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全年仲裁案件立案525件,标的额16.1亿元,分别增长20.4%和57.2%。案件调解和解率59%,没有被法院撤销和不予执行的案件。在全国250家仲裁机构年度受案排名中泰安市首次进入一类行列。年内,继续保持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仲裁宣传推行】 改版升级泰安仲裁官方网站,优化板块设计,为当事人提供开庭公告、下载文书和仲裁员名册、仲裁规则等服务。创建“泰安仲裁”微信公众号,全年推送信息150次180条。在《泰山晚报》设立仲裁周刊专栏,每2周一个整版,宣传仲裁知识,推介仲裁业务。新泰市、肥城市、东平县各仲裁分会到当地银行推行仲裁法律制度,通过召开培训会、座谈会、印制宣传册等方式宣传仲裁业务知识。
【仲裁业务】 ①全国仲裁“两化”(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试点。按照全国仲裁“两化”试点要求,上半年印发《关于开展仲裁确认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开展“函告和解”便民服务工作的意见》。3月30日,国务院法制办在广东惠州召开的全国仲裁“两化”试点工作座谈会上,通报表扬泰安市仲裁介入政府投融资平台债务处置、实行无争议事实文书记载制度、仲裁邀请第三人制度等4项亮点工作。②金融仲裁中心建设。与银行协会、市金融办、典当行协会、保险协会等座谈沟通,推介宣传仲裁制度在金融交易活动中的优势。7月,与市银行业协会联合成立泰安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中心,同时依托市典当行业协会,成立泰安典当行业仲裁中心。金融仲裁中心成立后,受理金融案件标的额13.57亿元,占全部案件总标的额的84%。印发《关于发挥仲裁优势服务金融发展的意见》,帮助金融机构用好财产保全措施,在案件审理中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文书送达机制,缩短金融纠纷案件办案周期。③仲裁网络体系建设。提请市政府重新调整公布泰安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制定《分支机构考核细则》,每季度对县(市、区)仲裁分会建设进行督导,编发简报对各分会宣传推行、办案等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下放仲裁“立案审理”权。将部分案件(标的额200万元以下)立案审理权限下放,赋予各县(市、区)分会一定的立案和办案权。年内,各分会办理案件113件,调解和解率80%以上。下半年成立的岱岳分会办理案件39件,东平分会推荐办理重点企业债务纠纷案件27件,标的额10.84亿元。④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新增仲裁办案面积350平方米,装备数字化仲裁庭。发挥仲裁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对疑难复杂案件提请专家咨询5件16人次。编写《泰安仲裁委民商事仲裁案件风险防控操作指引》,按办案程序分为九大类,风险点72个,防控措施319个。⑤建立诉讼与仲裁相衔接工作机制。4月,联合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建立诉讼与仲裁相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文件,建立诉讼调解与仲裁调解衔接、诉讼制度与仲裁制度衔接、诉讼与仲裁相衔接的三项工作机制。 (安 鲁)
仲 裁
【概况】 全年仲裁案件立案525件,标的额16.1亿元,分别增长20.4%和57.2%。案件调解和解率59%,没有被法院撤销和不予执行的案件。在全国250家仲裁机构年度受案排名中泰安市首次进入一类行列。年内,继续保持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仲裁宣传推行】 改版升级泰安仲裁官方网站,优化板块设计,为当事人提供开庭公告、下载文书和仲裁员名册、仲裁规则等服务。创建“泰安仲裁”微信公众号,全年推送信息150次180条。在《泰山晚报》设立仲裁周刊专栏,每2周一个整版,宣传仲裁知识,推介仲裁业务。新泰市、肥城市、东平县各仲裁分会到当地银行推行仲裁法律制度,通过召开培训会、座谈会、印制宣传册等方式宣传仲裁业务知识。
【仲裁业务】 ①全国仲裁“两化”(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试点。按照全国仲裁“两化”试点要求,上半年印发《关于开展仲裁确认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开展“函告和解”便民服务工作的意见》。3月30日,国务院法制办在广东惠州召开的全国仲裁“两化”试点工作座谈会上,通报表扬泰安市仲裁介入政府投融资平台债务处置、实行无争议事实文书记载制度、仲裁邀请第三人制度等4项亮点工作。②金融仲裁中心建设。与银行协会、市金融办、典当行协会、保险协会等座谈沟通,推介宣传仲裁制度在金融交易活动中的优势。7月,与市银行业协会联合成立泰安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中心,同时依托市典当行业协会,成立泰安典当行业仲裁中心。金融仲裁中心成立后,受理金融案件标的额13.57亿元,占全部案件总标的额的84%。印发《关于发挥仲裁优势服务金融发展的意见》,帮助金融机构用好财产保全措施,在案件审理中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文书送达机制,缩短金融纠纷案件办案周期。③仲裁网络体系建设。提请市政府重新调整公布泰安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制定《分支机构考核细则》,每季度对县(市、区)仲裁分会建设进行督导,编发简报对各分会宣传推行、办案等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下放仲裁“立案审理”权。将部分案件(标的额200万元以下)立案审理权限下放,赋予各县(市、区)分会一定的立案和办案权。年内,各分会办理案件113件,调解和解率80%以上。下半年成立的岱岳分会办理案件39件,东平分会推荐办理重点企业债务纠纷案件27件,标的额10.84亿元。④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新增仲裁办案面积350平方米,装备数字化仲裁庭。发挥仲裁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对疑难复杂案件提请专家咨询5件16人次。编写《泰安仲裁委民商事仲裁案件风险防控操作指引》,按办案程序分为九大类,风险点72个,防控措施319个。⑤建立诉讼与仲裁相衔接工作机制。4月,联合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建立诉讼与仲裁相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文件,建立诉讼调解与仲裁调解衔接、诉讼制度与仲裁制度衔接、诉讼与仲裁相衔接的三项工作机制。 (安 鲁)