度,促进了海洋的科学开发和海洋
生态环境的保护。

【海域使用管理】 制定区划规划 开展了《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威海部分)
的修编工作,
启动了《威海市区海域使用规划》的编制工作,《前岛集中集约用海规划》已上
报省海洋与渔业厅。
加强海域使用审批论证 制定了《海域使用报批工作规程》,进一步完善海
域使用项目审查委员会和项目管理小组工作规则,规范和加强围填海的报批。规
程要求,重要的围填海项目必须在经过分管市长现场检查(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围
填海项目须经过市长办公会研究)、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同意后,再行审批手
续。严格执行海域使用可行性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重点对占用海域、岸线
的必要性和平面设计、施工方式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审查。全年获批和批准各
类用海项目77个,面积1877.71公顷。其中,围填海项目36个,面积240.88公顷;
养殖用海项目26个,面积1603.66公顷;保护区等其他项目用海15个,面积32.97
公顷。对奔腾港航等4个围填海项目方案进行了修改调整,减少填海面积33.34公
顷,节省自然岸线1600米。
海域有偿使用与抵押贷款 全年全市征缴海域使用金1.98亿元(其中上缴省
和国家海域使用金9201.54万元) ,其中,围填海项目1.84亿元,养殖用海项目
1350.87万元,其他用海项目44.13万元。全面推广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办理海
域使用权抵押贷款200余宗,金额7亿元。
加强围填海管理 形成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围填海管理的意见》,并于12月
20日由威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意见从规划布局、初审把关、在建项目监
管、 提高管海用海水平4个方面提出了10项管理措施;决定启动编制全市海域使
用规划,着重对集中围填海区域进行规划论证和管理;要求市、市(区)两级政
府建立围填海项目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项目必要性、合理性审查。意见通篇
贯彻了实行严格的海域使用管理制度的原则。
加强海域动态监管 制定了《2010年威海市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
工作方案》,规范了海域使用动态监管工作流程,明确了工作职责与分工,形成
变事后监管为“审批前介入、建设中监督、使用后检查”的全程监管工作流程。
针对岸线较长,工程区较密集的特点,开展了分区监管、海域使用动态和海洋环
境影响双项监测;建立了海域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实现远程监控,智能监管。确
定双岛湾、皂埠湾、石岛湾和大乳山等7处围填海重点区域,建立视频监控系统,
进行海域使用动态实时监控,防范或督促业主及时改正填海过程中出现移位、扩
大、施工不规范等行为。全年动用各类监测车辆80余车次,监测船只20余航次,
对58个用海项目进行了海籍调查, 对19个在建用海工程进行了监视监测,对5个
疑点疑区进行了现场核查和执法监察。
开展市区养殖用海普查 9~10月, 组织开展了市区养殖用海普查工作。根
据普查结果, 市区各类养殖用海共306宗,使用海域总面积为9585公顷(双岛湾
除外)。其中,持有海域使用权证书的63宗,养殖面积3430公顷;仅持有养殖证
的35宗, 养殖面积3160公顷; 无证养殖2995公顷。距岸1000米以内的无证养殖
107宗, 养殖面积1180公顷。通过普查,为进一步规范市区养殖用海管理提供了
基础依据。
启动海岛管理 年内, 在全市开展了无居民海岛普查工作, 调查成果达到
《无居民海岛使用情况调查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了海岛地名普查试点工作,
实地调查海岛,核实疑似海岛,对海岛地名进行标准化,对海岛历史演变、风俗
传统、人口民族、人文特点、自然特征等社会人文资料进行收集,彻底摸清海岛
(礁)的基本情况,为海岛保护和开发利用提供基础资料。年内,威海市被国家
海洋局确定为全国海岛地名普查试点市。 调查结果显示,全市有海岛168个。面
积500平方米以上海岛98个,其中,有居民海岛6个,人工陆连岛9个。500平方米
以下海岛70个。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厅要求,结合威海市海岛区位、自然资源、环
境等自然属性以及社会实际需求,确定环翠区褚岛和乳山市宫家岛为威海市第一
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并申请列为国家首批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名录。

【海洋监测与保护】 地波雷达站投入运行 年内,与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共建
的地波雷达站正式投入运行,与蓬莱地波雷达站组成覆盖渤海口的观测网络,将
观测数据传输到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实现对黄渤海交界处海流的实时观测。
海洋环境监测预报能力大幅提升 年内,动用监测车辆50余车次,监测船只
40余航次,圆满完成近岸海域趋势性监测、陆源入海(河)排污口监测、增养殖
区监测、海水入侵和土壤盐渍化监测、海洋保护区监测、海岛示范性监测等,开
展了赤潮、 绿潮、溢油、海冰应急监视监测和“威海杯”2010年HOBIE(霍比)
世界帆船锦标赛和2010年威海长距离铁人三项世界杯系列赛赛场海洋环境监测。
开展海洋应急处置 一季度,及时启动了《威海市风暴潮海啸海冰灾害应急
预案》,密切关注海冰分布情况,掌握海冰动态,切实做好海冰的应急处置,有
效降低了海冰带来的经济损失。全市出动巡查车辆150多车次,行程9000余公里,
组织除冰人员3000多人次,动用破冰船只及设备400多台次,投入破冰经费400多
万元,除冰1000多公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5亿元。7月下旬,启动了《威海市
海洋绿潮(浒苔)应急处置方案》,出动监测船只160余航次,巡航约3200海里;
出动巡查车辆50余辆次, 行程5000多公里,出动监测人数680多人次。出动5840
人次、车辆229台次、打捞船只31艘次,清理浒苔2690吨。
加强海洋保护区建设 年内,申报了刘公岛国家海洋公园、成山头国家海洋
公园、 小石岛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乳山塔岛湾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4个项
目,并全部通过国家海洋局专家评审。

【推进海洋执法监察规范化建设】 年内,市海洋与渔业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
加强近岸海域定期巡查与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扎实推行海洋监察岸段负责制、
项目跟踪负责制和近岸海域定期巡查等三项执法制度,明确岸段责任、巡查范围、
巡查频率、 项目监管责任人等。将全市海岸线划分为9个岸段片区,每个岸段片
区确定2名海监执法人员, 结合各市(区)岸段负责制,进一步加大巡查频率。
对市区海岸线,每周巡查两次;对各市(区)管辖海域由各市(区)海监机构负
责日常巡查,市海监支队每月重点巡查一次;对已通过审批的海洋项目,明确项
目监管责任人,确保每周检查一次,并加强责任督导落实,确保巡查到位、监管
到位、查处到位。全年派出海监执法人员2079人次,执法车辆485车次,行程6万
多公里,执法船舶131航次,检查用海项目1800余宗。

【开展海洋专项监察执法】 3月上旬至11月底,开展了“海盾2010”专项执法行
动,主要查处无证用海、超面积用海等海域使用违法案件,查处非法围填海案件
3起,对市区海域筏式养殖和网箱养殖情况进行了普查,清理非法养殖60公顷。5
月初至11月,开展了“碧海2010”专项执法行动,主要对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
洋倾废、 违法采砂等开展海洋环保执法,立案查处海洋环保违法案件4宗。5~7
月,开展了海岛保护执法检查行动,对海岛进行调查登记,建立海岛基础数据档
案,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年内,开展了
综合整治非法采砂专项活动,查处非法采砂案件7宗,非法堆石案1宗。同时,对
中国香港籍散货船 “Afflatus” 搁浅溢油污染海洋环境案和中国香港籍散货轮
“Bright Century” 与利比里亚籍货轮“Sea Success”碰撞事故溢油污染海洋
环境案两起重大海洋溢油污染案件开展事故损害和损失鉴定评估,提起海洋生态
损害和渔业资源损失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