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08年,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各项工作都取得新成效。年内,
有14个先进集体和10名先进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其中,荣成市检察院被评
为全省、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环翠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健被山东省委、省政府表
彰为“平安山东”建设先进个人,记个人一等功,并被评为“全省十佳检察长”。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一是依法严惩各类职务犯罪,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年
内,立查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62人,其中大案要案60人,当年提起公诉57人,法
院已判决48人; 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15人,其中大案要案6人,起诉12人,
已判决9人, 全部为有罪判决。二是以“三权”(人事权、审批权、执法权)领
域职务犯罪为切入点,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查办该类人员
职务犯罪11人, 其中利用人事权、审批权、执法权犯罪的4人。三是认真开展集
中打击涉及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保障新农村建设专项工作,查办
涉农职务犯罪嫌疑人16人;开展惩治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查办商业贿赂犯罪嫌疑
人14人;开展查办破坏能源资源和环境资源专项活动,查办该类渎职犯罪嫌疑人
3人。 四是不断改进执法方式,确保安全文明办案。全面推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
程同步录音录像,严格落实办案安全防范相关制度,确保办案质量和安全。不断
健全规范人民监督员制度, 对3起不服逮捕、拟撤销的职务犯罪案件提请人民监
督员监督,通过外部监督制约,提高执法公信力。五是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
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对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23条,举办预防职务犯
罪讲座39次,受教育5000余人次;主动介入威海船厂搬迁等64个重点工程项目,
全程参与有关工程招投标,提供职务犯罪预防咨询、行贿档案查询等。环翠区检
察院牵头成立环翠区预防职务犯罪协会,发展会员单位61家。荣成市检察院通过
办案发现部分村镇托管资金管理监督不力,存在侵吞、截留和挪用等问题,提出
检察建议,促使有关部门规范农村财务托管秩序,从源头上遏制该类职务犯罪发
生。
【刑事检察】 一是充分发挥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的职能,与法院、公安等部门
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全市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
2323人,比上年上升8.8%;提起公诉2967人,上升7.7%。二是在贯彻“严打”方
针的同时,区别对待,当宽则宽,对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犯罪
嫌疑人,依法不捕、不诉,促使当事人双方和解,尽量化解社会矛盾。三是严格
落实案件质量标准和办案流程管理规范,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
律关,确保办案质量。四是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工作机制,确保办
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年初,确定荣成市检察院和文登市检察院为未成
年人犯罪办案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单位。荣成市检察院建立了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
件“五个一”(一书、一表、一卡、一档、一册)工作机制,其经验做法被最高
人民检察院推广。文登市检察院建立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案起诉制度。
五是积极推行促进轻微刑事案件刑事和解工作。在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公诉机
关积极做好和解工作,采取相对不诉和建议公安机关撤回案件的方式,依法从宽
处理。
【控申检察】 年内,受理各类来信来访390件次,其中,来信300件,来访90件
142人。 全市办理各类控申举报案件31件,其中,举报中心初查举报线索15件,
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
组织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五个一”民生调研活动。两级检察院分别召开
了一次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了
32个社情民意调查组,分头到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村、社区、企业进行了一次察
访;对群众反映大的典型案件,作了一次回访性调查;集中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大
接访;开展了一次大范围的民意问卷调查。
开通“96699”威海民生检察服务热线,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与公安、
法院、 工商、民政等9个单位联合建立了民生检察服务热线联动处置机制,确保
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到位。 受理电话、网络咨询举报450余件,均按照规定予以
分流和办理,并及时给群众答复。
【诉讼监督】 立案监督 全市侦监部门适当调整了立案监督领域,以社会危害
性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为重点,
继续加大工作力度, 增强监督实效。全市立案监督41件,比上年上升64%,年内
判决39件。
侦查活动监督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增强监督能力,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取
得新成效。全市审查延长侦查羁押期限56人次,追捕30人,年内判决32人。全市
追诉漏犯50人, 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5人;追诉漏罪34条,判
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1人。
审判监督 全市提起和提请山东省检察院抗诉8件8人,法院已审结改判3件3
人,采纳抗诉意见改变判决2件2人。创新监督方式,对法院确有错误,但尚达不
到抗诉程度的判决,以《检察建议》方式要求法院予以更正。
民事行政检察 通过设立民事行政工作联系点等方式,方便群众申诉。年内,受
理申诉案件204件, 经审查提出抗诉38件,提出抗诉被山东省检察院采纳13件,提
出再审检察建议被法院采纳13件,改变原判20件。对法院执行工作提出监督检察
建议8件,法院采纳6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4件。
监所检察 认真执行《减刑假释监督程序细则》,确保监督规范化。对职务
犯罪、涉黑涉恶涉毒犯罪、侵财型犯罪等“九种人”实行逐人建档制度,重点加
强监督。 全市审查呈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662件,依法纠正不当减刑假释保外就
医8人次。 积极开展在押人员羁押期限专项检查活动,严格落实换押制度、羁押
期限台账制度和催办告知制度,确保全市无超期羁押案件出现。加大对监管活动
监督力度,确保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全年对监管活动中违法现象提出书面纠正意
见和检察建议42件,为2名服刑人员纠正刑期错误。
(胡培东)
检察
视图
【概况】 2008年,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各项工作都取得新成效。年内,
有14个先进集体和10名先进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其中,荣成市检察院被评
为全省、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环翠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健被山东省委、省政府表
彰为“平安山东”建设先进个人,记个人一等功,并被评为“全省十佳检察长”。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一是依法严惩各类职务犯罪,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年
内,立查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62人,其中大案要案60人,当年提起公诉57人,法
院已判决48人; 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15人,其中大案要案6人,起诉12人,
已判决9人, 全部为有罪判决。二是以“三权”(人事权、审批权、执法权)领
域职务犯罪为切入点,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查办该类人员
职务犯罪11人, 其中利用人事权、审批权、执法权犯罪的4人。三是认真开展集
中打击涉及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保障新农村建设专项工作,查办
涉农职务犯罪嫌疑人16人;开展惩治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查办商业贿赂犯罪嫌疑
人14人;开展查办破坏能源资源和环境资源专项活动,查办该类渎职犯罪嫌疑人
3人。 四是不断改进执法方式,确保安全文明办案。全面推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
程同步录音录像,严格落实办案安全防范相关制度,确保办案质量和安全。不断
健全规范人民监督员制度, 对3起不服逮捕、拟撤销的职务犯罪案件提请人民监
督员监督,通过外部监督制约,提高执法公信力。五是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
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对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23条,举办预防职务犯
罪讲座39次,受教育5000余人次;主动介入威海船厂搬迁等64个重点工程项目,
全程参与有关工程招投标,提供职务犯罪预防咨询、行贿档案查询等。环翠区检
察院牵头成立环翠区预防职务犯罪协会,发展会员单位61家。荣成市检察院通过
办案发现部分村镇托管资金管理监督不力,存在侵吞、截留和挪用等问题,提出
检察建议,促使有关部门规范农村财务托管秩序,从源头上遏制该类职务犯罪发
生。
【刑事检察】 一是充分发挥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的职能,与法院、公安等部门
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全市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
2323人,比上年上升8.8%;提起公诉2967人,上升7.7%。二是在贯彻“严打”方
针的同时,区别对待,当宽则宽,对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犯罪
嫌疑人,依法不捕、不诉,促使当事人双方和解,尽量化解社会矛盾。三是严格
落实案件质量标准和办案流程管理规范,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
律关,确保办案质量。四是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工作机制,确保办
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年初,确定荣成市检察院和文登市检察院为未成
年人犯罪办案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单位。荣成市检察院建立了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
件“五个一”(一书、一表、一卡、一档、一册)工作机制,其经验做法被最高
人民检察院推广。文登市检察院建立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案起诉制度。
五是积极推行促进轻微刑事案件刑事和解工作。在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公诉机
关积极做好和解工作,采取相对不诉和建议公安机关撤回案件的方式,依法从宽
处理。
【控申检察】 年内,受理各类来信来访390件次,其中,来信300件,来访90件
142人。 全市办理各类控申举报案件31件,其中,举报中心初查举报线索15件,
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
组织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五个一”民生调研活动。两级检察院分别召开
了一次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了
32个社情民意调查组,分头到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村、社区、企业进行了一次察
访;对群众反映大的典型案件,作了一次回访性调查;集中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大
接访;开展了一次大范围的民意问卷调查。
开通“96699”威海民生检察服务热线,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与公安、
法院、 工商、民政等9个单位联合建立了民生检察服务热线联动处置机制,确保
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到位。 受理电话、网络咨询举报450余件,均按照规定予以
分流和办理,并及时给群众答复。
【诉讼监督】 立案监督 全市侦监部门适当调整了立案监督领域,以社会危害
性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为重点,
继续加大工作力度, 增强监督实效。全市立案监督41件,比上年上升64%,年内
判决39件。
侦查活动监督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增强监督能力,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取
得新成效。全市审查延长侦查羁押期限56人次,追捕30人,年内判决32人。全市
追诉漏犯50人, 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5人;追诉漏罪34条,判
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1人。
审判监督 全市提起和提请山东省检察院抗诉8件8人,法院已审结改判3件3
人,采纳抗诉意见改变判决2件2人。创新监督方式,对法院确有错误,但尚达不
到抗诉程度的判决,以《检察建议》方式要求法院予以更正。
民事行政检察 通过设立民事行政工作联系点等方式,方便群众申诉。年内,受
理申诉案件204件, 经审查提出抗诉38件,提出抗诉被山东省检察院采纳13件,提
出再审检察建议被法院采纳13件,改变原判20件。对法院执行工作提出监督检察
建议8件,法院采纳6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4件。
监所检察 认真执行《减刑假释监督程序细则》,确保监督规范化。对职务
犯罪、涉黑涉恶涉毒犯罪、侵财型犯罪等“九种人”实行逐人建档制度,重点加
强监督。 全市审查呈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662件,依法纠正不当减刑假释保外就
医8人次。 积极开展在押人员羁押期限专项检查活动,严格落实换押制度、羁押
期限台账制度和催办告知制度,确保全市无超期羁押案件出现。加大对监管活动
监督力度,确保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全年对监管活动中违法现象提出书面纠正意
见和检察建议42件,为2名服刑人员纠正刑期错误。
(胡培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