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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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7年, 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各项工作都有了新发展,审
(执) 结各类案件26931件,标的额32.6亿元,其中威海市中级法院审(执)结
各类案件2578件,标的额13.7亿元。威海市中级法院被山东省高级法院授予“全
省法院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荣成市法院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乳山市
法院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号。

【刑事审判】 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
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以及具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始终保持对刑事犯
罪的高压态势。 审结刑事案件1790件,判处罪犯2559名,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
徒刑、 无期徒刑和死刑507人。坚持宽严相济、恩威并用的原则,对具有从轻、
减轻、 免除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对符合条件的590名服刑人员依法
办理了减刑、假释。审结制售伪劣商品、非法传销、商业贿赂等破坏市场经济秩
序的一审犯罪案件56件,审结贪污贿赂以及挪用、侵吞国有资产等一审犯罪案件
46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51.7万元。

【民商事审判】 年内,审结一、二审民事案件15349件,其中,审结婚姻家庭、
人身损害、相邻关系等一审普通民事案件7395件,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3件,审结
借款合同、购销合同等一审商事案件6980件,审结涉外商事案件48件。

【行政审判】 充分发挥监督规范职能和保障服务职能,以合法审查为主线,坚
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年内,受理一、二审行政案件363件,审结365件(含旧存),
有效预防了城市拆迁、土地征用等方面可能出现的不稳定事件,提高了行政机关
依法行政意识,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工作】 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从健全制度、改革办案方式入手,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案件进行集中清理。年内,执结各类案件8649件,标的
额13.78亿元。 推行了执行联动机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考核追究机制、威
慑机制和司法救助机制5项机制, 并将执行工作列入各市(区)综合考核范围,
初步形成了市(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方配合、法院
主办的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社会格局。

【诉讼调解】 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方针,将
司法调解作为审判的首选方式,并从传统的民商事审判推广到刑事附带诉讼、执
行和行政审判中。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和撤诉9860件,占68.6%,比上年上升4.6
个百分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172件,占35%,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401万
元。执行案件自动履行和达成和解5380件,占62.2%,行政案件和解108件。

【基层法院建设】 继续坚持领导联系基层制度,中级法院班子成员多次就新农
村建设、“两会”期间涉诉信访、信息化建设、调解工作、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
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多项工作对基层法庭进行了督导检查和调研。威海
市中级法院各业务庭加大对基层法院的指导力度,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审
监、法警等部门分别召开会议,加强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就二审发改案件与基层
法院相关业务庭共同讨论,分析发改原因,促进了全市法院审判质量的提高。全
市二审案件发改率10.6%,比上年下降2.1个百分点。全市有人民法庭16处,其中
2处为全国先进法庭,3处为全省先进法庭,其他法庭均达到“五化”(设置规模
化、建设标准化、审判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装备现代化)标准。
(唐玉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