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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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海市消费者协会成立于1990年3月。1997年,威海市消费者协会在工商行政
管理局的领导下,在省消费者协会的指导下,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
的职能,积极贯彻落实了《山东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完善了各项
规章制度,一个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网络在威海市已经形成,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
益,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信赖。
  贯彻落实“讲诚信、反欺诈”年活动,引导消费者文明、合理的消费  威海
市消费者协会始终把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作为重要工
作来抓,为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在市场上的流通,市消费者协会在原来的基础上加大
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围绕“讲诚信、反欺诈”这一主题,大力宣传保护消费者
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正确引导消费者文明消费。促进了消费者消费行为科学化、
合理化、文明化,提高了消费者对假冒伪劣商品的鉴别水平。在“3.15”活动中,
制作了1996年以来打假护权成果的刊板20副;录制了各种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
的宣传录音带12盘;印制发放宣传品5万多份;准备了50多种具有代表性的假冒伪
劣商品,并对其如何识别编印了说明。全体消协理事,在会长带领下,走上街头发
放材料、接受消费者咨询和投诉,配备了流动服务投诉专车,现场受理消费者的投
诉;组织了题为“3.15我们拥有的权益”电视直播晚会,把“3.15”活动推向了高
潮。
  搞好消协的组织建设,加强人员的培训学习,提高护权意识及水平  为进一
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市消协在2700个行政村和208个大商场分别设立了消
费者协会联络站和消费者协会监督站,聘请了1200名义务监督员专门受理各单位辖
区内发生的纠纷,为消协与消费者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明确了联络站、监督站等
的工作职责,并向监督员、联络员颁发了聘书,增强了各站成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并发展消费者会员3万多户,为市消协顺利的开展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处理投诉,规范市场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市消协积极认真的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坚持做到3个一样,即生人熟人一样、外
地本地一样、来人来信一样;3个及时,即及时受理、及时调查、及时处结,使投
诉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截至11月底,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729件,处结率为
100%,接待来信来访7600人,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3.9万元。
  强化对商品服务的社会监督、创造良好的经济秩序,深入持久地开展争创消费
者满意商店活动  年内,市消协先后配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元旦、春节、仲秋
节组织的节日商品市场专项治理、“3.15”组织的商品市场检查以及商品服务业清
理整顿、夏季饮料市场专项整顿等活动中收缴了一大批假冒伪劣商品。依法规范了
商品标价、“三包”标准,消除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隐患,有效地净化了辖区
市场。各市区消协对1996年被评为消费者满意商店的商业单位,重新组织了复评工
作,合格的保留,不合格的取消,促使商家严格遵守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提高了
商品质量。市消协还组织了评选“诚信店”活动,使经营者更加明确了自已的权利
和义务,受到了商家的广泛好评。威海市消费者协会被评为1997年度省级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