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08年,威海市、市(区)两级党政信访部门受理群众信访事项4739
件,其中来信2547件,来访2192起。全市所发生的集体访基本化解在当地,没有
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信访案件。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 坚持经常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
重点排查相结合,延伸排查触角,加大排查密度,及时掌握信息,超前化解矛盾。
年内,全市开展了4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重点是排查化解由土地征用、
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涉法涉诉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
研究对策,逐一落实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解决。同时,进一步加
强对信访信息的分析研判,积极提出工作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扎实开展市(区) 委书记大接访活动 自7月份以来,在各市(区)、开发区、
工业新区扎实开展市(区) 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做到每天有1名县级领导亲自接
待群众上访。大接访活动坚持做到“五公开”,即公开接访领导、接访时间、接
访地点、接访事项、接访程序;坚持有访必接,对于咨询类问题,由有关部门当
场解释清楚;对群众反映合理、且能够在短期内解决的问题,立即调度有关部门
当场答复、限期解决;对问题复杂、牵涉面大的问题,由接访领导批示交由有权
处理该问题的部门调查处理。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党政领导成员全部
参加了大接访活动,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实打实解决群众问题。全市参加人访
1664人次, 接待群众来访630起3437人次,其中市(区)委书记、市(区)长接
访113起、926人次,为群众解决了大量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加大重信重访和非正常上访专项治理力度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信重访和非
正常上访专项治理活动。对近年来发生的重复信访突出问题、未结服集体访案件
及进京非正常上访案件进行认真的调查摸底,逐人逐事逐案核实,全部落实领导
包案,同时确定承办单位、具体责任人。坚持落实“四个一批”:对有政策落实
或有实际问题需要解决的,从快解决一批;对无政策落实但反映问题合理的,灵
活解决一批;对情况复杂,或应进行复查、复核的,组织听证会,或引导进入复
查、复核程序,依法终结一批;对确属无理取闹,影响社会秩序的,依法处理一
批。为提高工作成效,市委把专项治理活动列入全市目标绩效责任制考核,并建
立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三线”督导机制。经过专项治理,列入
治理范围内的案件,结案率100%,结服率达到80%,专项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严格落实责任 一是强化工作督导。市信访局先后组织由公、检、法、司等
有关部门负责人带队的7个督导组和1个暗访组,加强了对信访工作第一线的具体
工作督导、检查,特别是对重复信访专项整治和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等重
点工作,加大督导力度,定期调度情况。二是强化通报考核。以促进“事要解决”
为目标,坚持定期通报和专题通报相结合,加大对到市级以上部门上访情况和办
理结果的通报力度。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对上访数量较多的单位,发出改进信访
工作建议书,并约请其主要领导谈话,限期扭转被动局面。对因工作不负责任,
激化矛盾、引发群众上访的,立即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除在年底考核中扣
分外,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蔡云松)
·信访工作·
视图
【概况】 2008年,威海市、市(区)两级党政信访部门受理群众信访事项4739
件,其中来信2547件,来访2192起。全市所发生的集体访基本化解在当地,没有
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信访案件。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 坚持经常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
重点排查相结合,延伸排查触角,加大排查密度,及时掌握信息,超前化解矛盾。
年内,全市开展了4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重点是排查化解由土地征用、
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涉法涉诉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
研究对策,逐一落实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解决。同时,进一步加
强对信访信息的分析研判,积极提出工作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扎实开展市(区) 委书记大接访活动 自7月份以来,在各市(区)、开发区、
工业新区扎实开展市(区) 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做到每天有1名县级领导亲自接
待群众上访。大接访活动坚持做到“五公开”,即公开接访领导、接访时间、接
访地点、接访事项、接访程序;坚持有访必接,对于咨询类问题,由有关部门当
场解释清楚;对群众反映合理、且能够在短期内解决的问题,立即调度有关部门
当场答复、限期解决;对问题复杂、牵涉面大的问题,由接访领导批示交由有权
处理该问题的部门调查处理。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党政领导成员全部
参加了大接访活动,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实打实解决群众问题。全市参加人访
1664人次, 接待群众来访630起3437人次,其中市(区)委书记、市(区)长接
访113起、926人次,为群众解决了大量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加大重信重访和非正常上访专项治理力度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信重访和非
正常上访专项治理活动。对近年来发生的重复信访突出问题、未结服集体访案件
及进京非正常上访案件进行认真的调查摸底,逐人逐事逐案核实,全部落实领导
包案,同时确定承办单位、具体责任人。坚持落实“四个一批”:对有政策落实
或有实际问题需要解决的,从快解决一批;对无政策落实但反映问题合理的,灵
活解决一批;对情况复杂,或应进行复查、复核的,组织听证会,或引导进入复
查、复核程序,依法终结一批;对确属无理取闹,影响社会秩序的,依法处理一
批。为提高工作成效,市委把专项治理活动列入全市目标绩效责任制考核,并建
立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三线”督导机制。经过专项治理,列入
治理范围内的案件,结案率100%,结服率达到80%,专项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严格落实责任 一是强化工作督导。市信访局先后组织由公、检、法、司等
有关部门负责人带队的7个督导组和1个暗访组,加强了对信访工作第一线的具体
工作督导、检查,特别是对重复信访专项整治和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等重
点工作,加大督导力度,定期调度情况。二是强化通报考核。以促进“事要解决”
为目标,坚持定期通报和专题通报相结合,加大对到市级以上部门上访情况和办
理结果的通报力度。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对上访数量较多的单位,发出改进信访
工作建议书,并约请其主要领导谈话,限期扭转被动局面。对因工作不负责任,
激化矛盾、引发群众上访的,立即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除在年底考核中扣
分外,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蔡云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