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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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全市地质矿产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地质矿产勘查  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地勘队伍改建经济实体走向市场,变国
家财政拨款开展地质矿产勘查工作为自找出路吸收社会资金为主、财政投入小量经
费为辅的地质找矿体制,地勘工作暂处低谷。截至1997年底,全市登记或保留的地
勘项目43个,其中,黄金勘查37个,占全部项目的84%,银金普查、榴辉岩普查、
铍矿普查、水文项目勘查各1个。自1996年以来,通过协调关系,争取引进项目、
资金,共投入勘查经费1000万元(包括矿山深部和外围勘查投入),钻探施工6680余
米,坑探7000余米,槽探1800米,新增黄金储量13吨,但分布很不均匀,大部分黄
金矿山资源出现危机,勘探滞后的问题严重制约了矿业经济的发展。同时,开展了
新一轮矿产资源调查,新发现和评价了一些其他矿床,如文登界石镇钾长石矿床,
储量达100万吨;乳山蓬家夼金矿床,远景储量达19吨。
  矿产资源及开发利用  威海市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矿种较多,目前已发现各
类矿产44种。其中,贵金属矿产有金、银2种;黑色金属矿产有铁;有色金属矿产
有铜、铝、铅、锌、钴、钼、钛7种;稀有金属矿产有铍、锆、铪3种;非金属矿产
有花岗石、大理石、钾长石、磷灰石、硫铁矿、石墨、滑石、石棉、辉长岩、榴辉
岩、硅石、石英砂、铸型砂、卵石、高岭土、伊利石、蛭石、沸石、珍珠岩、水晶、
透辉石、蛇纹石、泥炭、金红石、膨润土、砖瓦粘土、建筑用砂、云母、石灰岩29
种;能源矿产有地热;水汽矿产有矿泉水。截至1997年底,全市境内探明储量的矿
产有15种;探明有储量的产区53处,矿床47处,其中大型矿床3处,中型矿床7处,
小型矿床37处,矿产资源总值60.16亿元,全市黄金产量列全省第二位;磁铁储量
为胶东之首;石英砂(玻璃用砂)远景储量为1亿吨,可采储量2.1亿吨,均列全省第
一位;锆英砂储量居全省第一,全国第三位;花岗岩资源量约为391亿立方米,可
采储量173亿立方米;全省发现19地热处,威海市占9处,且水温一般在50-70℃,
最高达83℃,并含有20多种有益微量元素和放射性元素;矿泉水已通过国家、省级
鉴定14处,日可采量约3000立方米,年可采总量109.5万吨。全市已发现44种矿产,
潜在总值5800亿元。
  全市区域内共有生产、在建矿山655个,从业人员1.8万人,开采矿产17种,年
开采矿石量351万吨,实现矿业及加工产值近20亿元。地矿行政管理。在深入贯彻
实施《矿产资源法》过程中,通过大力加强地矿行政法规宣传,狠抓机构队伍自身
建设,强化执法手段和加大依法行政执法工作力度,使地矿行政管理工作步入全省
乃至全国的先进行列,全市三市一区均成立了地质矿产局,并在矿业活动比较集中
的镇派出了21个地质矿产所,全市从事地质矿产管理人员218人。

             矿业秩序整顿和维护
  1997年2月27日市矿业秩序整顿工作会议召开,副市长李宝训出席并讲话,会
议决定,自1997年2月开始,利用半年多的时间,继续在全市开展以黄金、花岗岩
等矿种、沿海风景区及旅游区等区域的地质环境保护为重点的矿业秩序治理整顿。
市政府与各市(区)政府签订责任书。4月27日,市矿业秩序领导小组召开治理整顿
成果汇报会。5月7日,市政府制定下发《威海市维护矿业秩序长治久安工作规划》
并及时充实了矿业秩序整顿维护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刘国信任组长,
办公室设在地质矿产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市法院、环保局、公安局、劳动局、
工商局、司法局、监察局、黄金局、建材公司、地质矿产处等。根据市政府的统一
要求,各市(区)均成立了由分管领导牵头的矿业秩序整顿维护领导小组。整顿过程
中,各市(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各自实际,突出治理维护重点。
通过治理整顿,非法无证采矿选冶黄金全部取缔,乱采滥挖、私运矿产资源行为得
到有效遏制,沿海风景区自然景观得到有效保护,优质花岗岩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利
用。11月7日,国家地矿部矿管局局长王达来威检查,对矿业秩序治理与维护工作
予以充分肯定,认为矿业活动“四统一”(计划、调拨、运输、结算)管理的路子很
好,矿业秩序有了根本好转。12月3~7日,省政府矿业秩序与维护工作检查考核小
组对全市进行检查验收,实现了在全省率先达到根本好转的目标。
  在整顿和维护工作中,全市取缔无证及违法采矿53处,取缔土氰化6处,抓获
偷采矿产品运输车辆260台次,没收各类违法采选工具11台(件),关闭有污染的小
矿山9处,使全市的矿业秩序步入依法、有序、健康发展的轨道,为威海矿业经济
持续、高效发展奠定了基础。

            加强地矿行政管理
  1997年,全市地矿行政工作由矿产资源监督管理转向全面落实国务院提出的“
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区块管理、矿产资源有偿使用”3项基本原则和“找矿、管矿、
护矿、地质环境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国有资产管理”5项主要任务,使地矿行政工
作走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在全省保持领先地位。同时,在搞好试点
的基础上,全市全面开展了新一轮全市矿产资源调查摸底工作,三市一区编印了《
矿产资源概况》,《2000~2010年威海市矿产资源形势与对策研究》已通过专家论
证;优势花岗岩资源大区的矿产地质储量成片简测成果也通过审批;并建立了地下
水动态监测网和专报制度,对地热、矿泉水开发利用情况进行了年度审理;对地质
勘查项目进行跟踪检查、监督,从而实现了地矿行政工作由单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监督管理,向矿产资源综合管理、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和地质勘查监督管理的转变,
推进了政府四项职能的全面到位,得到了国家、省主管部门的高度评价。1997年,
威海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矿业秩序根本好转目标,市地质矿产处荣获“全省地矿行
政管理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