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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范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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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兴山东肥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男,汉族,1946年2月生
,山东肥城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高级政工师。2002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
奖章。
该同志自任职以来,迎难而上,和党政一班人作出并实施构建煤电铝、煤电化工
、煤电建材“三个一体化”格局,建设多种经营、多业并举、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
大型现代企业集团的战略规划;自筹资金开发建设新矿井、煤矸石热电、电解铝、煤
炭地下气化等十大工程。领导和组织实施了产权、产业、产品、组织结构四个调整,
开展了体制、机制、管理、科技四个创新,形成了“精、严、细、实”的管理风格,
其管理经验在全省推广。工作中坚持两手抓,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
职工民主管理与企业改革、安全生产、营销清欠紧密结合,实现了“两促进双丰收”
。廉洁勤政,严于律己,当领导干部近20年,时刻与职工同甘共苦。先后被授予全国
煤炭工业优秀矿长、全国能源工业劳动模范山东省优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者、全国
煤炭工业优秀党委书记、全国煤矿模范职工之友等荣誉称号,1998年当选山东省第七
党代会代表。

束怀瑞 山东农业大学教授、园艺学院苹果工程中心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兼任中国
园艺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人民政府农业专家顾问团林果分团团长。男,汉族,192
9年9月生,山东淄博人,中共党员。2002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该同志从事果树教学、科研及推广工作52年,在山东农业大学建成硕士点、博士
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培养硕士28人、博士26人,指导博士后16人。主编教材、专著6
部,发表论文70余篇。在果树碳氮营养、根系生物学和丰优技术原理等方面取得丰硕
成果,科技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
。发明的“地膜覆盖穴贮肥水技术”被国家科委列为重点推广项目,在17省市推广3
1万公顷,新增产值7.6亿元。“山东省百万亩苹果幼树丰产优质技术开发研究”开发
7.2万公顷,单产由129千克提高到1010千克,纯增效益56亿元。积极倡导和推广保护
地生产,创建了果树保护生产技术新体系。1997年获中华农业科技奖,1999年获全国
科普先进工作者称号,2001年获全国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称号,为中国果树产业作出
了突出贡献。
周振红 新泰市振宏复合包装有限公司经理。女,汉族,1964年3月生,
山东新泰市人,中专学历。2002年9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评为下岗再就业劳动模范
1993年9月下岗后,与人合购了一台塑料印刷机,搞起了普通塑料包装;1997年
又自筹资金70多万元,购进了一条塑料复合包装生产流水设备,组建了新泰市振宏复
合包装有限公司。她刻苦钻研技术,高薪聘请技术人员,主动到外地联系客户,与十
几个地市的数十家单位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关系,公司年产值由最初的十几万元提高到
一百多万元,年创利税30万元。她始终坚持质量第一、诚信为本、顾客至上的经营原
则,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她致富不忘回报社会,先后主动接收了8名下岗职工、
安排了20名待业人员进厂工作。(陈长举)

鲍志强 时任中共泰安市委书记、泰安市委党校校长。在2001年8月东平抗洪抢险
成绩突出。2002年5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表彰为全省抗洪抢险先进个人,记一等功。
(参见《中共十六大代表》)

耿文清 时任泰安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在2001年8月东平抗洪抢险
中成绩突出。2002年5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表彰为全省抗洪抢险先进个人,记一等功
。(参见《新任市级领导人》)

赵一民 时任泰安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男,汉族,1943年9月生,山东省泰安
。大学文化,1962年8月参加工作,197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2001年8月东平
抗洪抢险中成绩突出。2002年5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表彰为全省抗洪抢险先进个人,
记一等功。
该同志在2001年8月东平湖抗洪抢险中,精心部署,科学调度,尽职尽责。在防
汛期间,连夜察看防汛准备工作,组织水利专家制定科学抢险方案,及时调度有关情
况,合理调集人员物资,及时了解全市的雨情、水情,把握全局。加强与省政府等有
关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专家、人员、物资的支持,形成省、市、县、乡联动抗洪抢
险大格局。在防汛期间,该同志忍受着韧带拉伤的疼痛,深入一线,带头巡坝,检查
险情,每天行走十几公里;在20多个日夜里,哪里有险情,他就赶到哪里,喝不上开
水,吃不上饱饭,有时连续几个昼夜不能休息,以实际行动感动了身边的工作人员和
广大干部群众,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陈建军)

宋鲁时 任东平县委书记。在2001年8月东平抗洪抢险中成绩突出,2002年5月被山东
人民政府表彰为全省抗洪抢险先进个人,记一等功。(参见《新任市级领导人》)

朱永强时任东平县委副书记、县长。男,汉族,1955年8月生,山东省莱芜市人。19
7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2001年8月,在东平湖抗
洪抢险中做出重大贡献。2002年5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表彰为全省抗洪抢险先进个人
,记一等功。
2001年8月,东平湖遭遇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袭击,该同志始终战斗在抗洪抢险
第一线,哪里有险情,哪里就会看到他的身影,哪里情况最危急,他就在哪里拚搏,
表现出卓越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大无畏的英雄气慨。在险情最为紧张的日子里,他曾连
续3天3夜没休息,一直在抗洪抢险第一线指挥、战斗,团结带领干部群众堵管涌、战
裂缝、斗洪魔,经过12个昼夜的浴血奋战,取得东平湖抗洪抢险战斗的全面胜利,确
保了沿湖十几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东平县史志办)

爱兰 泰安市水利与渔业局副局长。女,汉族,1951年6月生,大专学历,1969年12
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2001年8月,在东平抗洪抢险中做出重大贡献。2002年5月
山东省人民政府表彰为全省抗洪抢险先进个人,记一等功。
该同志在东平湖、田村水库抗洪抢险中,组织带领工程技术人员,克服困难,奋
战在田村水库、东平湖抗洪抢险前线。特别是在金山坝上,每天都跑十几个来回,查
看险情,制定抢险方案,落实工程技术人员包段、查险排险责任制,组织抢险人员战
胜管涌、滑坡等大小险情100余次,为确保金山坝安全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她两
个孩子都不在身边,家中还有病重的丈夫,但她舍小家顾大家,昼夜奋战在抗洪抢险
第一线,充分表现了一名共产党员对人民的赤胆忠心,以实际行动实践了“三个代表
”,得到了省市领导和同志们的高度赞扬,成为抗洪抢险前线的女豪杰。(梁进涛)

辛显明 时任新泰市委副书记、市长。男,汉族山东肥城人,1958年10月生。1981年
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学士学位。2001年8月在抗洪抢险
中做出重大贡献。2002年5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表彰为全省抗洪抢险先进个人。
该同志在第一时间赶到抢险现场,面对险情,沉着冷静,果断决策,迅速成立抢
险指挥部,科学制定抢险方案,认真组织动员全市上下,充分发挥处理突发事件的指
挥能力,为夺取抗洪抢险的胜利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证。在抢险过程中,他既当指
挥员,又当战斗员,带病坚守在一线,以坚强的意志、饱满的热情,从容指挥,严密
组织,率先垂范,忘我工作,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冲锋陷阵,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新泰市史志办)

王润中共泰安市委副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男,汉族,1949年7月生,泰安
岱岳区人。中共党员,1971年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中共泰安市委委员,市十四届人
大常委。2001年8月,在东平抗洪抢险中做出重大贡献。2002年5月被山东省人民政
府表彰为全省抗洪抢险先进个人。
该同志在2001年东平湖抗洪抢险期间,按照市委安排,在泄洪道清淤指挥部内部
,设立了前线指挥部和物资、生活、医疗卫生、安全保卫、工程技术、宣传报道、群
众工作等专门保障小组,为在泄洪道清淤的426名解放军官兵搞好服务。协助和协调
省里有关部门调用了大批抗洪抢险物资;协调组织了各县(市、区)、东平县乡镇
前线慰问抗洪战士的活动;协调规范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搞好信息传递,保证了后勤
保障工作;与东平湖管理局、出湖闸管理局和东平县委县政府及各乡镇密切配合、
协调动作,形成整体合力;及时调度水情、民情、社情,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东平
湖抗洪抢险结束后,结合近半个月的抗洪实践,参与总结出夺取东平湖抗洪抢险胜利
的基本经验,积累了宝贵的精神财富。(贾贞刚)

张树友 泰安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享受副市级干部待遇)。男,1949年7月生,山
东金乡人。1970年1月参加工作,197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文化,1998年2月
起任泰安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享受副市级干部待遇)至今。2001年8月,在抗洪
抢险中做出重大贡献。2002年5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表彰为全省抗洪抢险先进个人。
该同志在2001年8月东平湖出现险情后,立即带领市局有关人员连夜赶赴东平湖
区,指挥全市公安机关发挥职能作用,先后完成东平湖黄河口河道加深、拓宽爆破任
务,道路交通的疏导和管理,金山坝以西村民的动迁疏散工作,维护了东平湖区的社
会治安稳定。在抗洪抢险中,该同志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带病坚持工作,全天靠在
一线指挥,并承但着省领导的警卫任务,冒酷暑,忍饥困,连续奋战,为东平湖抗洪
抢险斗争做出突出贡献。(王书顶)

李兴东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男,汉族,1944年5月生,东平县东平镇人。1960
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9年10月参加工作。2001年8月,在抗洪抢险中做出重大
贡献。2002年5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表彰为全省抗洪抢险先进个人。该同志在2001年
8月东平湖金山坝抗洪抗险中,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与广大干部群众一道,顶风冒
雨,鏖战洪魔,确保了坝西2667公顷土地和3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做好
组织协调、物料供应、疏散群众等工作的,始终奋战在抗洪第一线,带领当地干部群
众化解管涌、滑坡、渗水漏水等大小险情上百次,确保了金山坝十里长堤的安全。汛
情最紧急时,他连续两天两夜没有吃饭,两次晕倒在大坝上。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
树立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为人民群众利益奋不顾身、坚忍不拔、顽强拼搏的良好形象
。(东平县史志办)

武嘉宏 泰安市水利与渔业局党委书记、局长。男,汉族,1947年12月生,泰安市岱岳
区人。中共党员,1968年2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省政
府一等功。
该同志任职以来,注重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勤政敬业,开拓创新,带出了团结奋
进的领导班子和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在2001年东平抗洪抢险中,他身先士卒,
现场指挥抗洪抢险15个昼夜;金山坝险情最危急的时刻,他连续三天三夜没有合眼,
为东平湖抗洪抢险做出突出贡献。在他的带领下,局机关各项工作都取得新进展,先
后完成各类规划和科研报告20余项,争取省以上投资10亿多元,其中国家无偿资金2
亿多元,开工建设了大汶河防洪五期治理工程、黄前、大河、东周水库除险加固等大
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组织群众完成各类水利工程5.2万项,新增加改善灌溉面积6.
7万公顷,发展节水灌溉面积4万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60平方公里。(梁进涛)
王成东平县组织部副部长、东平县人事局局长。男,汉族,1958年3月生,东平
县老湖镇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山东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省政府一等功。
该同志自1998年3月任东平县人事局长后,始终恪守求真务实做人,脚踏实地做
事的人生信条,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管理人才
队伍建设,大力开发、引进、使用和培养人才,引导机关干部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他
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时刻注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陈贞民 泰安市民政局副局长。男,汉族,1951年4月生。1968年3月参加工作,中共
员,大专文化。2003年1月被国家人事部民政部记一等功。
该同志自1996年6月任市民政局副局长以来,认真履行职责,秉公办事,创造性
地开展工作。1999年被山东省人事厅民政厅评为先进个人;2001年被中共泰安市委
泰安市人民政府记三等功。尤其是在勘界工作中,他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无私奉
献的精神,翻山越岭,始终战斗在野外第一线,高质量完成了全面勘定泰安行政区域
界限的历史重任,为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范维琴 泰安市复退军人精神病院护理部主任。女,汉族,泰安市岱岳区人,1953年8
月出生,1972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专文化,副高级职称。2002年,荣获国家
政部最高荣誉--孺子牛奖、荣获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护理病人无微不至,全身心
投入,自1983年以来,在优抚对象中树立起一个民政工作者、一个共产党员敬业奉献
的良好形象。先后被授予“山东省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泰安市“优秀共产党员”
、“三八红旗手”等光荣称号,4次荣立三等功,1999年获泰安市“振兴泰安劳动奖
章”,2000年被评为泰安市“劳动模范”,2001年4月被泰安市授予“文明市民标兵
”称号,2001年7月被中共山东省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受到江泽民等党和
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王秀梅 泰山民政局副局长。女,汉族,1962年12月出生,大学文化,1976年参加工
作,中共党员,2002年被中共山东省委、省人民政府省军区记一等功。
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善思好学,求真务实。特别是从事民政工作以来,始终
把双拥工作放在心里,抓在手上,积极为部队和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题。改进传统
的工作方式,探索出一条双拥工作新路子。近年来,先后荣获“全省爱心献功臣行动
先进个人”、“泰安拥军优属先进个人”、“泰安市国防教育先进个人”和泰山区
“十佳公仆”、“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陈绪锋)

谷志坚 武警泰安市支队警务装备股股长。男,汉族,1971年4月生,1991年3月加入中
共产党,1989年11月入伍,大专文化。2002年12月,被表彰为第十三届山东省“十
大杰出青年”。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牢固,身先士卒,英勇顽强,
不怕流血牺牲,在执行各项急、难、险、重任务时,总是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高
于一切的位置上,坚持冲在一线,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他所带的中
队连续两年被树为“基层建设标兵中队”,连续5年荣立集体三等功;5次被总队党委
表彰为“先进党支部”、“学雷锋先进集体”;5次被泰安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拥
政爱民”模范单位。1998年12月被省武警总队表彰为“优秀带兵干部”,1999年12月
、2000年12月又分别被总队表彰为“十佳好队长”;2000年4月被共青团泰安市委
彰为“十大杰出青年”;2000年9月被共青团山东省委表彰为“山东杰出青年卫士”
,被山东省政府记二等功一次;2000年12月被武警总部党委表彰为“优秀带兵干部”
;2001年7月又被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2001年12月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
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武警总部等12家单位联合表彰为第三届“中国优秀青
年卫士”。(潘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