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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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全市信访部门以“化解矛盾,促进稳定”为己任,以无信访积案,减
少越级信、重复信,确保全省考评“一片红”为奋斗目标,扎实工作,为改革、发
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市和各市(区)党政信访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229件
起,处结率为98.9%,其中市信访局受理2841件起,处结率为99.2%。越级集体上
访得到有效化解,省信访局交办的上访老户和写信大户得到妥善处理,省以上领导
交办的14起、市领导交办的274起信访案件全部处结。通过努力工作,解决了广大
群众生产、生活中大量实际问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市委、市政府的
形象。1997年,市信访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被
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机关先进单位”称号。

          党政一把手亲自处理信访问题
  各级党政一把手对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坚持亲自阅批来信、接待来访、包处案
件,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定期研究部署信访工作。市和市(区)两级党政一
把手共亲自阅批来信1591件,接待来访216起,包处案件97起,听取工作情况汇报
125次,研究部署信访工作122次。市委书记臧海强,市委副书记、市长孙守璞带头
执行省委书记吴官正4月份提出的党政一把手每月亲自处理一件人民群众最关心的
信访问题的指示,亲自动手处理信访问题20多个,使群众关心的一些热点、难点问
题得到妥善解决。

              信访法制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信访条例》,依法做好信访工作。在已有《威海市信访处
理办法(试行)》、《市直机关信访工作意见》、《威海市公安局维护信访秩序规定》
的基础上,年内又制定了《关于做好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工作的意见》、《关于强化
党政一把手信访工作责任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促进了信访工作向规范化、制度
化、有序化发展。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办信接访机会宣传《信访条例》,提高了群
众依法信访、逐级上访的自觉性。各级利用广播宣传431次,报纸宣传39次,电视
讲座98次,印发宣传材料1.29万份。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进一步
强化受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各级各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受理,马
上就办,决不敷衍。全市80%以上的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84%的镇(街道办事处)、
95%的市直部门无到省进京上访、无信访积案、无越级集体上访。对不遵守《条例》
规定,无理取闹、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上访人员,不姑息迁就,全市共依法处置破
坏上访秩序者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