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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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全市物价工作围绕控涨治乱、促进经济发展这一中心任务,加大价格调
控监管力度,完善服务措施,积极稳妥地疏导价格矛盾,强化物价监督检查,切实
做好清费治乱工作,全市价格秩序明显好转,市场物价总水平保持稳定。全年平均
市场零售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分别上升2.1%和5.4%,分别低于调控目标3.9和3.1个
百分点,为1992年以来的最低点。出现了“低通胀、高增长”的良好态势。全市市
场繁荣,物价稳定,市民满意,为全市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威海市物价局分别被威海市委、市政府和山东省物价局评为先进集体。

              控制物价指数
  1997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零售物价总指数分别为105.4%和102.1%,比上
年分别回落6.5和5.7个百分点。完成省定控制总目标,控制物价的主要措施:一、
把物价控制目标分解量化到市直有关部门,形成政府领导下的各部门密切配合、齐
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在各市(区)全面恢复和建立物价指数统计报告制度的基础
上,完善了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加强了监测分析。三、完善居民生活必需品提价申
报和备案制度,严格控制调价项目的出台。四、适时实行最高限价和动用价格调节
基金,平抑市场物价。

              价格改革措施
  根据威海电价在全省最高的实际情况,主动建议市政府上交华能电厂40%的电
量的电权,并争取电价优惠政策,使威海市电价在全省电价整顿中每度电下降0.
123元,为企业减负7100万元;为加快医疗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实行了“总量控
制、结构调整”的医疗机构医药费制度改革,全市可减少医药费支出5294万元;适
当调整了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的收费标准和材料管理费率;制定了证券业、娱乐
业、出租车、停车场、旅游景点收费标准。顺利出台了铁路货运、电价和部分药品
价格等调价项目。

             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市物价局、财政局联合组成年审办公室,对全市199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
进行检查。共审验收费单位2876个,审验率99%,年审收费总额7.8亿元,查出违
价单位301个,违价金额1000多万元。吊销、注销收费许可证82个,查出未使用财
政监制票据单位37个,补办收费许可证105个,移交物价检查所立案查处46件,没
收非法所得25.6万元,责令退还纳费单位和个人16万元。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精神,在全市3400多个
收费单位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分两批取消8个部门的18个收费
项目,并对100多个常规收费单位进行了审验,降低了7个项目的收费标准,全年可
为企业减负1200多万元。

             价格监督检查
  1997年价格检查以“清费、治乱、减负”为中心,开展了成品油价格、农资价
格、行政事业性收费、明码标价、建设项目收费及年度物价大检查等检查活动。共
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469起,查处非法所得850.84万元,实行经济制裁750.91万
元。其中,没收非法所得260.25万元,罚款38.16万元,退还用户450.50万元,收
缴财政298.41万元,为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整顿价格秩序,促进全市经济稳步发
展做出了贡献。建立群众投拆举报制度,全年共受理并查处举报案件84件,没收违
价款5.38万元,退还消费者3.74万元,案件处结率达到95%以上。

             市场价格监测
  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动态监测网络,为调控市场做好预警预报工作。全年
对农副产品、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进行监测旬报。同时加强对市场价格动态的监
测分析,先后完成《市区肉蛋价格呈现稳中趋升态势》、《蛋价过低,亟待解决》
等监测报告30余篇,提出调控意见20余条,上报有效信息80余条,被采用30余条,
起到了较好的参谋和助手的作用,1997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及使用
  根据市政府下发的《威海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市物价局进一步加
大了征收力度,共征收310余万元。在稳定资金来源基础上,加强了对基金的使用
管理。仲秋节、国庆节期间,经市政府同意,动用价格调节基金40余万元对市食品
公司进行补贴,使市场猪肉供应货丰价稳。为保证市场供应,向市食品公司养鸡场
无息贷款20余万元作为饲料储备周转金,平抑了市场物价,安定了群众生活。

              物品价值认定
  创造性地开展了涉案资产价格认定工作,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办案审查程序,规
范了涉案资产评估市场。全年公正负责地完成300余起涉案物品价值认定,未发生
一起复议案件,提高了司法机关的结案率,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同时进一步协调
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关系,确立了物价部门在涉案资产评估方面的主导地位。积
极开拓价值认定工作新领域,开展了交通肇事车辆、抵押登记物品价值认定工作。

              价格法规体系
  威海市的价格法规建设迈出较大步伐。先后制定了《威海市餐饮业价格管理规
定》、《威海市摄影照相行业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威海市制止衣着行业牟取暴
利和价格欺诈行为规定》等反暴利实施细则和《威海市自制自配药物制剂价格管理
暂行办法》、《威海市化肥价格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完善了全市宏观调控的
法规体系,为依法治价奠定了基础。

             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
  围绕全市物价工作的中心任务,扎实有效地完成各项调查任务。一、在全市16
个乡镇建立了化肥价格监测制度,及时上报化肥成本、价格、经营情况,同时在部
分企业建立了定点跟踪调查制度,随时掌握部分重要工业品价格变动情况。二、农
产品成本调查除圆满完成各项经常性调查任务外,还开展了植桑养蚕及饲料加工的
成本收益调查,完成专题调研报告28篇,被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采纳刊发17篇,提
供有价值的信息资料80余条,为政府决策和企业增效做出了贡献。

              农村物价管理
  一、对农村用电继续实行分类综合电价制度,合理安排1997年农村用电最高限
价水平,取消了附加在电费上的不合法收费、集资和摊派,抑制了关系电、人情电、
权力电等现象,使全市农村电价管理步入正规化、科学化、制度化轨道。二、加强
对农村生产资料价格管理,对玉米种子的收购实行最低保护价,对销售价格实行最
高限价管理。对山东省计划分配的农药、化肥价格执行省定价格。三、开展了化肥、
农药等农资价格和粮食、蚕茧等收购价格的检查,整顿了农资市场,维护了农民的
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