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星火、燎原两厂搬迁进区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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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星火、燎原两厂搬迁进区得到落实】 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1994年与泰安市
达成协议,作为泰安市经济开发区项目,将所属新疆星火、燎原两厂成建制移交搬
迁至泰安市,并报经国务院批准。一年来,市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市建材局密切配
合,抓紧搬迁项目的落实工作。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1995年10月13日,以国经贸
企[1995]601号文批准新疆两厂成建制划转搬迁泰安,并将原协议中用于搬迁的1.
5亿元包干资金增加到2.1亿元。搬迁对接项目纸面石膏板生产线已于1995年底建成,
新疆两厂职工参与了项目的筹建并负责设备安装,实现一次试车成功。(段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