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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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年内,全市立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83人,其
中大案要案74人,大案要案比例89.2%;查办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嫌疑人22人。
办案工作中,一是突出重点,积极查办大案要案和涉及人民群众直接利益、群众
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案件。二是健全完善职务犯罪案件质量考评机制,
推行撤案、不诉报批,立案、逮捕报备制度,全面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做好
证据的巩固、完善工作,确保办案质量。同时,加快办案进度,缩短办案周期。
年内, 查办的贪污贿赂案件侦结率97.6%,起诉率91.6%,判决率89.2%;渎职案
件起诉率81.8%, 判决率54.5%。三是坚持惩防并举,深化办案效果。全面开展
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结合办案,对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48份,在
学校、银行、财政、工商等部门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讲座47次,受教育4000余人次。
主动介入重点工程项目,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职务犯罪预防咨询47次,
行贿档案查询34次。

【刑事检察】 全市检察院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重大团伙犯罪、
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重大职务犯罪为重点,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
推动“严打整治” 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年内,全市受理逮捕案件1584件
2375人,案件数比上年上升3.3%,涉案人数下降0.8%;批准逮捕1408件2099人,分
别上升6%和2%; 决定逮捕14件17人;介入引导侦查130余次。认真贯彻落实宽严
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不批准逮捕68人。
坚持“严打”方针,突出打击重点,依法审查起诉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案件。
全市受理刑事犯罪案件2140起3460人, 分别上升16.6%和20.8%。审查提起公诉
1752件2675人,分别上升13.6%和14.9%,不起诉26人,建议侦查机关撤销案件35
件。推行普通程序简化审和简易程序,在确保程序合法的前提下,提高诉讼效率。
继续推行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不断扩大适用简易程序审。强化职务犯罪的出
庭公诉工作,全市公诉部门受理职务犯罪案件69件95人,起诉61件84人。
严格落实案件质量标准和办案流程管理规范,批捕、起诉案件始终保证高质
量。不断强化证据意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认真贯彻宽严相济
的刑事司法政策,坚持依法从宽,区别对待,对未成年人犯罪、初次犯罪、偶然
犯罪和轻微犯罪, 采取轻缓刑事政策。年内,不捕、不诉281人。在贯彻宽严相
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宽”的方面,重点探索建立了两项工作机制。一是轻微刑事
案件快速办理机制。 对情节轻微、被告人认罪、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
件实行快速办理,规定审查批捕3日内、审查起诉7日内办理完毕。年内,适用该
机制办理案件290件370人。二是未成年人特殊帮扶机制。选派熟悉未成年人特点、
办案经验丰富的女干警,专门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荣成市检察院设立了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检察科,设立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绿色通道,印制了《未成
年人犯罪案件快速办理建议卡》,附于案卷中,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刑事诉讼
各环节中优先快速办理,该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推广。

【控申检察】 年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69件次,其中,来信389件,来访80次
113人。 开展集中处理涉检信访专项整治活动,办理山东省检察院通报排查信访
案件4件,办理自行排查案件4件。
集中开展涉检信访三项专项治理:一是近三年积压举报案件线索专项治理,
二是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专项治理,三是违法查封、扣押款物和涉
检赔偿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中,突出排查五类涉检重点案件:一是不服检察机关
处理决定的;二是反映检察机关查处群众举报线索在规定期限内未查处、未答复
的;三是控告检察机关或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四是控告检察机关未正确贯彻宽
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该宽不宽,该严不严,处理方法不当的;五是反映检察
机关违法查封、扣押款物的。
坚持检察长定期接待来访、及时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对复杂疑难涉检信访案
件,特别是到山东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上访的案件,有关院检察长亲自接
待,亲自包案,全程关注案件的办理和息诉情况。威海市检察院对基层院检察长
接访情况进行季度统计通报,并形成制度。年内,全市检察机关安排检察长接待
日132个,接待案件25件31人,办理各类控申举报案件39件。

【监所检察】 刑罚执行监督 一是认真执行《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减刑假释监督
程序细则》,对重点犯进行重点审查,并根据审查情况制作《审查监狱呈报减刑
假释情况报告》 。年内,审查呈报减刑假释593人,依法纠正不当减刑、假释、
保外就医12人次。二是加强对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同步监督。
对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准备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提前介入,在法院做出
决定前提出意见。
监管活动监督 一是认真落实派驻检察各项制度,确保监督到位。二是加强
羁押期限监督。驻所检察室均建立了羁押期限预警告知、提前提示催办机制,提
示、催办即将到期案件50余件,对死刑二审案件的羁押期限进行监督,防止超期
羁押案件发生。
监外执行监督 积极组织参与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加
强监外执行检察工作,完善监外执行监督工作机制。对全市公安、法院清理报送
的监外执行罪犯进行登记上报,依法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32件。同时,把
专项行动与打击重新犯罪结合起来,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犯罪,全年办理批捕起诉
重新犯罪案件22件38人。

【诉讼监督】 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的法律
监督,着重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裁判不公、超期羁押
等问题。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8件,判决31件,监督撤案13件。追捕追诉77人,判
决10年以上有期徒刑11人, 无期徒刑1人。抗诉10件11人,法院审结6件6人,改
判4件10人,发回重审1件4人。受理民事申诉案件126件,经审查立案82件,抗诉
25件,提请山东省检察院抗诉7件,再审检察建议7件,改判20件。
(胡培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