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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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7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保持了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
态势。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人口出生率为7.2‰,自然增长率为-0.36‰;出生
人口素质稳步提高,出生缺陷发生率降到5‰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5.9,一
直保持在合理范围内;群众婚育观念发生较大转变,合法生育率达到99.7%,晚
婚率达到88.4%,晚育率达94.3%,有66%的农村独女户家庭自愿报名不生二孩。
在全省2006~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获得第一名,被授
予达标奖。

【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和鲁
发〔2007〕9号文件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
先后召开了2次较大规模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加大了各级对人口计生工
作的领导力度,强化了工作措施;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改进
完善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召开了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会议,加大了对各级各部门的考核力度。相关部门加强协调与合作,市
人口计生委与组织部门联合将计生宣传教育纳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重要
内容;与宣传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
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学习宣传活动;与财政部门联合建立计划生
育困难家庭社会救助制度;与民政部门联合开展“婚前教育先进婚姻登记处”评
选表彰活动;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人口青春期健康教育活动;与广播、电视、报
纸等新闻单位联合开办人口计生宣传栏目;与综治、公安、工商、城建等部门联
合开展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年活动。全市综合治理人口部门的合力进一步加大。

【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规范化管理】 一是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依法管理。
落实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零收费”;开展计生行
政执法检查,实施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和“关怀关爱”专项
行动;在荣成市召开了全市信访规范化管理现场会,总结实施的新时期信访“三
早、三变、三为主”工作方法被山东省人口计生委以文件的形式大力推广。二是
进一步规范城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整合社区资源,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城
市社区计生管理服务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召开了全市“十佳计划生育物业管
理住宅小区”观摩表彰现场会议,推广了10项先进典型经验,促进了城市社区计
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建立
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制度,正式使用新的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对全市2.5万
多名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进行了处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
组下发了《关于表彰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年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的通报》,对56个先进单位和61名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四是进一步规范网
络信息管理。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由镇级单机软件转入全市网络WIS系统,减少了
育龄妇女管理的重复性,提高了数据准确率,方便了基层查询操作。通过规范管
理,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夯实了基层基础工作,在全省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
现场会暨2007年人口形势分析会议上,威海市作了典型发言。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一是提升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深入开展“婚
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积极融入新农村文化建设,在镇村普遍设立人口计生图书
角、阅报栏、宣传栏,建立生育文化宣传一条街,成立计划生育文艺宣传队;荣
成市实施计划生育对外宣传项目,文登市开展了人口早期教育试点,乳山市开展
了“关爱女孩”行动试点,环翠区建立了“民俗旅游新人口文化宣传一条街”,
宣传教育方式不断创新,内容不断丰富。二是构建计划生育快速便民服务体系。
按照国家和山东省要求,依法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阵地建设、服务项目和
质量管理,建成了21个标准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建立按需服务、亲情服务模
式,健全群众需求信息采集制度,实行“示证上岗、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
时办结承诺、办结告知、预约服务、反馈回应、考核评议”八大便民服务制度,
推行计划生育“十项承诺服务”、一站式服务、流动服务、代理制、网上办公、
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发放“一证通”等便民措施,形成了快捷、高效的计划生育便
民服务体系。三是推进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实施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
三大工程,开展生殖健康进农家活动,启动青少年青春期健康指导服务项目,成
立“少女意外妊娠援助中心”,将生殖健康服务送农家、送企事业单位、送流动
人口集中的市场、送失业无业居民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普遍提高了群众
的生殖保健水平。年内,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总量达90万人次,为群众减免费
用 500多万元。

【推进人口现代化建设】 各级认真落实《威海市加快推进人口现代化建设实施
纲要》,加快推进全市人口现代化建设进程。一是深入开展争创“人口现代化建
设先进单位”活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威海市“人口现代
化建设先进单位”评估验收意见》。各市(区)、开发区及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
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照意见要求,认真落实相关措施,加大了创建力度。二是积极
开展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市人口计生委与市民政局联合开展婚前人口计生知
识宣传教育,落实政府财政补贴为群众免费婚检制度,预防出生缺陷的发生。人
口计生部门积极推行优生四项监测优惠制度,搞好孕产期保健和产后康复诊治,
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人口计生系统充分发挥基层网络健全的优势,积极开展婴
幼儿早期教育。威海市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经验在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经验
交流会议上进行了典型交流。

【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一是落实农村和城镇失业(无业)人员独生子
女父母奖励费财政统一发放政策。年内,以“直通车”的形式为符合条件的农村
奖励对象12.8万多人发放2006年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713.9万元,确认2007年
度农村奖励对象12.84万人,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总额为708.37万元,按政策
于2008年1月发放到位;为4.04万名城镇失业、无业人员发放2007年度独生子女
父母奖励费269.7万元。二是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1月,为
符合条件的1.54万名农村奖扶对象发放2006年下半年度奖励扶助金460.8万元;7
月,为1.78万名奖扶对象发放2007年度上半年奖励扶助金535.26万元;下半年确
认奖励扶助对象2.02万人,奖励扶助金总额为607.17万元,按政策于2008年1月
发放。

【建立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社会救助制度】 一是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印发
〈威海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一次性补助办法〉的通知》,后又根据山东省统
一要求制定了《关于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意见》,通过公共财政对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进行特别救助。二是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了《转发市人口和
计生委、市财政局〈关于对计划生育节育并发症人员实行生活补助的意见〉的通
知》,对计划生育节育并发症人员,根据并发症等级,由市、县两级财政按月发
给50~500元的生活补助。年内,确认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534名,
发放生活补助金总额119.98万元。三是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了《转发市人口计生委、
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对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实行社会救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对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和双女家庭,
自2008年1月起由市、县两级财政按高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33%的比例发给
低保金。

【开展生育关怀行动】 年初,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中国计生协、教育部、卫
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红十字会10
部门联合发出了《关于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通知》,山东省委宣传部等
10部门对此通知提出了贯彻执行意见,号召全社会关怀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关
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关怀独生子女、关怀女孩健康成长、关怀基层计划生育工
作者。威海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积极响应这一号召,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
“生育关怀行动”。一是调查摸底建档,确定生育关怀目标人群。全市统一培训
调查员200多名,按照统一标准,对计划生育家庭逐户走访,确立9431个被关怀
家庭。二是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在全省率先举行了启动仪式,威海市委、市人大、
市政府、市政协、威海军分区有关人员出席仪式,市政府副市长梁良作了动员讲
话。印发了致全市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广大会员、志愿者的一封信,向全社会发
出呼吁。三是调动有关部门对生育关怀人群实行倾斜政策。威海市人口与计划生
育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生育关怀行动实施方案》,对宣传、文明办、人口计生、
教育、卫生、工会、青年、妇联、红十字会等部门或群众团体明确了职责分工。
在实施民生工程中,对生育关怀人群实行倾斜。救助户达7.8万多户(含关怀目
标人群),救助资金达2600多万元。四是募捐筹资。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广大干部
职工积极带头,募捐筹集善款13万多元。五是实行项目管理。发挥基层计生协会
员的作用,实行会员联户,制定项目文本,对生育关怀对象落实帮扶人、帮扶责
任、帮扶效果。全市计生协会建立项目文本2761个。六是实施了生育关怀“六个
一”工程,重点对因子女伤残、死亡或参军、就业等原因形成的“空巢”家庭,
定期组织志愿者帮助“干一次农活、做一次家务、拉一次家常、查一次身体、通
一次电话、送一次对联”,给予精神慰藉。

【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行动计划】 按照《威海市“十一五”期间社会主义新
农村建设规划》要求,市人口计生委与市农业局、民政局、妇联、计生协联合制
定下发了《关于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行动计划的意见》,积极倡导婚育新风,
培育新型农民,建设“少生优育、文明富裕、健康和谐”的新农村新家庭,促进
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级将“新农村新家庭”计划与农村计划生育管
理体制改革相结合,发挥计生协会组织作用,开展争创“三自模式”(自治、自
主、自觉)示范镇、村活动,完善“两委负总责、协会当骨干、家庭为中心、群
众做主人”的管理体制,落实计划生育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
督制度,提高农村民主管理水平。
(张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