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类 民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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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1998年末,市民政局有行政科室15个,干部职工55人,承担着社会行
政管理、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双拥优抚安置、社会困难群体生活
救助4个方面20多项工作。 年内,按照“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上水平”的民
政工作思路, 各项工作目标圆满完成。①实地测绘16条边界线960公里,勘界工作
走在全省前列。②加强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96%的农村实行了村
务公开,95%的村建立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市政府下文第一次明确规
定了居委会工作经费、 办工场所、人员工资等。③全市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32万
元,保障了17792名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④发放救灾救济款470万元;开展抗洪捐
助活动,向灾区捐赠款物3155万元;全市销售赈灾福利彩票1700万元。⑤办理收养
登记手续35对;6月1日,市孤残儿童康教中心正式开业,50名孤残儿童有了温暖的
家; 7月,市民政系统开展了“为民解难、奉献社会”服务活动,各级民政部门为
群众办实事1200余件。双拥优抚安置、婚丧管理、福利生产、农村养老保险等工作
都取得新的成绩。(鹿锋)

【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①乡镇政府规范化建设。年内,在乡
镇普遍开展了以依法建制、转变职能、规范管理、服务群众为核心的乡镇政府规范
化建设。全市有76个乡镇达到了规范化建设标准,占全市乡镇总数的70%。②居委
会建设。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居(家)委会建设的通知》,第一次明确了居委会
的职责、管理范围,解决了居委会干部的生活补贴、办公经费。年末,全市共有居
委会118个,其中市区居委会56个,县城驻地及乡镇居委会62个,年内新建6个。③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行部
门包县负责制。年内先后三次在每个县的公开日,直接入村抽查41个乡镇、93个村。
全市96%以上的村推行了村务公开,其中活动正常、群众满意、效果较好的占75%
以上;95%的村建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直接选举村民代表16.2万人;91%以
上的村制定了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 ④乡、镇干部培训。举办乡镇长培训班4
期,370名正副乡镇长参加了培训;各县(市、区) 举办村干部培训班22期,有2800
名村干部、2.3万名小组长和12万名村代表参加了培训。
年内,新泰市、郊区被授予全省村(居)委会建设先进县(市、区)称号;新泰市
翟镇、肥城市潮泉镇被授予“齐鲁乡镇之星”称号;泰山区财源办事处被授予“齐
鲁街道之星”称号;新泰市西周镇西周南村、东平县宿城镇于寺村、宁阳县石集镇
山前村被授予“全省模范村民委员会”称号;泰山区上高乡丰台村主任刘玉茂、肥
城市新城办事处孙庄主任李怀珠、宁阳镇西关村主任李金生被授予“全省优秀村民
委员会主任”称号;新泰市市中办事处西关居委会主任赵德生被授予“全省优秀居
委会主任”称号;郊区民政局政权科科长赵平涛、新泰市民政局副局长胡万明、肥
城市民政局政权科科长窦庆铎、泰安市民政局政权科科长冯学奎被授予“全省基层
政权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记三等功。市政府表彰了18个模范乡镇政府办事
处,县(市、区)表彰了128个模范村(居)委会。

【社区服务】年内,全市社区服务工作重点抓了服务设施、服务网络、服务队
伍的基础性建设。有各类社区服务设施2974处,其中老年人270处、优抚对象219处、
残疾人89处、 婚丧计生118处、便民利民2278处;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10个。社区
服务从业人员达2.66万人,其中安置下岗职工超过2000人。社区服务业固定资产达
到6920万元。(尹勇)

【双拥工作】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拥军优属的若干规定 (试
行) 》,泰安驻军出台了《拥政爱民公约》。全市广泛开展抚慰抗洪抢险官兵及家
属活动,各级走访慰问抗洪抢险官兵家庭400多户。全市有3000余名士兵立功受奖,
其中泰安市籍143名战士被命名为“新长征突击手” 和“三八红旗手”,70多个军
队家庭被各级评为“优秀士兵家庭”。全市各级累计为驻军和优抚对象办实事66余
件。驻泰部队先后参加了徂徕山军民共建林、创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宁阳国家粮
食储备库扩建工程及第十二届泰山国际登山节等重大活动,为泰安市两个文明建设
做出新的贡献。(滕爱平)

【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年内,全市接收安置退伍义务兵、转业志
愿兵和军队离退休干部3397人,其中农村退伍义务兵1617人、城镇非农业户口退伍
义务兵1 313人,转业志愿兵463人,军队退休干部4人。安置率达100%。(李保锋)

【优待抚恤】全市有优抚对象26万人,其中革命伤残军人5500人,烈属和牺牲
病故军人家属5901人, 在乡复员军人1.19万人,退伍军人14.15万人,现役军人家
属9.51万人,全年发放抚恤定补款2000万元,发放优待款2200万元。为在乡特、一
等革命伤残人员每人提高抚恤金300元;在乡一、二等革命伤残人员每人提高120元;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提高生活补助标准480元;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
故军人家属) 提高96元。全力支持部队抗洪救灾,大力开展了“抚慰抗洪官兵及家
属”活动;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难问题,为特、一等革命伤残军一次发放生活
补助1000元。
(顾修东)

【社团管理】 年内,撤销不合格社团283个,限期整改79个,全市共登记注册
社团41 6个;开展“发挥社团优势,服务下岗职工”活动和社团拥军、社团救灾捐
助活动,整体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陈绪峰)

【泰安慈善总会成立】5月20日,泰安慈善总会(原泰安市慈善协会) 成立,并
召开了一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市委常委、副市长仲崇高当选会长,市政协主席宋广
吉、原泰安行署专员曹礼琴为名誉会长,碧霞祠主持张常明、灵岩寺主持觉印为特
聘名誉会长,市人大副主任刘廉堂、原总参作战部副部长范天恩、原水利电力部副
部长黄永芳为顾问。
5月下旬, 泰安慈善总会倡导的以资助市孤残儿童康教中心为主要内容的“奉
献一片爱心, 捐献一日收入”活动拉开序幕。5月27日,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
泰安慈善总会联合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将5月25日~31日定为爱心周,并接受捐款。
社会各界踊跃捐款,共有226个单位、3.59万人,捐款近110万元。(刘波)

【社会福利企业】年内,新建社会福利企业7个,年末达256个,其中年检认证
注销不合格企业46个; 在职职工1.24万人,安置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5.4万人;全
市福利企业固定资产4.15亿元,流动资金4亿元;产品品种20类、200种,实现产值
8.84亿元,利税6225万元。(岳连珍)

【最低生活保障】1月,全市6个县(市、区)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全
部开始实施。泰安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1998年1月1日起,由原来的每户人
均110元调整到140元; 泰安城区保障对象由1997年末的102户、226人,增加至254
户、669人;年支出保障金由1997年的13.44万元,增加到24.98万元。
年内全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乡居民达8204户、 1.78万人, 年发放保障金
332.08万元。 其中, 城市保障420户、1130人,发放保障金44.35万元;农村保障
7784户, 16662人,发放保障金287.73万元。1998年全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企业
下岗、失业及困难职工人数已增至559人,占全市城镇保障总人数的50%以上。(崔
林)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国务院机构改革将民政部原承担的农村社会保险职能划
归新组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市民政局加强业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保证基层
过渡期间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年内,新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488万元。全市
基金积累达到2.2亿元, 有近5000名入保农民领到了养老金,发放金额66万余元。
(刘善利)

【农村五保供养】年末,全市有农村五保对象1.02万人,其中各级敬老院供养
4825人, 集中供养率47.3%; 敬老院167处,其中乡镇敬老院107处。年内总投资
745.4万元,新建敬老院2处,改扩建敬老院28处。
郊区邱家店镇敬老院、 新泰市果都镇敬老院和宁阳县泗店镇敬老院等3处乡镇
敬老院被省民政厅命名为省级模范敬老院; 郊区满庄镇王兴和等7人被评为全省敬
老院优秀院长; 郊区山口镇崔玉芳等8人被评为全省敬老院优秀服务员;肥城市新
城办事处等9处乡镇敬老院被评为市级模范敬老院。

【救灾救济】年内,全市遭受干旱、冰雹、内涝、病虫害等多种自然灾害,造
成15.83万公顷农作物受灾, 其中成灾9.87万公顷,绝收1.68万公顷;直接经济损
失5.52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5.1亿元。全年总计发放救灾救济款320万元。
8月, 为支援长江、嫩江、松花江流域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地区群众重建家园,恢复
生产,全市人民自发地捐助款物,支援灾区。市民政局成立救灾捐助办公室,并通
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公布了办公地点、电话号码和帐号。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副市长
仲崇高任组长的救灾捐赠领导小组。 全市累计向灾区捐款捐物价值3155.26万元,
组织发送了400多车次,装运火车31节车皮,分批送往受灾地区。(刘波)

【有奖募捐】1~4月,全市组织发行常规社会福利彩票200万元。11月6日,根
据民政部、省政府利用社会福利彩票开展赈灾专项募集活动,支援长江、嫩江、松
花江流域灾区人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部署,全市精心组织,圆满完成2800万元
赈灾彩票专项募集任务。(董加邦)

【婚姻登记】年内,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婚姻登记管理办法》,婚姻登
记人员、编制得到进一步落实;统一《婚姻登记处机关建设标准》,年底进行了检
查评比。共办理结婚登记手续4.8万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403对。

【殡葬管理】年内,对全市公墓进行清理整顿,认定泰安冠邑泰山陵墓公园、
泰山金陵园公墓、新泰市会仙公墓、肥城市英雄山公墓、宁阳县张果老公墓、东平
县龙山公墓,为合法经营性公墓;对原罗汉崖公墓进行清理,并依法取缔了长清县
泰灵陵园在泰私设的办事处。(高峰)

【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管理】全市有烈士纪念建筑物20处,其中省级重点
保护单位3处,地市级1处,县级1处,占地总面积10.61万平方米。年内,泰安革命
烈士陵园的两项改造工程列入了市委、市政府十件实事之一,进行重点建设。泰安
革命烈士陵园绿化美化工程投资180万元,按照陵园、公园、花园,集保养、教育、
游览一体化的原则,把陵园建成了悼念区、陵墓区、园林区三个不同风格的区域。
该项工程于7月1日峻工。 陵园展览馆改造建设工程投资110万元,对烈士陵园原展
室进行了重新规划设计、改造装饰,并采用现代化的表现手段,客观、全面、形象
地再现泰安革命斗争史。(顾修东)

【地名管理】年内,全市开展了村镇名称标志检查验收工作。在各县(市、区)
自查基础上,会同日照、临沂、枣庄与青岛、烟台、威海及菏泽、济宁、聊城等地
市进行互查。肥城市民政局、郊区民政局被评为地名标志工作先进县(市、区),泰
山区粥店办事处、 东平县彭集镇、郊区满庄镇被评为先进乡镇,有5人被评为先进
工作者。(隋旭光)

【县级边界勘定】年内,按照省勘界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全市进行了县级边界
线勘定,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仲崇高任组长,民政、林业、农业、水利、土地、财
政等10个部门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泰安市勘界工作领导小组。 完成16条边界线、
929公里的野外实地测绘任务, 完成牵头10个三交点的成果汇总上报,解决边界争
议点150余处。 整理上报文字卷180卷、地图卷196卷及16条边界线的成果资料。其
中泰安市上报的全省第一条成果线新泰--郊区线,为全省的勘界档案整理提供了经
验。(李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