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泰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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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年内,市直党政机关开展了思
想、 作风、纪律整顿,按照市委和市纪委要求,全市155个县以上党政机关普遍召开领导干
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 有1021名领导干部参加,占应参加人数的97%。通过开展批评
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自觉地解决了一些不廉洁问题。同时,市委、
市纪委及政法机关以胡建学等重大腐败案件为反面教材,在全市机关干部中实施“疫苗工程”,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汲取教训,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2.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建房、购房、装修住房等方面存在的以权谋私问题。一是对过
去作出处理的超标准住房跟踪检查,督促落实;二是对全市所有参加房改的单位和个人清查
复核, 查出住两套房的13户,超面积住房的485户,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住房的1715户,全部
按房改规定处理,加收售房款211.36万元;三是市纪委、建委、计划委、监察局、财政局、
审计局联合下发《关于严格审批程序,加强监督管理,防止超标准建房、购房和用公款装修
住房的通知》,对建房、购房、装修住房的资金来源、计划审批、建筑设计、《准建证》制
发、施工放线等均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各有关部门责任、职能及奖惩办法,领导干部在住房
问题上的廉洁自律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3.控制领导干部乘车、用车标准。各级党政机关严格购车、用车管理制度。市、县两级
领导干部用车严格控制在规定标准之内。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在节假日上街巡回检查,严禁
公车私用,狠刹公车办婚事歪风,对顶风违纪者以及有关人员分别给予没收车辆牌照、罚款、
调离岗位、撤职等处分,并公开曝光。
4. “三项制度”得到较好落实。全市298个县(处)级以上单位建立收入申报制度,占单
位总数的99%,1101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按时申报,占领导干部总数的98%;1390名党政
机关工作人员、 国有企业负责人按规定上交了礼品、礼金,总价值10.479万元;423家国有
企业建立并执行业务招待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占国有企业总数的90.6%。
【查处违纪案件】 1.集中力量查处胡建学等人腐败案件涉及人员。对个别问题较轻、认错
态度和工作表现较好的,予以批评教育;对构成违纪的69人,按照有关纪律条规和中央、省、
市委有关政策原则,作出恰当处理。
2.狠抓自办案件。年内,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057件次,初核案件
1097起,立案785起,比上年增加34起,增长4.5%。结案756起,结案率96%。其中县(处) 级
以上干部案件68起, 比上年增长79%,乡科级干部案件157起,增长14%,万元以上经济大案
205起, 增长39%。处分各类违纪人员650人,其中党纪处分566人,政纪处分199人,挽回经
济损失1239.7万元。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1.减轻农民负担。一是全面清理1993年以来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
项目。 废止违规文件111份,取消或停止违规项目94个,清退违规资金134.79万元。清理废
止的文件、项目,每年可为农民减轻负担6050.61万元,人均14.28元。二是专项检查涉农资
金,检查1574个单位,涉及资金51216.4万元,查出违纪和使用不当资金5952.62万元,纠正
并退还违法违纪资金1805.19万元。 三是检查农民负担卡的发放情况、预决算专项审计、提
留统筹资金统一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夏秋两季统筹情况,全市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117.6万
册,到户率98%。全市有77个乡镇统筹资金纳入经营站管理,占全市乡镇总数71.3%,有87个
乡镇实行报帐制,占全市乡镇总数的80.6%。
2.治理公路“三乱”。全市设置19个公路“三乱”社会监督网点,聘请32名社会监督员,
全市组织明查暗访22次,总行程5000余公里,查处“三乱”行为2起,处理违纪人员5人。
3. 制止中小学乱收费。在对6个县(市、区)的20多个乡镇40余所不同类型中小学调查摸
底的基础上, 5月份下发《1996年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意见》,完善了中小学乱收费管理
制度。
4.在清理预算外资金中,全市自查自报违纪金额13000万元。
5. 在纠正借婚姻登记搭车收费工作中,市、县两级清退1995年1月以来各项不合理收费
508万元。
【执法监察】 年内,市、县两级开展执法监察24项。其中,市纪委主办17项,协办7项。
在主办的17项中, 检查单位2870个,检查资金135243.29万元,查出违纪违规资金16139.45
万元, 收缴没收违纪违规资金1202.52万元,纠正退还违纪违规资金5786.7万元。发现案件
线索295起,立案查处140起,处分违纪12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4人,通报批评单位89个。
向被检查单位提出整改建议2549条,协助建立完善制度891项。
【反腐倡廉“治本”建设】 年内,市纪委按照省纪委关于“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重在建
设”的工作思路,狠抓反腐倡廉治本建设。一是强化反腐倡廉教育。按照省纪委部署,结合
市委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意见,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以“学条规、守纪律、做表率”
为内容的廉政建设年活动; 5~10月份,市纪委与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联合举办《泰安反
贪成果展》,在全市巡展2000余场次,观众14万余人;举办各类先模人物事迹报告会40余场
次,有53万听众受到教育;全市组织438484人参加中纪委组织的“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竞赛”,
有173人分别获中纪委和省纪委奖励,600人获市纪委奖励,市纪委、监察局被中纪委、监察
部评为组织纪念奖,被山东省纪委、监察厅评为集体组织一等奖。二是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
度。市纪委继续在《泰安日报》、泰安电视台和市广播电台开设“石敢当”和“纪检监察之
声” 专栏,刊登播发稿件721篇,其中被市以上新闻单位采用364篇。编发《纪检与监察》6
期、《反腐败工作简报》17期、《纪检监察信息》72期。三是强化廉政制度建设。市纪委协
助有关部门制定《关于严格审批程序,加强监督管理,防止超标准建房、购房和用公款装修
住房的通知》、《关于认真贯彻(信访条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工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意见》、《泰安市村提留和乡统筹提取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对于保证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堵塞漏
洞,巩固反腐斗争成果发挥了积极作用。(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