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类 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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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年内,全市有律师事务所18家,其中,国资所 (国家出资设立的
律师事务所) 10家, 合伙所7家,个体所1家;执业律师169人。承办各类法律事务
7.26万件。 其中, 刑事辩护及代理747件; 民事诉讼代理2137件;经济诉讼代理
1758件;行政诉讼代理89件;其它6.77万件,法律援助案件129件。为国家、集体、
公民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716.7万元。全市律师管理工作,一是深化国资所改革。
针对国资所存在的资产所有权不清、用人机制保守、分配形式单一的弊端,在调查
论证的基础上,召开了国资律师事务所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出台了全市《关于对国
资律师事务所运行机制改革的意见》,在泰山、东岳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试点。二是
强化律师业务培训。先后组织全市律师分期分批参加了部、省高中级培训班和市级
培训; 组织全市律师撰写论文56篇,有7篇获省优秀论文奖。三是加大律师工作宣
传力度,树立律师良好形象。广泛开展了《律师法》宣传以及以律师实施法律援助、
依法扶贫助残、律师服务国企改革为主要内容的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发放宣传材料
7千余份,山东电视台、泰安电视台播放了实况。年内,有5名律师被推选为市政协
委员。四是组织全市619人参加了全国第十次律师资格考试,有86人考取律师资格。
五是召开了泰安市第二次律师代表大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上届律师协会工作报告,
通过并承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二届律师协会理事
会以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泰安公允律师事务所成立】12月16日,泰安公允律师事务所,经省司法厅批
准挂牌开业。该所由5人组成,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经费实行自收自支。

【公证事务】 全市有公证处7家,公证人员85名。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2.44万
件。 其中,经济类公证1.52万件;民事公证8244件;涉外公证998件。办理经济公
证事项涉及金额2.87亿元,拒绝公证38件,制止不法经济活动涉及金额1881万元。
公证管理工作,一是开展创建文明公证处活动,推广了泰安市公证处、肥城市公证
处文明创建活动经验。二是突出企业改制和农村工作公证服务两个重点,推广了东
平县公证处为本县企业改制进行公证和郊区公证处为全区28万农户的集资、提留等
进行合同公证的做法和经验。 三是全市7个公证处全部实行了目标管理,落实主任
负责制,健全了竞争激励机制、自律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

【泰安市首例日本侵华战争罪行公证】1998年7~9月,泰安市公证处办理首例
日本侵华战争罪行公证。根据哈尔滨锅炉厂退休职工邵清林的申请,就其二哥于抗
日战争时期在泰安被日寇折磨致死一事,免费为其依法办理了7份证据保全公证。

【基层工作】①人民调解。全市有调委会4346个,调解人员2.88万名,其中一
类调委会3605个, 占82.9%;二类调委会614个,占14.1%。在调委会中,达到省
级规范化标准的2820个, 占总数的64.9%。全年共调解各类纠纷1.8万件,调解成
功1.68万件,成功率为93.6%。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137件、143人,防止民转
刑173件、28 8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73件、1244人,制止群众性械斗51件。在开展
的“百县千乡创四无” (无因民间纠纷调处不及时和调处不当致使矛盾激化而酿成
自杀事件、 无刑事案件、无群众性械斗和集体上访) 活动中,有“四无”县4个,
“四无”乡镇72个。②司法所建设。全市有基层司法所108个,工作人员174名,其
中81个司法所达到了省级规范化标准。全年宣讲法律1675场次,处理民间疑难纠纷
5145件, 制止群众性上访3 47次,制止群众性械斗121次,为基层政府提供司法建
议1465条, 被采纳1245条,采纳率85%,协助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1017份。有8个
司法所被评为市级文明司法所。 ③法律服务所工作。年底,全市有法律服务所116
个, 法律工作者402名。担任法律顾问3812家,承办各类法律事务12.4万件,避免
和挽回经济损失1.04亿元。 有6个法律服务所达到省级文明所标准。协调有关部门
对全市1946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过渡性安置帮教,安置1787人,帮教1697人,重
犯罪和被劳教的13人,占0.7%。

【“148” 法律服务专线开通】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要求,下半年,新泰、
肥城、 宁阳、泰山区、郊区相继开通了号码尾数为“148”的法律服务专线,共安
装电话9部, 配备交通车2辆、微机4台,增加工作用房8间,正式列编4人,值班工
作人员111人,其中乡镇83人。“148”取自“要司法”的谐音。其法律服务范围:
解答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实施内部联动,沟通外部信息;遵循有关规定,做
好受案分流;掌握社情民情,做到快速反应;当好法律参谋,预防矛盾激化。专线
开通后,全市共接咨询电话325个,其中当场解答173个,分转有关部门解答84个,
上门服务34个, 出警调解平息4件,接待来访102人次。通过“148”专线工作,减
少纠纷195件, 避免民转刑案件17件,减少信访89件,使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化解
在基层,维护了基层的稳定。华林律师事务所开通了“免费答”热线电话,免费为
私(民)营企业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泰安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7月31日,泰安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定编5人,
为全额预算管理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法
律援助工作;指派执业律师及其他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务;承办在全市影
响较大和一些特殊的法律援助案件;筹集、管理法律援助基金。

【依法治理工作】 5月,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刘瀚教授为市级领导
干部专题讲授了法制课。11月,组织全市1500余名科以上干部进行了“三五”普法
考试,实行了科级干部普法考核证制度。年内有4个县(市、区) 实行了人大常委会
任用干部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在依法治理工作中,认真抓了肥城市依法治理试点,
精心培育了东平县大羊乡、于寺村和郊区省庄镇基层依法治理典型,两次参与了市
委在肥城、郊区召开的农村民主化、法制化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和调度会。全市依
法治理乡镇数达100%,“两化”建设较好的行政村占80%以上。

【法学教育】 年内,教学管理班达13个,新增学员180人,在校注册学员1335
人, 其中律函学员724名。法学教育形成的“三科” (本科、专科和中专) 并举,
“三大”(函大、业大、电大)齐上的格局进一步巩固,律函工作荣获全省“四连冠”,
再次被司法部教育司、中华全国律函中心评为全国先进辅导站。法学教育初见成效,
在1998年考取全国律师资格的86名人员中,律函学员40人,占考取总数的47%。

【司法行政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年内,全市在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队伍集中教
育整顿活动,并逐级落实了领导责任制。整顿活动分动员学习、自查互查、整改、
总结检查四个阶段进行。其间,向社会和法律服务单位发放征求意见卡3000份,设
立举报箱1 30个、 举报电话26部,对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处理。对1名机关人员
进行了党纪、政纪处份,对1名律师进行了行政处罚。有10名律师辅助人员被辞退,
2名律师的执业执照被注销,3名执业律师缓予注册,13名无资格从业人员被清退,
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被解聘。 同时,在全系统以队伍集中教育整顿为动力,广
泛开展了“队伍建设年”活动,树立了优秀律师曲航黎先进典型,在此活动中,有
2个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 8个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3人荣记个人二等功、17人荣
立个人三等功;被授予省级文明示范窗口单位1个,省级文明法律服务所、公证处7
个; 省级司法行政系统文明办公室3个;市级文明集体21个;受市以上表彰的先进
个人78名。

【泰安市法学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9月29日,市法学会第三届会员代
表大会在泰召开。 全市法学界102名代表参加了大会。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第二届法
学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第三届法学会理事会。
(周长城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