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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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 1996年,全市律师事务所达17家,律师183人,其中,高级律师13人,中级
律师31人。全年承办各类法律事务1.77万件,其中,办理刑事辩护及代理478件,办理民事、
经济诉讼代理5407件, 办理行政诉讼代理75件, 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2119件,累计为全市
828个国家机关、 企事业单位及公民个人担任法律顾问,代写法律文书3858件,解答法律咨
询5773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1件,共为公民和法人挽回经济损失1.3亿元。
年内,市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行业管理突出三项建设:一是继续注重律师职业道德建设。
在律师队伍中开展了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整顿,将律师执行活动纳入严格的管理监督之下;
在全行业推行了“三项法律服务承诺” (基层法律服务承诺、公证法律服务承诺、律师法律
服务承诺) 制度,将律师服务内容、标准、要求公之于众,置于社会监督之下,较好地解决
了律师在办案中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重经济案件、轻刑事案件的现象。二是加强律师
业务素质建设。组织全市律师深入学习和熟练掌握《律师法》、《行政处罚法》、新修改的
《刑事诉讼法》以及其他配套法规,并多次组织模拟法庭和适应性训练;组织部分律师对济
南众城、青岛琴岛律师事务所和韩国等东南亚国家律师业务进行考察,邀请美国布灵克·郝
福尔·纪尔逊·李昂律师事务所主任亨瑞·布灵克等律师来泰安介绍美国律师业状况。三是
加快设施建设。全市30%的律师事务所配置了微机、传真机。
【公证事务】 年内,全市有公证处7家,公证工作人员83人。办理各类公证事项4.13万件,
同比增长20.1%。 其中民事公证4964件;经济类公证3.55万件,标的额27亿余元,制止不法
经济活动、避免经济损失4555万余元;涉外公证818件,同比增长64%。
年内,全市公证业务突出三项措施:一是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在城市,突出抓了在金
融、房地产、股份制改造以及大型经贸项目等方面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的完善;在农村,
落实泰政发[1995]48号文件,开展了大面积、大批量公证。其中东平县开办粮棉合同公证
9710余件;郊区在公证农林牧副渔业承包合同的基础上,又开办了减轻农民负担合同公证。
二是严格办证手续,强化社会监督,保证办证质量。年内,市公证处对各公证服务点普遍寄
发意见征求函,召开座谈会,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公证业务的反映。一年来,全市未发生一
例错证、假证和由此引起的撤证、行政复议案。三是强化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效力。市司法
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执行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
的意见》,明确规定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条件、管辖和程序。全年申请
法院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公证230余件。
【市公证处不断开拓服务领域】 市公证处始建于1987年2月。10年间,公证业务由十几项
发展到60多项,累计办理各类公证2.38万件,其中民事公证1.01万件,经济公证1.09万件,
涉外公证0.28万件。及时参与了市属70多家企业的第一、二轮承包合同公证和泰山石化、泰
酒集团等20多家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股东创立大会、股票发行及公司章程等方面的公证;办
理经济合同、建筑工程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房屋租赁或买卖、招标与投标、拍卖、
强制执行等公证1万多件, 从中发现和制止违法合同20多起,为国家和企事业单位挽回经济
损失7800多万元;办理贷款合同公证6000件,标的额50多亿元,利用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手段
追回欠款2亿元; 办理大量的房产继承权、城市房屋拆迁、分家析产等各类民事公证,其中
公证泰城房产拆迁协议6000多件;办理中外合资合作项目公证以及用于探亲、出国求学、打
工、定居、继承财产、劳务合同、跨国经营和对外经贸合同公证2757件,公证书发往50多个
国家和地区使用, 均产生了域外效力,为国家调回非贸易外汇近100万元人民币。在开展常
年公证的前提下,先后在企事业单位建立业务点、联系点150多个,发展公证联络员200多名,
形成了全方位、多渠道、大容量的服务网络和服务格局。
1996年,该处办理各类公证6280件,比上年增加2415件,其中民事公证1554件、经济公
证4016件、涉外及涉港台公证710件,分别比上年提高72.4%、21.8%和70.6%,为公民和法人
挽回经济损失170万元,追回欠款405万元。强制执行效力公证200余件,执结120余件,标的
额1.5亿元。
【人民调解】 年底,全市有人民调解委员会4350个,整训4238个,“三化” (制度化、法
律化、规范化) 率达到77.2%,达到省级规范化调委会标准的1339个,占总数的30%;有人民
调解员3.97万人,参训8000余人。
年内, 调处民间纠纷1.91万件,调解成功率为95.8%,防止民转刑案件324件、491人,
防止可能发生的自杀死亡270件、 356人。 在“严打”斗争中,各级调解组织提供破案线索
2500条, 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350余名,直接扭送犯罪嫌疑人43名,公安机关根据
人民调解员提供的犯罪线索破案60起。
【基层法律服务】 年底,全市有基层法律服务所111个,法律服务人员364名,为3664家企
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比上年增加15.4%;承办各类法律事务15.32万件,避免和挽回经济
损失7820.9万元。年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继续进行“三项制度改革” (法律服务所、司法
所分离;不占编制、不要国家拨款;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负盈亏,搞活内部
运行机制),初步建立起独立的自律性的运行机制,有8个所达到省级优秀法律服务所标准。
在省司法厅考核的基层法律服务10项指标中,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有6项基层法律服务指标列
全省第一。
【法制宣传教育】 2月28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联合召开全市“二五”普法总结表彰
暨“三五”普法动员大会。会后,市法制教育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1996年普法工
作实施方案, 6个县 (市、区) 和市直部门制订了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三五”普法规划和
1996年度法制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4月份,全市开展了法制宣传月活动,市委、市人大
领导先后在《泰安日报》 和市电视台发表署名文章和电视讲话;全市举办法制演讲会200余
场, 放映法制题材电影、电视录像400余场,举办广播、电视讲座80余次,举办各类培训班
320余期,培训普法骨干1万余人,印发宣传材料230万份。
全市各级领导带头学法,其中市委中心学习组学习了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市政府成员听
取了专家的《行政处罚法》辅导报告,市委党校开设了法制课,组织人事部门把普法工作列
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司法部门组织4192名企业厂长(经理)、“三总师”参加了全省第三
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培训班的学习。(赵培秋)
【郊区形成立体化法制宣传环境】 年内,郊区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一是学
法形成制度。 区六大班子建立了固定学法日制度,每月学一法,每季一考试。组织全区717
名厂长、 经理和机关干部参加了全省第三期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培训班。全区584所小学普遍
聘请了校外法制辅导员,对学生定期辅导。二是宣传方式灵活多样。区委从22个与人民群众
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摘选出92条款,编写、整理成顺口溜48首、三字经32首、
诗歌80余首,打印成册;利用墙面制作法制宣传栏、黑板报,书写法制宣传标语,形成法制
宣传一条街。 全区利用墙面进行法制宣传总面积达21万平方米,平均每村250平方米。制作
永久性标语1.5万条、过街帘1000余幅,搭建宣传牌坊230多个。区司法局统一制作了法律宣
传录音磁带, 发行到各村利用广播喇叭播放。三是采取党员联户学法。一名党员联系5~10
户,全区党员联系户23万户。全方位、立体化的法制宣传环境,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学法、
知法、用法的自觉性。郊区营造立体化法制宣传环境的做法和经验,于10月、11月先后在全
市和全省推广。(周长城)
【法学教育】 年内,市法学教育形成了本科、专科、中专、专业证书4个层次、13个教学
班,在校生1600名,其中新招律师函授学员1000人;全市增设电大法律中专班教学点和中国
政法大学专业证书班教学点9个,各县(市、区) 建立教学辅导站。全市教学配套设施总面积
1200平方米。(赵培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