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 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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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年内,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2.45万件,审结2.38万件,分别
比上年下降18.1%和18.2%。其中,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349件,审结1270件,分别
比上年上升24%和26%;受理一、二审民事案件1.46万件,审结1.39万件,分别比
上年下降1 5.9%和18.7%; 受理一审经济案件7072件,审结7241件,结案标的额
11亿元,收结案分别比上年下降29.3%和26%;受理一审行政案件488件,审结469
件,分别比上年上升24.8%和20.3%;受理各类申诉案件453件,审结415件,改判
72件,改判率为1 7.3%;受理人民来信3643件次,接待人民来访2.1万人次。
根据中央政法委和省、市政法委的部署,全市法院系统全面开展了集中教育整
顿活动。通过教育整顿,全市法院共查出并纠正有问题案件217件,有8名干警受到
了党纪政纪处分, 7名干警受到了通报批评,清理不合格人员60名。全市法院结合
教育整顿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干警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广泛深入地开展了
争先创优活动, 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高,执法形象有了明显好转。有1人被
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1人荣立一等功,11人荣立二等功,41人荣立三等功;有1
个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10个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

【刑事审判】年内,刑事审判工作继续坚持了“严打”方针,以严重危害社会
治安犯罪为重点,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了暴力犯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涉枪犯
罪、“黄、赌、毒”犯罪,以及抢劫机动车辆、重大盗窃等犯罪活动,较好地维护
了社会治安秩序;以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重点,从重打击了骗税、金融诈
骗、走私贩私等经济犯罪活动,保障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对刑事
大要案的审理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受到了上级法院的好评。如于宪博盗枪
抢劫杀人案、枣庄市山亭区法院执行庭原副庭长王永强故意杀人案、泰山区公安分
局徐家楼派出所原所长马洪庆刑讯逼供致死人命案均做到了公开审判,依法严惩。
对经济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强调了“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方针,
全年共受理经济犯罪案件200件、239人,审结185件、21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
518万元。

【经济审判】年内,新收一审经济纠纷案件7072件,审结7241件,结案标的额
11亿元。收结案分别比上年下降29%和26%。全年经济审判工作的重点:一是理顺
金融秩序;二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金融纠纷案件仍是经济纠纷案件的大宗,占经
济纠纷案件的34%。 全年审结2481件,结案标的额5.2亿元,提高了金融部门抗御
金融风险的能力。为国有企业的改革提供司法保障,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健康发展。
共受理企业破产案件33件, 标的额达2.2亿元。认真审理涉农经济纠纷案件,理顺
农村各类土地承包合同,妥善处理种子、化肥、农药、农副产品收购等涉农纠纷案
件,保护了农民种田积极性。

【民事审判】年内,共受理一、二审民事案件1.46万件,审结1.39万件,结案
率为8 5.6%; 收结案数分别比上年下降15.9%和18.7%。通过审理债权债务、婚
姻家庭、人身财产、相邻关系、劳动争议、土地房屋等案件,化解民间纠纷,防止
了矛盾激化,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安定团结。在各类民事案件中,劳动争议案件共
受理39件。

【行政审判】全年受理一审行政案件488件,审结469件,分别比上年上升24.8
%和2 0.3%, 执结非诉执行案件2586件。在各类行政案件中,农民负担、土地纠
纷、 行政赔偿案件分别占371件、15件和22件。对这些案件,及时、慎重、正确地
进行了处理,保护群众合法权益,防止官民矛盾激化,维护了国家机关的良好形象。

【执行工作】年内,全市法院从改善执法环境、规范执行程序入手,加大了执
行工作的力度。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1.26万件,标的额达4.7亿元。从9月份起,根
据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执行工作大会战的要求,全市法院开
展了一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会战。通过采取巡回执行、公开执行和小区域会战等
形式,共执结7517起执行积案,实现了省法院提出的新收案件和历史积案执结率均
达80%的任务目标。

【改革法庭设置】年内,经市委批准,对全市人民法庭设置进行改革。将全市
108个人民法庭重新组建为40处人民法庭,平均每2.7个乡镇一处法庭,每处法庭配
备8~1 2名审判人员,辖区人口10~15万人。泰山区、宁阳县法院的法庭改革工作
已全面完成,其他法院的法庭改革正在进行。
(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