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城市信用社中心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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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济指标】 1995年末,泰安市城市信用社中心社系统各项存款余额(不含
股金1.24亿元)11.68亿元,比年初增加4亿元,超计划10.7%;各项贷款余额7.9亿
元。累计发放贷款31亿元,贷款回收率95%;资产总额15亿元,资金备付率9.6%,
资本充足率10%,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实现利税699万元。

【加大吸存力度】 ①中心社与各分社签定吸收存款目标责任书,明确奖励办法。
各社均成立领导小组,将吸收存款任务落实到部门、网点,并与工资、奖金挂钩。
②大力加大宣传力度,推行文明用语,开展上门服务、流动服务、代办服务等优质
服务活动。中心社营业部和泰山社、车站社以及工业社的2个营业部分别被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授予“优质文明服务先进单位”称号。③全系统实现微机化,改善服务
手段。④加大门头装修改造力度,并利用电视、报纸等多种宣传媒介扩大社会影响。
全市16个城市信用社(包括中心社),存款过亿元的4个,6000万元以上的6个;
有8个城信社超额完成中心社下达的存款增加计划,其中泰前社、泰山社、工业社
超计划60%以上。

【优化贷款投向】 ①支持街道工商企业经济发展,全年增加贷款2亿元,其中对
泰城的财源、青山、三里等村街集体企业累计发放贷款3000余万元。②扶持部分中
小型工矿企业生产,累计发放贷款4.8亿元。肥城社重点支持肥城化肥厂、酒厂、
焦化厂等企业。宁阳社重点支持宁阳酒厂等企业。东都、协庄、孙村3个社重点支
持地方小型煤矿的生产和经营,其中孙村社投入900万元支持原亏损800万元的新汶
棉纺厂,该厂年内转亏为盈。③扶持商业、供销、物资等流通企业。累计贷款7.2
亿元,比上年增加1亿元。其中泰山社和工业社支持泰山国贸集团总公司系统共
3000余万元。(张伯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