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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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0年,威海仲裁委员会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532起,涉案标的
额3.5亿元, 案件性质涉及普通买卖、房屋买卖、保险、借款、担保、债权、建
筑施工、租赁、房屋拆迁补偿、合作开发、加工承揽、委托、代理、物业管理、
专利、拍卖、技术信息服务、居间、典当等20类合同纠纷。全年审结案件497起,
按期结案率95%,快速结案率56.3%,仲裁案件和解调解结案率61.1%。在2009
~2010年审结的案件中, 有1起案件被法院裁定撤销,仲裁案件司法监督纠正率
为1‰。其中,荣成、文登、乳山市仲裁工作站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161起,
涉案标的额6614万元, 指导600多家企业在合同中签订仲裁条款。年初,威海仲
裁委员会获得市委、市政府颁发的“工作进步”奖,并作为唯一的仲裁机构代表
在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威海市仲裁工作得到省政府、省政府法
制办肯定,获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政府法制办联合授予的“全省依法
行政先进集体”称号。

【法律制度宣传推行】 媒体宣传 每周四定期通过广播电台讲解法律,接受市
民热线咨询; 与《威海晚报》联办《仲裁专版》5期,以解答法律咨询、典型案
例刊载等形式普及仲裁法律知识;分别在《威海文艺》、《威海房地产》、《威
海保险信息》、《威海外资》等刊物上宣传普及仲裁知识13次。
培训讲座 年内,在全市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和妇女干部培训班上讲授仲裁法
律知识;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预防经济纠纷暨调解主任法律培训班”上讲授
法律和仲裁知识;在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发展大讲堂”上作法律基础知
识讲座;在鲸园街道办事处、张村镇政府组织下,分别作“法在身边”和“走出
法律认识误区”讲座;在市台办组织下,为41家台资企业做仲裁专项培训;在外
商投资服务中心组织下, 为23家外资企业讲授法律知识; 为青年创业者举行了
“YBC青年创业初期合同风险防范”法律讲座;在市保险协会的组织下举行2次大
型讲座, 为全市800多人次的保险从业人员讲解新保险法和保险纠纷法律风险防
范,促进相关行业健康发展。
普法活动 3月15日, 组织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环翠楼广场法制宣传咨
询活动” ;16日,接受威海日报社邀请,组织参加“3·15”法律维权进社区活
动,在竹岛社区为居民解答法律咨询。8~9月,组织开展“纪念仲裁法实施十五
周年暨威海仲裁委员会组建成立十五周年”系列宣传活动,举办“威海华夏城杯
仲裁知识竞赛”,全市2000余人参加;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开展送法进
校园活动,分别走进塔山中学、钦村小学等学校为广大师生讲法、发放资料、解
答问题。

【仲裁案件办理】 质量管理 一是在程序上着力于落实办案规则规范。从构建
和谐社会的高度严把立案关、组庭关、庭审关和裁决关,针对办案各重要环节,
加强监督检查。年内,根据案件特点组好仲裁庭,择教授级仲裁员及外地专家仲
裁员的案件占总数的30%。 召开2次办案工作专题会议,针对存在的不足,出台
会议纪要予以规范。二是在机制上着力于坚持并完善办案制度。坚持案前风险提
示、疑难案件讨论研究、重大案件专家咨询、案件评查、回访制度,做到办案前、
中、 后的质量管理相结合。全年召开疑难案件研究会31次,开展案件评查活动2
次, 召开重大案件专家咨询会1次,回访84件仲裁案件的当事人,占已裁决案件
总数37%。针对庭审笔录情况,专门制定并出台了《庭审笔录制作规范》。
仲裁调解 一是坚持仲裁与行业调解相结合的纠纷解决机制。 6月28日,与
市台办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台资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的通知》,7月5日,联
合设立威海市台资企业民商事纠纷调解中心。 7月16日, 与市工商联联合下发
《关于在镇级商会设立民商事纠纷调解中心的通知》,指导全市各镇(街道办)
设立仲裁调解中心。年内,继续发挥全市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调解中心、保
险纠纷调解中心、房地产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推动了相关行业健康发展和行业活
动和谐。二是坚持仲裁办案以调解和解结案为主的工作原则。在办案中注意维系
和发展当事人之间的经济合作纽带,做到能调则调、当裁则裁、调裁结合、和谐
办案、案结事了。为尽可能延伸市场主体经济合作关系,在立案时实行庭前义务
调解,努力促成双方和解撤案,减少因进入仲裁庭审辩论导致无法继续合作的情
形。 年内,因达成调解和解协议后当事人撤回申请案件116件,其中47件案件未
进入庭审即调解成功。
减负让利 年内,继续实施减缓免仲裁费各项政策,实行先行调解缓交、调
解成功减交、困难群体免交、撤回申请退返仲裁费等措施,为当事人减缓费用58
万元。当事人到仲裁委员会办理案件时,临时需要打印、复印相关证据材料、法
律文书的,均免费提供帮助。办理案件需要对外委托鉴定时,实行对外委托鉴定
议价机制,取多家鉴定机构进行比较衡量,在保证鉴定质量的基础上,尽量使鉴
定机构降低鉴定收费, 对于标的额超过100万元的案件还采用招投标方式。全年
办理27件对外委托鉴定案件,为当事人在鉴定收费标准之下降低费用61.6万元,
减轻了市场主体解决纠纷负担。
强化服务 年初,向社会公开“仲裁工作人员服务承诺书”、“立案工作服
务承诺书”、“审理工作服务承诺书”三项服务承诺,并上报、上电视、上网、
上墙,接受全社会监督。
(闫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