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安全文明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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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海市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和村镇活动始于1995年,1996年抓了普及推广。
1997年,威海市被确定为山东省基层安全创建活动试点市。4月3日,召开了全市创
建安全文明小区村镇工作会议,对1997年基层安全文明创建活动作了总动员和部署。
市、市(区)、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四级都成立了“创安”活动领导小组,
制定创建方案规划,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宣传发动,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牵头,公安政法机关为骨干,各方面齐抓共管,人民群众
积极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创建活动遍及城乡基层单位。有7个镇(街道办事处)、3
个村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安全文明镇(街道办事处)和安全文明村。有26个镇(街
道办事处)、28个村、8个居民小区,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安全文明镇(街道办事
处)、村和小区。各市(区)及镇(街道办事处)命名的安全文明镇、村、小区总数为
562个。全市建立安全文明责任区2.3万个,安全文明创建覆盖面达92%。以建立安
全文明责任区为依托,创建安全文明镇(街道办事处)、村、小区的经验受到中央和
省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8月31日-9月2日,全国基层安全文明创建活动
经验交流会在威海召开。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罗干,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曹志,省委副书记李文全等领导出席会议,对
威海市基层安全文明创建活动给予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