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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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1997年底,威海市市级党政群机关工作机构共设置70个,其中,党委工作机
构8个,政府工作机构42个,人民团体机构5个,按党章宪法等有关规定设置机构5
个,民主党派机构3个,部门管理机构7个(其中党委设2个,政府设5个)。另设政府
派出机构2个。
  县级市(区)党政群机关工作机构平均设置57.25个,其中,党委工作机构8.75
个,政府工作机构37.25个,人民团体机构5.25个,按党章宪法有关规定设置机构5
个,民主党派机构1个。
  1997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继续抓了市级机关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机
构改革的自查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补缺完善,顺利通过了省组织的检查验收。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和省里的部署要求,基本完成了全市事业单
位登记发证工作。对市直医药、盐业、航空等6个单位的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查论证,
并提出了改革调整意见。按时完成了各项数字统计工作,编印了《一九九五-一九
九六年威海市机构编制统计资料》。编印出版了《威海市市级机构改革文件汇编》,
共印制1000册。整理归档机构编制文书档案192卷。

           市级机构改革通过省检查验收

  市级机构改革工作从1996年4月全面展开,到1996年底主要工作任务基本完成。
市级党政群机关68个工作部门“三定”(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方案基本结束。
1997年2月份,市编委会下发了《关于进行市直各部门机构改革工作总结和检查验
收的通知》。至4月上旬,各部门自查和市编办组织的重点抽查全部结束,对存在
的个别问题及时进行了补缺完善。
  从检查结果看,全市机构改革符合省委、省政府和省编委的要求,符合威海的
实际,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一是合理调整了机构。改革后,市级党政群工作部门共
设68个,比改革前精简了22%。二是科学界定了部门职能。通过改革,各部门共弱
化职能30项,转移下放职能74项,强化职能79项,对13个部门存在的27项职能交叉
问题进行了梳理,对专业经济管理部门进行了改革,摘掉了一些公司所挂的局的牌
子。三是规范精简了内部机构。部门内部机构名称一律称科室,均为科级建制,并
比改革前精减了7.8%。各部门的机关党支部及工、青、妇等组织一律不定编,不配
专职人员。四是严格核定了人员编制。改革后市级机关编制精简了13.18%,科级领
导职数精简了13.21%,部门领导职数平均为3.38职。8月23~25日,通过了省检查
团检查验收,副省长张瑞凤在检查验收总结中讲:威海市“改革是成功的,成效是
显著的,验收合格”。

             实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74号令发布的《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和省里的
统一部署要求,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于6月份全面展开,经过组织动员、广
泛宣传、调查摸底、组织实施,积极工作,到1997年年底,全市2785个事业单位首
次登记工作基本完成。其中,法人单位1089个,非法人单位1696个。为加强对事业
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市里设立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公室,与编委办事业机构编制
科合署,并适当增加了人员编制。各市(区)也配备了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相适
应的专门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