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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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全市土地管理工作以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中心,以全面开展土地
清查和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为动力,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促进了全
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一、耕地保护。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
护耕地的通知》精神,集中3个月时间进行宣传。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冻结非农建设
占用耕地的规定,未再审批新占耕地。调整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173788公顷,耕地
保护率达90%以上。年内开发复垦土地634公顷,其中耕地229公顷,分别占省下达
计划指标的127%和115%,扣除各项建设用地,全年耕地净增141公顷。盘活存量土
地133公顷,集约利用土地的经验被国家和省土地局推广。实际审批新增建设用地
项目1929宗,面积177公顷。为重点工程项目办理用地手续16宗,面积23公顷。
  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威海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改制企业土地资产管理的
试行意见》,被省土地局转发,先后对14家改制企业的土地资产依法进行了处置,
面积25公顷,共为改制企业评估土地200宗,面积289公顷。全市拍卖土地33宗,面
积7320平方米,拍卖成交的最高地价达到每平方米786元,比底价高出465元。市土
地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新增用地年租制试点的意见》,制定了操作程序,修改完善
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新增用地年租制试点,其做法
被省土地局推广。全市办理新增用地出让手续157宗,面积164公顷。在冻结耕地和
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市土地局为市政府收取地租559万元。
  三、土地执法监察。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工作
的意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并组织300多人的清查队伍,用半年时间对非
农业建设用地进行了清查。全市共查出违法占地1490宗,面积1171公顷,依法处理
1221宗,面积1025公顷,拆除建筑物10778平方米,依法收回荒芜满2年的土地使用
权30.46公顷。全年受理土地信访案件133件,已全部处结,全系统无进京个人访、
无进省集体上访现象。
  四、业务基础工作。完成了土地资源变更汇总,变更土地面积4866.7公顷。市
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建制镇土地定级估价工作的通知》,举办培训班,召
开现场会,加强检查指导,全市68处建制镇均完成了土地定级估价工作。开展了城、
镇、村庄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市及各市区政府下发了《关于限期申请办
理变更土地登记的通告》,全市共为申报登记的土地发证1330个,评估土地382宗,
面积757公顷,价值量110645万元。加强土地档案管理,市及各市(区)土地档案均
达到二级以上档案管理水平。
  五、土地管理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
队伍建设。制定了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实行了服务承诺制和公示制。全系统工作人
员在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均没有出现违法违纪、责任事故及其他造
成不良影响的问题。完成的《威海市集体非农业建设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研究与实践》
软课题成果被评为全省土地管理系统科研成果一等奖。广泛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
全市共发放《中国土地报特刊》4000份,宣传材料6万份。张贴《国家土地管理局
关于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通告》3000份,开展咨询服务2800人次,通过
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土地忧患意识和法制观念,为做好土地管理工
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坚持“五个为主”的原则,集约利用土地
  一是城镇、村庄建设用地,以改造旧城、旧镇、旧村为主。在旧城改造中,提
倡建7层以上楼房,禁止建平房和矮层楼房,提高土地利用率;鼓励占据黄金地段
的工厂外迁,鼓励企业进行土地置换,以集约利用土地。各市城区改造率平均达
50%以上,市区改造率达97%以上。改造的旧城区土地利用率提高了2~3倍。在旧村
改造中,对户数少、居住分散的村庄进行迁移,原址复耕,逐步实行居民点的适度
集中。这种做法主要是通过兼并、合并和建立中心村来实现。荣成市9个镇的23个
强村、强企业对55个行政村兼并后,可逐步腾出土地233公顷;对规模大、闲置土
地多、经济条件一般的村庄,进行“空心村”整治。乳山市通过整治30个“空心村”
,腾出土地7.3公顷;对部分地处山丘地区、耕地面积少、经济条件好的村,实施
“搬村上山上坡、开山造宅基地工程”,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是企业建设用地,以原场地、闲置土地和废弃地为主。加强改制企业土地资
产管理,加大企业技改和兼并力度,使老企业在不增加新的用地前提下,提高土地
技术含量和产品数量、质量;鼓励企业利用原场地、闲置土地、废弃地进行建设,
尽量不占耕地。全市采用以上方式的企业达800多家,节约土地73.3公顷。
  三是开发区建设用地,以征而未用的土地为主。采用调整土地的办法,将新上
项目调整到征而未用的土地上,已调整130多公顷;对开发区内闲置土地组织复耕,
并对荒芜满2年的土地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已收回30.5公顷。
  四是农民建房,以拆旧盖新、建多层居民楼为主。对城市郊区、乡镇驻地、沿
海渔村和内陆工副业发达村等区域内的农民建房,原则上实行不批平房的政策,尤
其对城市规划区内的村,不准建平房。目前,全市农村共建居民楼282幢,建筑面
积达50多万平方米,节约土地46公顷。
  五是土地整理,以山、田、水、路、滩等综合整治为主。制定了山、田、水、
路、滩等综合整治规划,积极抓好荒山荒地开发。全市开发土地634公顷,其中耕
地229公顷;抓好农田整理,以镇、村为单位,利用农闲和冬季,改中低产田为高
产田,改散田为大田,改明渠为暗渠,增加了耕地面积;抓海滩、河滩开发,主要
用于养殖等。
  坚持“五个为主”原则,盘活了存量土地,控制了新增用地,使耕地得到了有
效保护,耕地净减少幅度大量下降。这一做法,被省政府办公厅推广。中央电视台、
国家土地局《生命家园》摄制组进行了专程采访。加强村庄建设用地管理的做法,
也被省和国家土地管理局推广。

           开展非农业建设用地大清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于1997年6月上旬至9月上旬,
对1991年以来各项非农业建设用地进行了全面清查。全市共组织了300多人的清查
队伍,按照“横到边,纵到底”的要求,采取分片包干、拉网式大会战的方式,集
中时间、人力开展清查。清查中,各级人大、政府、政协组织了视察,清查办公室
进行了督查。清查结束后,逐级进行了验收。经清查汇总,全市1991年以来经审批
的非农业建设用地39155宗,总面积7339公顷,占用耕地4695公顷。查出违法占地
案件1490宗,面积1171公顷,其中耕地757公顷。针对清查出来的问题,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制定了处理意见,并对土地违法案件进行了处理。申请
法院强制执行土地违法案件8起,拆除建筑物10778平方米,退回土地2.8公顷;对
各种土地违法案件罚款102.4万元,收取荒芜费62万元,依法收回闲置满2年的土地
使用权30.46公顷;复耕土地544公顷,复耕率达95%以上。大力清查非农业建设用
地,整顿用地秩序,为依法管地、集约用地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
  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自1997年4月15日起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
占用耕地一年”的规定,市土地局下发了《关于转发省土地局〈关于严格控制建设
用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并多次组织了检查。各级政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
落实中央的规定,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实现了中央提出的“冻得住”的要求。中
发[1997]11号文件下发后,威海市没有批准非农业建设项目新占耕地,全市共退
回各类冻结范围的建设用地170公顷。二是盘活了存量土地,1997年全市共利用原
存量土地133公顷。同时,还组织力量对城镇、村庄土地集约利用与管理情况进行
调查,制定了盘活存量土地的具体措施,引导新项目向开发区和存量土地转移,提
高了土地利用率。三是控制了土地供应总量。1997年全市批准新增用地177公顷,
占省下达计划的36%。四是有效地控制了基本建设规模的盲目膨胀,避免了重复建
设。总之,冻结不仅没有影响经济建设,反而促进了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