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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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社会稳定】 1994年,中共泰安市委政法委按照省委的要求,结合泰安实
际,确定了全市维护稳定工作的四个重点,具体抓了三方面的工作:
1.加强隐蔽战线的斗争。国家安全机关在深入搞好《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的
基础上,与公安机关通力合作,采取有效措施,密切注视和掌握隐蔽斗争动向,发
挥情报信息的主渠道作用,增强了情报信息的预见性、针对性,维护了社会的安定。
2.加强防范和管理。对党政机关、内部单位等要害部门加强安全保卫;对重点
人员和可能铤而走险的人严密控制;对危险物品严格管理,集中收缴了社会上的非
法枪支;对易于引发事端的公共复杂场所、要害部位,落实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对特种行业实行严格管理,有效地防止了各类事件的发生。第八届泰山国际登山节
等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都做到了万无一失。市委政法委还组织公安、统战、民委等
部门,对全市宗教活动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按照“鼓励合法,取缔非法,打击违
法”的原则,对宗教聚会点,逐个落实了具体管理措施。
3.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对新形势下出现的各种矛盾,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区别
不同情况,进行妥善处理。政法委全年共处理人民来信125件,接待来访群众355人
次,转办255件,自查、督查、催办69件。处理可能引发闹事苗头6件,向有关部门
提供违法犯罪线索12条,逮捕9人,治安处罚43人。全市法院系统受理民事案件1
.32万件,结案1.315万件,结案率达99.6%。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纠纷1.84
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3.6%,防止和避免民转刑案件163起255人。
【严打斗争成效显著】 1.集中打击刑事犯罪。按照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
以打击暴力犯罪、盗窃犯罪、团伙犯罪和流窜犯罪为重点,先后组织6次专项斗争、
9次统一行动和破案会战。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2805名,摧毁犯罪团伙239个;
抓获负案在逃犯78名,有179名犯罪分子慑于“严打”声威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破获了一批隐案积案,其中泰山区摧毁了3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为泰城
除了一害。
2.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按照“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方针,
狠抓了以贪污贿赂为重点的大要案的查处。全市共受理经济犯罪案件380件,立查
183件,比上年同期的125件增长46.4%;大案要案148件,比上年同期增长59%,
依法惩治各类经济犯罪分子199名,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50余万元。
3.发挥整体作战优势。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政法各部门紧密配合,协
同作战,相互支持,快侦、快审、快判。年内共召开公开审判大会23场(次),依法
判处各类罪犯888名,其中死刑40名,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新进展】 1.充实加强综合治理机构。年初,市、县、
乡三级对综治委及办事机构进行了充实、调整。各县、市、区共为政法部门增编
176人,为县、乡两级综治办增编68人。截止到年底,县综治办达到4至5人。乡级
综治办普遍达到2至3人,配齐了专职副书记和综治办主任。市拨款200万元,县、
市、区拨款2224万元,用于改善政法部门的交通、通讯和综合治理经费。肥城、东
平、新泰、宁阳4个县城组建了巡警队,定编125人。
2.落实领导责任制。年初,市与各县市区签订1994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
书,县、乡之间,各系统、单位之间都逐级签订,层层明确了职责任务,并狠抓了
各项措施的落实。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在责任书签订后,利用3个月时间,深
入6个县市区的36个乡、镇、村进行调查研究。在年终考评中,市委政法委组织市
政法部门对口检查,市综治委组织16个成员部门对县市区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全市
乡镇办事处、企事业单位、行政村中完成责任目标的分别达到100%、90%和95%。
各县、市、区综合治理工作普遍上了一个新台阶。
3.开展区域综合治理和重点整治。全市共治理乡镇38个、厂企单位和行政村
753个。集中整治了泰安火车站、104国道路边店、泰城及各县市的文化市场、公共
复杂场所。取缔非法业户59家,抓获制售、传播淫秽物品和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分
子67名,缴获非法、黄色书刊、录音、录像带3000余盘(册)。3月份,市公安局从
肥城抽调160余名干警,对泰城51家录像放映厅和旅店进行突袭清查,关停播放淫
秽录像厅8家、旅馆3家,收缴淫秽录像带48盘及录放机、电视机15台,净化了社会
环境。
4.落实防范措施。一是推进技防建设。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与派出所技
防设施联网建设已达76%。全市2872处重点要害部位,全部落实了技防设施。二是
强化特种行业管理和城镇居民住宅的安全防范工作。全市1700余家特种行业,全部
与公安机关签订了安全责任书,落实了防范措施。全市重点人口列管率和控制率分
别达95%和90%以上,重新犯罪率一直控制在3%以下。城镇居民聚居区80%以上
落实了安全防范措施。三是加强群防群治网络和基层治保调解队伍建设。全市农村、
厂企单位都建起了治保会,县乡治安巡逻队伍已发展到146支1457人,并做到“人
员、责任、制度、报酬”四落实。四是加强基层政法组织和内保组织建设。全市
107个乡、镇、办事处的政法组织“四个一”健全。全市内部单位设保卫处、科884
个,专职保卫干部3365人,防范能力大大增强,县属以上企业内部单位实现“三无”
的单位达84%以上。
【落实奖惩责任制】 经综合评估,严格考核,全市涌现出一大批实绩显著的单
位和个人。泰山区、肥城市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
位”称号。安海军、王兴富、李承印同志分别被省委、省政府记一、二等功。市委、
市政府授予新泰市和上高乡等24个县(市、区)乡(镇、办事处)及市委组织部等5个
综治委成员部门“泰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孙淑申等14
人“泰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泰山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
别给予保留上浮一档现职工资和记大功、记功奖励。同时,对治安秩序不好的137
个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对发生重大案件的28个单位,严肃查究了有关人员的
责任。
【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年内,总结推广了新泰市“育人工程”经验;郊区实行
党员联户责任制以及建立公路巡警队和以副养岗的治安岗亭建设经验。同时,总结
推广了肥城市完善基层政法“四个一”、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的经验;宁阳
县实行以公安干警为骨干、以民兵为基础的“警武联防”建设的经验;东平县在贫
困村庄推行义务传牌巡逻制度的经验;泰山区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相结合的
治安防范网络建设的经验。在全省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上,新泰市委介绍
了实施“育人工程”的经验。《大众日报》、《法制日报》、《农民日报》在头版
显要位置分别介绍了郊区实行综合治理党员联户责任制、建立公路巡警和以副养岗
的治安岗亭建设经验做法,并受到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的充分肯定。《人民日报》
报道了泰安市依靠群众保平安、刑事案件发案率持续三年下降的做法。
【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1994年,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正气,打
击歪风邪气,全市涌现出以刘来村为代表的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先进人物。为
表彰先进,市委、市政府拿出5.8万元奖励以刘来村为代表的见义勇为12名同志,
并分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全市共筹集见义勇为基金140余万元,
奖励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41名。
【政法工作改革迈出新步伐】 1.深化内部机构改革。本着精简上层、充实基层
的原则,撤并了性质相近、工作交叉重叠的机构,裁减了机关行政后勤人员,充实
业务和一线力量,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头重脚轻”的问题。到年底,行政后勤人员
仅占总人数的14%,比改革前下降了6个百分点。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对基层派出所长、法庭庭长易地交流任职和“
热点”岗位工作人员轮换制度,已交流518人,占应交流人数的95.2%。同时,坚
持竞争上岗和在政法部门中实行聘任制、试用制、清调不合格干警等制度。仅泰山
区公安局就有124名干警竞争上领导岗位,13名干警落岗,11名工作能力差的被免
职,7名干警提前离岗,3名干警被清退。
3.进一步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推行举报制度,落实“两公开一监督”措
施。市委政法委对泰城84个单位的169名监督员进行走访,征求意见和建议62条。宁
阳县人大常委会组织1/3的人大代表对政法部门工作进行评估打分。泰山区法院特
邀42名审判评议监督员,增强办案的透明度,都产生较好的社会效果。(赵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