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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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1994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以律师
工作改革为重点,带动法律服务工作改革,各项任务指标的完成与上年相比都有提
高。
1.律师工作。全市共有律师机构14个,其中合伙制律师事务所2个。律师181人,
其中专职律师152人,兼职律师12人,特邀律师17人,律师工作者总人数比上年增
长13%。律师全年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650家,比上年增长16%;刑事辩护427件,
占一审法院同期审结的61%;民事诉讼2380件,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951件,业务
收费15 0万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9460万元。
2.公证工作。全市有公证机构7个,公证员84人,其中一级公证员1人,二级公
证员4人,三级公证员35人,四级公证员30人,公证员助理2人。全年共办理各类公
证事项23335件,其中经济类公证15413件,占办证总数的67%以上;民事公证7548
件;涉外公证374件,业务收费435860元,比上年增长83%。公证机构实行横向扩
展、纵向延伸,新建公证办事处18个,新建公证服务点90家,发展公证联络员350
名,扩大了公证工作的覆盖面。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乡镇(办事处)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2517家,较上
年增加18.1%,其中为政府担任103家,占乡镇(办事处)总数的96.3%,法律顾问
向政府提出法律建议856条,有749条被采纳;民事代理1721件,协办公证12209件,
见证8290件,业务收费121.33万元,比上年增长40%,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7287.6
万元。
4.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以宪法和宪法修正案为中心,以经济法规、专
业法律法规为重点,按照省市“二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继续抓了“六法一条例”
宣传普及工作。年内,配合人大、安全、妇联、工会等11个部门上街宣传了有关的
法律法规;与市消费者协会、工商局一起发放了50000份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答卷。
加强了对国家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公司法》、《企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的宣传普及工作,培育各类依法治理典型386个,推动了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
5.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年初市局组成两个工作组赴新泰市、泰山区、
市直有关部门的54个基层单位进行社会不安定因素走访调查,初步掌握了不安定因
素的主要类型和成因,探讨了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应采取的主要措施,并在市直20
多个部门负责人会议上通报了做法。11月底按照市综治委的统一部署,组成检查组
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1994年度社
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人民调解工作在综合治理中得到进一步
巩固,全市共有调解组织4176个,其中一类调委会3766个,二类调委会368个,达
“三化”的调委会3539个,调解员24817人。全市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纠纷18437件,
调解成功率为93.6%,防止自杀死亡158起225人,防止民转刑案件163起。
6.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工作。市法律人才培训中心坚持“巩固、发展、完善、
提高”的方针,全年办班已达8个,其中本科班2个、专科班6个,在学人数850人。
律师函授班招生保持了继续增长的势头,位居全省前列。各班次完成面授教学20期,
先后聘请省内外7所法律大专院校的教师60人次,面授1680课时,圆满完成了全年
的教学任务。同时,组织了两期司法行政基层人员的培训和两期律师资格考前辅导,
建立了“山东省干部函授大学泰安分校”司法局教学班及泰安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法律专业辅导站。宁阳、东平、郊区在本地范围内招收了法律大专班140余人。法
学研究工作成功举办了5省29个友邻地市第11次法学研讨会。
【宁阳县首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成立】 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宁阳县第一
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振宁律师事务所于4月8日成立。新成立的振宁律师事务所有
6名律师、6名法律工作人员,其性质为合作制法人组织,主任为本所法人代表。该
所隶属于县司法局,合作者按章程规定共同经营,自负盈亏,共担风险。该所的成
立是宁阳县律师体制和法律服务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
【律师工作第三步改革初见成效】 为探索律师工作体制改革,经省司法厅批准,
泰安市首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蓝天律师事务所于1994年9月18日成立并挂牌营业。
继蓝天律师事务所成立后,泰安市又相继成立了康达、明镜两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第三步改革初见成效。
【市委召开依法治市总结表彰动员大会】 11月24日至25日,泰安市委在市委礼
堂隆重召开了“泰安市依法治市总结表彰动员大会”。会议认真总结了全市“一五”
依法治市工作,交流了经验。会上,对中共肥城市委等87个先进单位和15名先进工
作者进行了表彰和奖励。并就全市第二个五年依法治市进行了动员部署,宣读了《
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二个五年依法治市的决定》,市政府、中级人民法院、
市检察院分别宣读了“一府两院”的第二个五年依法治市实施方案。省司法厅厅长
梁德超等省直7个有关部门的领导出席了会议。
【涉外经济公证有新突破】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外商及港、澳、台商来
大陆合资、合营或合作办企业的逐渐增加。为确保合作顺利进行,引进外资嫁接改
造企业见到成效,依法保护中外合资双方合法权益,市公证处先后受理了泰安市园
林古建工程队与加拿大温歌华国际佛教观音寺大雄宝殿等项目维护工程合同、泰安
市藤木家具福利厂与台湾绮丽寝具有限公司合营举办东方家私装璜有限公司和泰安
锅炉厂与美国桑达(集团)公司关于美方协助中方就美国锅炉厂制造公司在中国合资
或合作生产燃气(油)锅炉的合同。公证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
及合同主体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详细询问了签约双方当事人洽谈合同的经过、履
行合同的保证、出资情况是否按时到位、技术及设备的评估等情况。通过上述调查,
认为所签定的合同具备真实、合法的原则,及时出具了公证书,发往使用国并发生
法律效力,打破了泰安市多年来涉外经济公证空白的局面。
【新泰市公证处积极为荒山、荒滩拍卖提供服务】 为加快“荒山、荒滩的开发
利用,新泰市公证处根据市委、市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准备、主动介入,积极为
拍卖荒山、荒滩工作提供深层次法律服务,共公证拍卖合同50余份,涉及荒山、荒
滩面积200 0余亩,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荒山、荒滩使用权拍卖,
对这类合同公证是一个新课题。新泰市公证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和当事人的申请,
依法审查各乡镇《荒山、荒滩拍卖暂行办法》,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从拍卖工作
议程到合同最后签定的每一道环节,都做到严格把关,依法审查。拍卖成立后及时
了解合同的执行情况,提供全程式跟踪服务,打消了部分群众怕政策多变的顾虑,
极大地调动了开发荒山、荒滩的积极性。
【陆房乡创办防激化学校】 肥城市陆房乡司法所根据农村工作的新形势、新特
点,积极参与整治农村社会治安,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路子,在全市率先创办了
第一所防激化学校。防激化学校年内集中培训6期,学员超过300人。各分校就地培
训24期,受训人员达1200人次。及时解决各类纠纷180余起。本着“解决一件,教
育一片”的指导思想,防止纠纷发生400余起,受教育人员超过2000余人次。(赵培
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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