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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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再就业】 2010年, 全市新增就业5.9万人,就业转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1.7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3万人。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1.18万人;农村
劳动力技能提升培训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788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5
%,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优惠政策扶持稳定就业 落实市委、 市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国发〔2008〕5
号和鲁政发〔2008〕58号文件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威发〔2008〕
99号) 和 《关于采取积极措施推动创业稳定和促进就业的通知》 (威政办发
〔2009〕 92号)等文件精神,为吸纳1006名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的278家企业发放
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1180.3万元,为7432名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2585
万元。
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开展“春风行动”服务活动,组织专场招聘洽谈会
320场次,发放“春风卡”和各类政策宣传材料2.5万多份,提供就业岗位20多万
个次, 有2.1万名城乡劳动者实现就业。在市人力资源市场举办供需见面洽谈会
140次, 进场招工单位4754个次,进场求职人数达3.38万人次,有5550名求职者
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利用农村大集,组织企业送岗下乡30多次,有2100多
名农村劳动力与招工企业现场达成就业意向。鼓励发展“炕头经济”,吸纳农村
大龄劳动力3.3万人就地、就近就业。
破解招工难题 免费组织全市83个重点缺工企业分赴省内菏泽、临沂、枣庄
及省外河南、河北、重庆、四川和青海等地开展大规模招聘活动,协议引进外地
劳动力3.1万人。 营造良好用工环境,组织召开了“全市改善用工环境现场观摩
暨经验交流会”,印发5000多封《致企业领导的一封信》。11月18日,举办了第
三届“人力资源合作交流洽谈会” ,邀请全国13个省(市)150个就业服务、劳
务输出机构和职业技术院校到威海市与192个重点缺工企业进行劳务合作交流洽
谈,签订劳务合作协议480个,协议引进外地劳动力2.5万人。
创建创业型城市 完善扶持政策,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创业人员经营
场地租赁补贴发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10〕27号)、《关于
创业人员创业补贴发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威人社字〔2010〕28号)等配套文
件,加大创业资金扶持力度。继续优化小额担保贷款“一站式”服务,联合市创
业促进会、市妇联在贷款窗口同时开展青年创业项目和妇女创业贷款咨询服务。
年内,全市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50笔,累计9917万元,直接扶持988人创业,带动
1.6万人实现就业再就业。 搭建创业平台,强化创业基地孵化功能,认定20个管
理规范、运营成熟的创业孵化基地。
失业人员技能培训 将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军队复员转业人员、随
军家属、返乡农民工等各类有创业意愿人员全部纳入免费就业创业培训范围,举
办各类专业培训班600余期,培训人数达3.7万人。引导大企业与定点培训机构对
接,对企业新招人员进行技能提升培训,其中威建集团、海马地毯、双轮集团、
东山宾馆、新威量具厂、武岭爆破、银镝服装等15家企业依托培训机构培训职工
4137人。

【劳动关系管理】 劳动工资 适时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由760元调整为920
元; 发布了全市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调整了增长基数。用6个月的时间,分
两批次完成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威海市开展的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和人工成
本调查工作,涉及私营企业98户,职工4562人。
劳动合同 启动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实现对劳动用工的动态监管;制订了非
全日制用工、建筑业、制造业、餐饮业、采掘业等简易劳动合同文本,规范了不
同行业的用工秩序。服务旅游业发展,制定了《导游人员劳动合同参考文本》,
印发了《威海市关于规范导游人员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管理的指导意见》(威人
社函〔2010〕 104号),组织开展了全市旅游行业的用工、工资和社会保险等专
项检查。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 全面落实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
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及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推荐威海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国家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通过省劳动关系三方
办公室的审核并公示。
援企稳岗 相继出台了减轻企业负担, 稳定就业局势的相关政策,为719家
企业发放岗位补贴3851万元,惠及职工14.8万人。

【劳动保障执法监察】 2010年,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检查各类用人单位
8155户,涉及劳动者90.6万人,补签劳动合同1.98万份;补发工资1117.5万元,
涉及劳动者1.14万人; 督促431户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5384.8万元,涉及劳
动者2.2万人。
举报专查 查处举报投诉案件及时到位,全年受理各类举报投诉案件1895起,
比上年减少752起,全市投诉举报案件数量连续3年大幅下降。
书面审查 加大书面审查力度,严格审查用人单位办理招用手续、签订劳动
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工资发放等情况。年内,全市书面审查用人企业3946
家。
专项检查 加强与公安、建设、工会、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先后联合开
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
犯罪等3次专项检查。全年检查用人企业1807家,为1476名农民工追讨工资528.6
万元,清退中介费9000元。
日常巡查 采取交叉执法、 联合执法的新模式,利用5个月的时间,先后对
全市的外商投资企业、旅游行业、餐饮行业进行了“拉网式”的检查,检查用人
企业1152家,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307份。
监测预警 对有可能发生群体性上访的案件,及时掌控事态的发展变化,及
早采取防范措施。2010年,成功预警处置了17起突发性群体案件。

【劳动人事争议处理】 2010年,全市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582起,其中立案
受理1418起, 涉及职工4388人,当期审结1418起,按期结案率100%,为职工挽
回经济损失4790万元。在审结的案件中,通过裁决结案的528起,调解结案的833
起,调解率比上年提高6.8%。
劳动争议预防 举办8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实务操作技巧”
培训班, 对410户用人单位的750名劳资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帮助350户用人单
位规范了劳动保障管理行为, 将112户用人单位确定为重点指导服务对象,指导
企业修改、完善规章制度780余条,纠正企业违法违规行为320起,督促落实基本
劳动保障标准370项,避免劳动纠纷156起。预防效果显著,全市劳动争议仲裁案
件较上年减少243起,下降15%。
基层调解组织建设 以镇(街道办)的劳动保障服务站、人民调解组织、司
法调解组织为平台,规模以上企业工会组织为基础,不断建立健全基层劳动争议
调解组织。全市建立各类基层调解组织1154个,其中镇(街道办)调解组织68个、
规模以上企业调解组织1073个、区域性调解组织13个,聘请专、兼职劳动争议调
解员2538名。 2010年, 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受理劳资纠纷案件3717起,调解成功
3516起,调解成功率94.6%。
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 全市8个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全部完成实体化建设,
成立劳动争议仲裁院,设立标准化仲裁庭,配备办案人员43人。劳动仲裁与人事
仲裁的机构整合工作稳步推进,有7个机构整合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 2010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94件(含重复上访21
件) ,涉及人数756人,协助有关部门接访7次。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起,全部按
期结案。 办理市长信箱信件309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留言3128条。参加
行风热线节目5次,为职工群众解答和处理各类问题69件,处结率为100%,群众
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基本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10年,全市企业参保56.15万人,
比上年增加3.78万人; 实际缴费50.77万人,比上年增加3.59万人;征缴基本养
老保险费27.73亿元。为10.0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调高了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加
153.73元,全年为11.26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支付养老金17.15亿元,支付率和社
会化发放率始终保持在100%。 进一步加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力度,
年内全市企业职工正常退休9209人,特殊工种退休1379人,病退审批1968人,全
市社区管理服务组织达到133个,专兼职工作人员195名。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2010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7.32万人,收
缴基本养老保险费7.18亿元。全年为3.01万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
金11.15亿元,发放率100%。
重要政策调整 一是特殊工种备案制度破题实施。印发了《关于建立企业特
殊工种备案制度的通知》(威人社函〔2010〕82号),在全市推行特殊工种登记
备案制度。二是有效解决参保人员欠费补缴后养老金偏低问题。对全市养老金计
发办法进行了梳理,在各市(区)积极测算大量数据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企
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发〔2010〕68号),初步解决
了欠费补缴政策导致养老金偏低问题。三是降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印发了《关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
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发〔2010〕69号),将个体
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26%下调至20%,缓解了这一群体
的缴费压力。四是初步实现养老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城镇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颁布后,召开专题工
作会议部署,2010年全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487人次。
其中转入191人,转出296人。开具参保缴费凭证675人次,转移资金444万元,养
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无障碍通道初步形成。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2010年,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快速发展,参保人数达
93万人, 适龄人口参保率达91%,基金收入6.5亿元,为全市37.7万农村老年居
民发放养老金2.2亿元。
率先实现全市覆盖 在荣成市国家级试点的基础上,全市所有市(区)全面
推开新农保工作,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探索
建立基金征缴奖励制度,实现市、市(区)、镇(街道办)三级网络连接和数据
的市级集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农保基金的安全有效运行。
新农保国家试点 11月,文登、乳山市同时被列为第二批国家试点市,威海
市成为新农保国家试点高覆盖地级市。市委、市政府确定自10月起,未参加国家
试点的市(区)全部参照国家试点地区每人每月55元的标准发放基础养老金,全
年政府补贴资金2亿元。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继续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基金收缴、
待遇发放和管理等工作,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可同时参加
新农保, 享受养老金待遇。2010年全市有7万人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范围,
收缴保费2773万元,1.83万人享受养老保障待遇,全年发放养老金1790.6万元。

【医疗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建立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制度,市政府印发了
《威海市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威政发〔2010〕34号),在全省率先实
现医疗、 工伤、失业、生育4项保险市级统筹。破解异地就医难题,印发了《关
于职工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发〔2010〕29号),参
保职工在全市范围内转诊转院不再先负担10%,不需个人垫付资金,转院职工可
持社会保障卡即时结算。确定文登整骨医院为全市放开骨伤病定点医院,职工、
居民均可直接去医治骨伤类疾病,并可持医保卡即时结算。2010年全市职工医疗
保险参保79.46万人, 比上年增加7万人,征缴职工医疗保险费15.57亿元,支出
13.74亿元。 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
了《关于提高职工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救助年度支付限额的通知》(威人社发
〔2010〕62号),自2011年起,职工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救助年度支付限额由
现行的20万元提高至36万元。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印
发了《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关闭破产国有企业
退休人员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威人社函〔2010〕10号),
使1.36万名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5038名关闭破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医
疗保险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面,2010年威海市城镇居民
医疗保险参保43.14万人, 参保率达到98%,征缴保费1.04亿元,有2.12万名城
镇居民享受医保待遇,支付医保报销费用8507万元,政府对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每
人每年给予120元补助。 与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发〔2010〕43号),自8月1日起,城镇居民医疗
保险大额救助金的支付限额由7万元提高至10万元,先天性心脏病等5类12种重大
疾病报销限额提高到30万元,平均报销比例达到65%,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
全省最高。规范大学生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使用,印发了《关于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参保大学生普通门诊就医和管理的意见》(威人社办发〔2010〕79号),
确保参保大学生的门诊医疗待遇。印发了《关于调整未成年城镇居民重大疾病医
疗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威人社发〔2010〕78号),自2011年起,患有先天性
心脏病等5类12种重大疾病的未成年居民, 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符合城镇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费用救助年度支付限额由10万元
提高到27万元,救助比例达到70%。

【工伤保险】 一是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威海市工伤
医疗费结算管理办法》(威人社发〔2010〕36号),工伤职工可以在全市定点医
疗机构任意选择救治医院。二是规范工伤康复工作,建立工伤康复资格初选制、
工伤康复医疗费预算制、 工伤康复效果评估制等制度,2010年有112名工伤职工
接受了康复训练。三是为减轻企业负担,继续下调工伤费率,全年减轻企业负担
2900多万元。四是着力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年内全市工伤保险参保59.29万人,
新增4.25万人,完成扩面指标425.5%。五是扎实做好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
全年认定工伤案件5826起(市直认定986起) ,工伤认定准确率99.8%;查处工
伤冒领案件8起, 拒付资金95万元;开展劳动能力鉴定11期,鉴定2654人,鉴定
准确率99.8%。

【失业保险】 2010年,全市失业保险参保41.6万人,收缴失业保险费1.58亿元。
实现失业保险市级统筹,从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一的失业保险政策、经
办业务及工作标准。调整失业人员待遇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41元上调至536
元, 为1.84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7038万元。 实施援企减负,全市向
772家困难企业支付稳定就业岗位补贴4126万元, 涉及职工15.7万人,为6689家
企业减收失业保险费1亿元, 涉及职工35.9万人。开展延长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
出范围试点工作,全市支出失业保险基金5764万元,其中促进就业各项补贴支出
3137万元,用于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市场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信息网络及设施
设备购置支出2627万元。

【生育保险】 2010年,全市48.2万人参加生育保险,新增参保2.55万人,征
缴生育保险费5877万元,为9483名职工支付生育保险待遇5483万元。生育保险定
点医疗机构全市放开,下调生育保险费率,灵活就业人员中的“3545”人员(女
35岁, 男45岁以上)5万余人免交生育保险费,此项政策全年减轻企业和个人负
担4905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 坚持预防为主,从完善监管制度入手,不断规范经
办工作流程,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做到基金收支各环节、各岗位相互监督,层层
审核把关,确保基金安全运行。组织开展了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新农保资金管
理及财务流程检查,并组织开展了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
的问题逐一进行了督促整改,切实做到了基金管理事前有防范、事中有控制、事
后有监督,努力防范和化解基金管理风险,确保全市社保基金安全完整。

【信息化建设】 社会保障卡发放 2010年,全市发行社保卡80万张。中心市区
新卡发放完毕,并全部替换老卡使用。荣成、文登、乳山市新卡基本发放完毕并
顺利启用,成为全省第一个实现社保卡市级通用的地级市。
公共服务系统建设 结合机构改革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重新整合
维护, 不断提高网站利用率。2010年,130多万人次访问网站,在线解答群众留
言近4000条。
(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