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 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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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1998年末,全市有工商行政管理机构248个,其中基层工商所128个;
干部职工2311人,其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11人。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年内,全市新登记内资企业1588户,注销登记4268户,至年
末,全市注册内资企业达到17691户,其中企业法人7520户,注册资金196.8亿元。
新增外商投资企业30户,吊销未年检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67户。年末全市有外商
投资企业248户, 其中合资企业194户, 合作企业14户,独资企业40户。投资总额
5.12亿美元,注册资本3.49亿美元,外方认缴1.46亿美元。
经济合同管理全市鉴证各类经济合同2.76万份,标的金额18亿元,其中农副产
品购销合同1.62万份, 财产租赁合同2318份,检查各类经济合同2万份,金额4.96
亿元,协助合同当事人挽回和避免损失1666万元,监督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2万份,
标的金额8.17亿元, 查处违法合同17件。 年内命名市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524家。 办理抵押合同登记1189件,其中动产抵押707件,房产抵押482件,登记主
债权金额3 7.14亿元。
商标、 广告管理全市办理商标申请注册297件,有效商标1812件。其中,宁阳
县种子个体私营大户张加田,一次注册种子商标25件。年内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
14起,其中商标侵权假冒案件9起,一般违法案件5起。加强对指定商标印制单位和
其他印制企业的管理, 对全市126家印刷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全年登记备案各类
广告580条。年末全市广告经营单位160户,从业人员1413人,经营额2784万元。查
处广告违法违章案件33件; 加强对广告经营资格的检查,撤销15家,申请注销的7
家。 没收非法印刷品广告12万件。 重点加强了对酒类、食品广告的检查,共检查
482条,其中酒类146条,食品类286条,对存在问题的24条禁令停止发布。
集贸市场管理年末,全市各类商品交易市场47处,其中新增27处。全市商品交
易市场总成交额149.4亿元,比上年增长15.37%。全年市场建设投资9831万元,其
中社会集资5828万元,新建和改扩建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全市年成交额亿元以上
的市场达到23处,比上年增加7处。
经济检查年内, 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984
件,其中立案查处582件,罚没金额123万元,查处案件总植1271万元。主要物资有:
煤炭1.05万吨、化肥418吨、成品油30吨、粮食442吨、酒9.7万瓶、香烟1.4万条、
饮料5.1万瓶、各类食品4870千克。

【消费者协会工作】年末,全市共建立消费者投诉站121个,联络站210个,指
导站4 07个,共发展消协会员1.64万人(户)。各县(市、区)都设立了投诉电话,全
市有100余个消协组织电话后三位号码改为“315”,实现了全市消协系统联网。在
全省率先成立了泰安市种子、农机、农资投诉站。全市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484件,
处结1475件,处结率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9万元,接受消费者来人来电
咨询2500人次。有27家企业被泰安市消费者协会评为推荐产品单位;20家单位被评
为市级“诚信店(市场) ”;4家单位被评为省级“诚信店(市场)”;11家单位通过
了市消费者满意单位评审。
(杜军民)

个体、私营经济
【概况】 1998年,全市新登记个体工商户4.4万户,注销6521户,实增3.76万
户;新登记私营企业1156户,注销324户,实增832户。年末,全市共有个体工商户
19.47万户, 从业人员45.2万人,比上年分别增长23.91%、28.55%;个体工商户
注册资金1 1.33亿元,产值25.86亿元,营业额80.69亿元,商品零售额55.85亿元,
分别比上年增长54.97%、43.48%、27.73%、22.55%。年末有私营企业3973户,
从业人员5.4 3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26.49%、33.84%;私营企业注册资金11.73
亿元,产值12.6亿元,营业额12.13亿元,商品零售额10.63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
46.57%、81.37%、102.96%、69.25%。
年内,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工作大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
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在市场内实行一个漏斗收费的通知》,
成立了个体私营经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表彰了十五强专业乡镇、二十强专业村、
二十强私营企业、十强个体工商户。个体私营经济呈现四个新特点:①发展速度明
显加快。全市个体工商户达到19.47万户,比上年增长23.91%,是上年增长速度的
9.5倍,私营企业达到3973户,比上年增长26.49%。②农林牧渔业发展迅速。个体
工商户中农林牧渔业达到3.21万户,比上年增加2.15万户,增长203.44%,私营企
业中农林牧渔业达到128户,比上年增长39.13%。③税收增加,财政贡献率明显提
高。 年内,个体私营企业实现税收2.53亿元,比上年增加0.8亿元,增长46%,占
全市财政收入的比例17.18%,比上年提高3.4个百分点。④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
个体私营从业人员中,具有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3.26万人,机关事业单位买断工
龄、 辞职从事个体私营经营的91人,留薪留职从事个体私营的303人。被授予“劳
动模范” 称号的101人,“三八红旗手”26人,“新长征突击手”54人,先进个体
劳动者1314人;县以上人大代表43人,政协委员79人。

1998年泰安市个体工商户基本情况表
┌────┬───────┬───────┬───────┬────────┬───────┬────────┐
│项目 │户数(户) │从业人员(人) │注册资金(万元)│总产值(万元) │营业额(万元) │商品零售额(万元)│
│ ├───┬───┼───┬───┼───┬───┼───┬────┼───┬───┼───┬────┤
│ │合计 │比上年│合计 │比上年│合计 │比上年│合计 │比上年 │合计 │比上年│合计 │比上年 │
│ │ │±% │ │±% │ │±% │ │±% │ │±% │ │±% │
├────┼───┼───┼───┼───┼───┼───┼───┼────┼───┼───┼───┼────┤
│合计 │194687│23.91 │451963│28.55 │113282│54.97 │258581│43.48 │806931│27.73 │558543│22.55 │
├────┼───┼───┼───┼───┼───┼───┼───┼────┼───┼───┼───┼────┤
│农林牧 │32061 │203.44│93714 │254.01│28395 │1119.7│33640 │102.93 │29543 │105.86│11197 │114.91 │
│渔业 │ │ │ │ │ │ │ │ │ │ │ │ │
├────┼───┼───┼───┼───┼───┼───┼───┼────┼───┼───┼───┼────┤
│采掘业 │1181 │3.60 │2027 │10.40 │429 │5.41 │11832 │-10.53 │- │- │- │- │
├────┼───┼───┼───┼───┼───┼───┼───┼────┼───┼───┼───┼────┤
│制造业 │22214 │15.15 │66538 │14.15 │18070 │20.51 │192506│43.27 │- │- │68360 │28.32 │
├────┼───┼───┼───┼───┼───┼───┼───┼────┼───┼───┼───┼────┤
│建筑业 │671 │0.30 │2504 │6.42 │494 │44.44 │20603 │28.28 │- │- │- │- │
├────┼───┼───┼───┼───┼───┼───┼───┼────┼───┼───┼───┼────┤
│交通仓 │12477 │5.44 │25045 │4.35 │14034 │4.09 │- │- │101164│15.90 │- │- │
│储业 │ │ │ │ │ │ │ │ │ │ │ │ │
├────┼───┼───┼───┼───┼───┼───┼───┼────┼───┼───┼───┼────┤
│批发零 │104131│9.46 │220800│9.24 │40233 │25.50 │- │- │583579│26.86 │430872│20.84 │
│售业 │ │ │ │ │ │ │ │ │ │ │ │ │
├────┼───┼───┼───┼───┼───┼───┼───┼────┼───┼───┼───┼────┤
│社会服 │19733 │11.10 │37898 │9.42 │10441 │15.22 │- │- │84248 │31.80 │43940 │23.80 │
│务业 │ │ │ │ │ │ │ │ │ │ │ │ │
├────┼───┼───┼───┼───┼───┼───┼───┼────┼───┼───┼───┼────┤
│其他行业│2219 │203.97│3437 │84.09 │1186 │179.06│- │- │8397 │35.79 │4174 │-20.16 │
└────┴───┴───┴───┴───┴───┴───┴───┴────┴───┴───┴───┴────┘

1998年泰安市私营企业基本情况表
┌────┬──────┬───────┬───────┬───────┬────────┬────────┐
│项目 │户数(户) │从业人员(人) │注册资金(万元)│总产值(万元) │营业额(万元) │商品零售额(万元)│
│ ├──┬───┼───┬───┼───┬───┼───┬───┼───┬────┼───┬────┤
│ │合计│比上年│合计 │比上年│合计 │比上年│合计 │比上年│合计 │比上年 │合计 │比上年 │
│ │ │±% │ │±% │ │±% │ │±% │ │±% │ │±% │
├────┼──┼───┼───┼───┼───┼───┼───┼───┼───┼────┼───┼────┤
│合计 │3973│26.49 │54268 │33.84 │117259│46.57 │126029│81.37 │121306│102.96 │106307│69.25 │
├────┼──┼───┼───┼───┼───┼───┼───┼───┼───┼────┼───┼────┤
│农林牧 │128 │39.13 │1741 │98.29 │4477 │81.48 │4154 │237.45│1407 │209.91 │730 │393.24 │
│渔业 │ │ │ │ │ │ │ │ │ │ │ │ │
├────┼──┼───┼───┼───┼───┼───┼───┼───┼───┼────┼───┼────┤
│采掘业 │9 │12.50 │146 │7.35 │122 │8.93 │1287 │48.61 │- │- │379 │27.18 │
├────┼──┼───┼───┼───┼───┼───┼───┼───┼───┼────┼───┼────┤
│制造业 │1688│16.49 │29923 │27.13 │42482 │49.99 │108049│73.37 │- │- │44551 │47.22 │
├────┼──┼───┼───┼───┼───┼───┼───┼───┼───┼────┼───┼────┤
│建筑业 │176 │51.72 │4310 │63.94 │9028 │85.91 │12539 │147.51│- │- │- │- │
├────┼──┼───┼───┼───┼───┼───┼───┼───┼───┼────┼───┼────┤
│交通仓 │27 │22.73 │559 │10.69 │2864 │10.45 │- │- │4051 │-20.77 │2 │- │
│储业 │ │ │ │ │ │ │ │ │ │ │ │ │
├────┼──┼───┼───┼───┼───┼───┼───┼───┼───┼────┼───┼────┤
│批发零 │1659│31.35 │14310 │26.79 │52504 │38.72 │- │- │108424│119.11 │56337 │89.80 │
│售业 │ │ │ │ │ │ │ │ │ │ │ │ │
├────┼──┼───┼───┼───┼───┼───┼───┼───┼───┼────┼───┼────┤
│社会服 │260 │53.85 │2959 │128.85│5139 │58.81 │- │- │6411 │66.61 │3682 │98.28 │
│务业 │ │ │ │ │ │ │ │ │ │ │ │ │
├────┼──┼───┼───┼───┼───┼───┼───┼───┼───┼────┼───┼────┤
│其他行业│26 │18.18 │320 │13.48 │643 │13.81 │- │- │1013 │16.71 │626 │11.39 │
└────┴──┴───┴───┴───┴───┴───┴───┴───┴───┴────┴───┴────┘

【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工作大会召开】 5月12日,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工作大会在
泰安召开。会议主要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动员全市上下再发动,再
鼓劲,形成合力,进一步开创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工作的新局面。莫振奎、赵树丛、
刘喜敏、张树禹、刘玉祥、张知平、宋广吉等市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
市委副书记、市长赵树丛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刘玉祥宣读了《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会议表彰了全市个体私营经济专
业强乡镇、村,强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大户,市领导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
个人代表颁了奖。
市委书记莫振奎代表市委、市政府就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作了重要讲话,强调
了四个方面问题。一是解放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自觉
性和紧迫感;二是明确思路,加强引导,进一步加快全市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步伐;
三是强化服务,科学管理,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四是加强
领导,明确责任,把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市建委、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就发
挥职能部门作用,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作了表态发言。
市各大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分管县市区长、乡镇党委
书记,各县市区工商局长、个体科科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受到表彰
的先进集体、先进代表个人参加了会议。

泰安市个体私营经济专业强乡镇、村、强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一、个体私营经济专业强乡镇
泰山区岱庙办事处
财源办事处上高乡
郊区夏张镇邱家店镇
马庄镇
新泰市楼德镇羊流镇
肥城市新城办事处汶阳镇
石横镇
宁阳县宁阳镇
东平县银山镇沙河站镇
斑鸠店镇
二、个体私营经济专业强村
泰山区岱庙办事处五马村
财源办事处青山村
岱庙办事处南关村
上高乡宁家结庄村
财源办事处七西村
财源办事处七东村
郊区山口镇周王庄村
邱家店镇石碑村
祝阳镇梭东村
下港乡保家庄村
邱家店镇前燕庄村
新泰市羊流镇沟西村
楼德镇东村
肥城市王瓜店镇西大封村
新城办事处东付村
桃园镇屯头村
安驾庄镇安驾庄村
宁阳县南驿镇大磨庄村
东平县银山镇后银山村
东平镇刘范村
三、二十强私营企业
泰山区泰安市金星佳肴有限公司
郊区泰安市金港机械制造有限
公司
泰安市兴旺精密铸造有限
公司
泰安市泰山泉酿酒设备有
限公司
泰安市泰山工程机械
制造有限公司
泰安市文森铸造有限公司
泰安市同心液压机械厂
泰安市郊区东方电缆
器材厂
泰安市文昌铸造有限公司
新泰市山东青云起重机械有限
公司
山东平阳纺织有限公司
新泰市通用电器有限公司
肥城市肥城市东鑫商务有限公司
肥城市水泥机械厂
宁阳县宁阳县河伟铸造集团有限
公司
泰安市圣殿工贸有限公司
宁阳县华东粮油供应站
东平县东平县湖光瓷业有限公司
东平县银河浮桥
东平县老湖兴海水泥厂
四、十大个体工商户
郊区侯存道刘玉臣
李元清
新泰市崔西彬
肥城市李恒泉张涛
宁阳县朱桂兰毕现德
宁廷河刘玉行

【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5月9日,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主要内容
是: ①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5个坚持原则。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要坚持不
争论的原则,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坚持不限制的原则,
在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放心、放手、放胆,大力发展;坚持不干
预的原则,优化环境,强化服务;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对个体私营经济与国有、
集体经济平等对待,一视同仁;坚持效益的原则,把提供税收的多少、社会效益的
大小作为衡量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快慢的重要标准。②鼓励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
员留薪留职从事个体经营、兴办私营企业或到私营企业工作,3年内工资(总额) 照
发,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保险金,工龄连续计算,在单位年度考核、机构改革方
面与在职工作人员同等对待。 3年期满,愿意回单位工作的,按原级别安排工作。
如继续从事个体私营经济,实行买断工龄、办理辞职手续,按每年6000元发给补助
费,最高不超过30年。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年满55周
岁、女满50周岁,提前退休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比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每提前一
年, 可上调一个职务工资档次,最高不超过5个档次。③转业军官、城镇退伍军人
从事个体经营、 兴办私营企业或到私营企业工作,3年内保留安置资格,人事档案
由安置部门负责保管;要求重新安置的,纳入当年计划,予以安置,其保险金由接
收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予以补缴,工龄连续计算。④下岗职工、大中专毕业生从
事个体经营、兴办私营企业的,凭有效证明免收各种登记、证照费。⑤对个体私营
经济不限发展比例、不限发展速度、不限经营方式、不限经营范围 (国家明令禁止
的除外) 、不限经营规模。支持兴办私立学校、托幼、医院等社会公益事业;支持
投资经营水利、道路、桥梁、城市公用设施等;支持投资经营种植、养殖、农产品
加工和储销等农业项目。⑥支持本地和外地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购买国有、集体
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购买国有企业资产一次性付款的,可给予20%的优惠。购
买国有、集体企业后,允许保留原企业名称,使用原企业注册商标。⑦经市以上科
委认定属高新技术的私营企业用于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费用,可在税前
列入成本。⑧对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
及时供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对达不到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由税务机关设专门窗口代
开增值税发票。在业户经营集中的各类专业市场、经济园区(试验区)设立代办点并
延长服务时间。⑨各级政府要将个体私营企业生产经营场地优先列入当地城乡用地
计划和规划。鼓励个体私营业户盘活闲置场地,开发利用非耕地,解决经营场地问
题。购买属于划拨的闲置场地,返还出让金的50%。10凡本地或外地个体私营
企业进入市、县(市、区)政府批准的个体私营经济园区(试验区)进行投资建设的,
免交综合开发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商业网点配
套费,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返还50%;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
权的,租金优惠50%。11各级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从财政周转金、工商管理
费和个体私营业户缴纳的税收中拿出一定的比例,设立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基金,重
点投入个体私营经济园区(试验区)的基础设施建设。12城、乡信用社要积极支
持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对产品有市场、效益好、竞争力强的骨干私营企业,实行
银企联手。金融机构要在开户、结算、金融咨询等方面搞好服务。13在市、县
(市、区)、乡(镇)驻地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人员(包括外地人员),只要在固定住所,
凭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有效房产证明,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属农业户
口的,可申办山东省地方城镇居民户口;属非农业户口的,可直接办理户口迁入手
续,均免收城市增容费。允许私营企业设立单位户头,公安部门要及时为其职工办
理落户手续。14工商、技术监督、国税、地税、卫生部门建立联合办公制度,
对申请开业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实行“一站式”服务,集中办理各种证照。涉
及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手续,要在接到申请后二日内办结。15各级工商联、个
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要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搞好信息搜集、传递和政策、
法律、法规咨询等服务。积极支持发展资金担保、评估等中介服务组织。16各
级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要依法保护个体私营业户的合法权益,积极支持和服务
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严厉打击侵犯个体私营业户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公安部门
要在各类市场和个体私营经济园区(试验区)建立职责明确的联防制度,维护好社会
治安,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宽松的经营环境。17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会同市
财政、物价部门对涉及个体私营业户的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本着能减则减的原
则,筛选出必要的收费项目,经市政府审定后,由工商部门一家收取,全额上交财
政。严格禁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严格控制各类评比、达标、检查活动,
按规定需进行的评比、达标和检查,必须经个体私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并持批准证明方可进行。对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未经批准进行收费、检查、
评比、达标和故意刁难个体、私营业户的人员,个体、私营业户可向当地纪检、监
察等有关部门投诉,一经查实,严肃处理。18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及其从业
人员在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协商、评选树优等方面与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同等
对待。对守法经营、照章纳税、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体私营业
主,可推荐为国家、省级劳动模范和授予市劳动模范称号;对符合党员条件的,可
以按规定程序入党;对政治素质高、具有一定的经营决策和组织协调能力的,可以
选聘到适当的领导岗位工作;对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可按法定程序推荐为各级人大
代表或政协委员候选人。支持建立个体私营企业基层党组织和工、青、妇等群众组
织。
(钱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